这时候,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否表示一切都不存在,或如虚空一般空无一物?”不!空性的意思并不是这样。虽然手是空性的,但我们仍然看得见它,而且它具有手的功能,我们可以称这个物体为手,转动它、利用它。 传统上,佛学理论以“兔角”的比喻来说明。兔子显然没有角,所以,如果我们问:“一切事物是否都如同兔子的角一般不存在?”我们必须回答:“不!不是这样,因为我们的五种感官可觉知到物体的存在。”虽然一切事物的真相是空性,但它们并非仅是空无的;由于本性之故,它们也是光明的。就此而言,“明性”或“明觉”是现象显现及被觉知的潜能;由于事物是空与明的融合,是空性的,但能自行生起,这种融合因此被叙述为不可思议。基于这个理由,此教本说佛法是“不可思议的”。 佛法的第二种功德是“非二元”。众生通常坚守二元对立的观念,例如觉知的“内心”及被觉知的“外物”。由于这种习惯性的思考模式,在思维法教时,我们决定有某种东西为“空性”,另外有一种东西称为“明性”;然而,这两种特质不可能是两种分别存在的特质,因此,证悟本质是这两种特质的合一不二。基于这个理由,此教本说佛法是“非二元的”。 佛法的第三种功德是“非概念”或“无念”,属于灭谛。有时候,我们具有许多不同的念头——傲慢的念头、贪婪的念头、善良的念头、邪恶的念头……等。概念形成的方式非常多,但是,这些念头并不依存于空性。即使是在目前的开展阶段,我们已经能了解无念或非概念的功德。 例如,我们可能对某人很生气,一种极为强烈的感觉让我们以为愤怒的对象是真实的:“我真的很讨厌那个人,我一定得让他尝一点儿苦头。也许,我应该上法庭告他。”我们觉得这种情形非常真实,确切地事件真的发生了。然而,如果不把注意力朝向愤怒的对象,而往内观察:“是我的哪一个部分在生气?这个怒气的本质是什么?它从何处生起?它来自我的心脏或我的头?……。”如果我们试图寻找这个愤怒的念头存在何处,必定到处都找不到它;其他一切幻化的念头,诸如喜欢和不喜欢、嫉妒、傲慢……也不真正存在任何地方。只要我们继续将焦点放在外在的对象,这些烦恼就似乎真正存在并实际运作著;但是,当我们往内观时,思惟者就变成如同在虚空中流动的微风,虽然某种东西似乎在流动、在发生,但它的存在之处却是遍寻不着。 佛法的三种功德是证悟事物本质的叙述,与证悟现实状况的真正本性——真相——有关。果即由此证悟生起。 此外,虽然我们已经具有灭谛,但尚未将它彰显出来,为了使之彰显,我们必须具有道谛。 道谛功德 道谛有三种功德: ·清净 ·明性 ·对治力 道谛是铲除两种主要障碍(二障)的对治力。其中,烦恼障是负面情绪所造成的障碍,知识障(所知障)则是二元性知识——与真相直接冲突的概念——所造成的障碍。就此观点而言,法道是对治力或矫正力。我们将由解释第三种功德入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