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开始,我们先把「自然」一词的意义作一番说明是有益的,因为这两个字常常有许多歧义。让我在此处略述西方人所言的自然。
第一点是与神相对的自然;自然站在一方,与神圣对立。自然与神圣着相反而行的,就这种意义而言,它常意谓「造物」或「地」。神创造世界,但世界却奇怪的与它相背,因之神同它自己的造物处于争斗的立场。
「自然」这个形容词,在一种意义上虽然与「神圣的」相对,在另一种意义上却与它相合。当「自然」用在同「人为」相对时,它就具有了某种神圣的成份。童稚常与圣洁相连。儿童的生命比成人的生命更为圣洁,更为接近自然。因此,在自然中,并非全然没有神圣的成份。
但当我们把「自然」同「人」相对照时,我们却强调它的物理面,物质面,甚于它的德性面或精神面。如此,就从我们人的观点来看,它具有两个方面。就以它是「自然的」而言,它是圣洁的;但以它是「物质的」而言,它又与人性精神或圣洁相背──不论精神或圣洁二词我们所指的是什么。只要自然被我们视做物质世界,视做我们的感官所察觉的层面,它就是我们所要征服的东西。就这种情况而言,自然是面对者我们的一种力量,而与力量的观念相系之处,就有征服观念。因此,从人看来,自然是人要征服的,是他为了他的物质福利与舒服而要利用的。自然为他提供了种种的机会来发展他的力量,但在人的一面却总是有着剥削自然,滥用自然,以逞其私欲的倾向。
我想,自然─人的二分法是来自圣经中的记载,在这个记载中说,神给人类以统治一切造物的权力。基本上就是由于这个故事,西方人才如此奢言征服自然。当他们发明一个飞翔的机器,他们说他们征服了大气;当他们登上埃弗勒斯峰,他们大声宣布他们业已征服了这座山。这种征服的观念是由于把人同自然的关系视做权力关系,而这种关系意含者相互对立,相互毁灭的状态。这种权力关系也同样产生出理性问题。人是理性的,而自然是兽性的,人则致力于使自然依照他的理性观念修改。理性之产生,是与意识自原始的无意识之脱出相并行,意识使人类得以反观他自己的做为以及他周遭的事物。这一个反观给予他力量超乎自然,并将自然置于他的控制之下。
自然中没有修习,因为它盲目而行。修习是完全属于人的,因之也是人为的,就此而言,它既能为善,亦能为恶。人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为某种确定的目的而训练他自己。反过来说,自然却是无目的的,而就是由于这种无目的性,自然在一种意义上被人类所「征服」,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征服人类。因为人不论何等有其目的,他却不知最终走向何处,而推到最后的他的骄傲是没有任何基础的。
因此,在这篇文字中,让我们把自然认做是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神圣相反的东西;它是非理性的,而又仍旧可以依从我们机械的、经济的、功利的处理;它是非人性的,不具有人的情感,并且没有道德意义;它是最后终要压倒人类的东西──尽管人类可以有其片面与暂时的成功。总之,自然是无情的事实,没有客观性的历史,却可以被我们认做是在营利上加以剥削的,但最终要把我们所有的人吞没在不可知之无目的中。
具体的说,自然包含山、河、草、木、石头、泥土、日月星辰,鸟兽虫鱼。自然是一切我们所知之构成人的客观世界者。 2
从这个说法来看,自然似乎已被我们定义清楚;但它却有更多的东西向我们说。实际上,自然是一种永远的问题,而当这个问题得以解决,我们就不但知道了自然,也知道了我们自己;自然的问题乃是人生的问题。
从人类的观点说,凡不属于人之本源的,就属于自然。但终究人也是自然的一部份。最基本的,人不是人造的,而是自然造的,就如我们所谓的一切自然造物一样。既如此,则什么是人造物呢?凡是人的,没有不属于自然的。一切人造物都应当视之为自然造物,而非人造物。若说神造世界则它是把人造成其中的一部份。神并未把人造成与自然分离的东西,以便他得以站在自然之外,做为一种控制力量,并将「人造」物置于「自然造物」之对方。
但从圣经的记载来说,人则是照着神的形像所造,而自然要受人的控制(1)。这个观念实是人类悲剧的开始。我很想请问一下这是不是一个正确的想法──这种控制观念。因为,一旦这权力观念──权力即统治──袭入,一切的斗争随之而起,而由于这斗争总是自我中心性的,它的结果非悲剧莫属。
如我们说过,自然包括一切「受造」物。认为所有这一切都在人的控制之下,是完全不合理的,无法不矛盾。但西方人无意识间遵循着这个观念,而他们对自然的态度因之决定。人,尽管说是依照神的形像而造,却有他自己的做为方式,这个方式却无论如何不是神的方式。就由于这个原因,他被逐出伊甸园。于是,他半是神的孩子,半是撒旦的孩子,而他所做的事情,常常违背神的命令,又时常相背于他自己的利益。至于自然,它也违背神的意旨而行,尽管它除了是神的创造物之外,不可能有任何其它来源。
人违背神,自然违背神,而人与自然互相对立。若此,神自己的肖像者(人),神自己的造物(自然)以及神自己──所有这三者都处于战争。但从我们人自己的想法来看,神不会创造世界仅仅为了看它反叛自己,并让它自己内争。
但从另一个观点来看,一旦有万象世界的存在,就有冲突──这乃是寓含在万物本性中的。当世界一旦从神的手中出来,它就不能控制它;它必定要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反叛与斗争。于是我们见到的是自然反叛神,而人反叛自然与神。
就圣经的词汇来说,自然是「肉体」,是「肉欲」,是「罪恶的肉体」等等。这把人同自然的斗争带到更为具体、更为感性的层面上。人的肉体──这乃是神与自然的混合──变成了这两种力量最为悲惨的战场。
从这些思考,我们可以总归西方人对自然的态度如下:
一、自然是与人敌对的东西,当他挣扎向神之际,拖他下坠。以「肉体」为其象征的自然之诱惑,常常是不可抗拒的,并使人呼喊着:「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2)。」
二、自然与神处于战争,自然与人也处于战争。或毋宁说,由于神的命令,人总是试图展试他统治自然的力量。
三、人无法以调和的,友善的精神接近自然。其一致力于毁坏其二。自然之中没有东西会对人的精神进展提供协助。
四、自然是一个物质世界,而物质世界意谓是为人所剥削利用的。
五、就另一种意义说,物质世界是无情的事实,是对立于the en-soi(本然)的pour-so(自然)*。智性对它无可如何,只能如其所是的样子接受它,并尽量利用之。
六、自然与人的二分法,意含着敌意,甚至根本的不合,而因此寓含相互的毁灭性。
七、在此处似乎没有观念指示出或暗示出人类对自然的参与,或人同自然的同一。对西方人的心灵而言,自然与人是分别的。 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