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面对现代社会,若想重建礼乐文化,让儒学具体作用于生活世界,就需要在反现代性的世俗化及形式化方面着力。反世俗化,有两个方式,一是重新注意到非世俗的神圣世界,由其中再度寻回生命归依的价值性感受,重新体验宗教、道德等的实质力量,并以之通达于美感世界。二是针对世俗化本身再做一番厘清。现代社会的世俗化,其实并未能真正符应于社会生活的原理,要让社会世俗生活恢复生机,即必须恢复礼乐揖让之风,使人各得其所,各安其位,显现出人文之美来。 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世俗化。从工业革命以降,新开展的世界与文明,往往被理解为是因摆脱神权迷信而得。Toennies形容这就是从「社区」到「社会」,Durkheim形容这是由「机械」到「有机」,Maine形容这是自「地位」到「契约」,Redfield称此为由「乡土」到「城市」,Becker则谓此乃「神圣的」与「世俗的」之分别。 世俗的现代社会中,人所关心的,主要是世俗社会的活动与价值,例如高度参与、社会成就取向之类。对于神圣性的价值与生活,则较不感兴趣,也较少参与,甚至会经常觉得陌生,难以理解。 当然,在许多场合中,神圣性并未完全消失。例如医院。人在医院中,态度自然会敬谨起来。面对医师,立刻表现出敬畏与期待的情绪。医院中也常保持有祈祷与祭祀的空间及设施,安排宗教人员参与「安宁照护」或「临终关怀」之类工作,以抚慰患者及家属的心情。因此,这便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种神圣空间。 可是社会上大部分机构都不具有神圣性了,学校即是其中最明显的一种。 学校,无论在东方或西方,自古即被视为神圣空间。西方的大学,系由宗教的修道院发展而来。除非是现代新建的学校,否则一定瞧得见这些校园中高耸的钟楼、矗立的教堂,也一定可以发现神学及神学院乃是彼等整体架构中的核心。在中国,则古代的大学「辟雍」,向来与宗庙「明堂」合在一块儿。州府所办学校,亦必连接着孔庙。私人书院,建筑中则一定包含着先师殿、先贤祠、奎星阁之类。因此它是教育场所,同时也即是一处祭祀中心。春秋两季举行「释奠」「释祭」礼,或供奉先贤,兼祠土地,均充分体现了它的神圣性。故其教育本身,也是具有神圣性的。民国二十八年曾创办近代著名书院,复性书院的马一浮先生即曾说道: 古者射飨之礼于辟雍行之,因有燕乐歌辞燕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故歌〈鹿鸣〉以相宴乐,歌〈四牡〉〈皇皇者华〉以相劳苦,厚之至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必先释奠于先师。今皆无之(《泰和宜山会语合刻》附录)。 他最后所感慨的「今皆无之」,指的就是先光绪末年以来成立的新学堂已久不行此等礼仪了。现代的学校,在建筑上放弃了文庙、先贤祠之类祭祀系统,改以行政体系为建筑中心,有一度还以政治人物代替了先师先贤的地位,塑了一堆铜像。建筑本身也与一般世俗功能之办公大楼商社工厂无大差异。其行政方式,则亦与一般行政机构无大不同。在礼仪上则亦放弃了燕歌燕飨释菜这一套,而改之以唱国歌、升国旗、向领袖致敬。服制方面,则无青衿,亦非皮弁,尽是一般街市中所御日常服装,如T恤、牛仔裤、拖鞋球鞋等。世俗化如此彻底,学校教育工作所蕴含的神圣庄严之感,遂荡然不复存在。教师以教书为一般职业,学生也不以为来校上课是什么应该庄逊诚敬的事,以轻率为潇洒、以懒散为自由,对学校、教师及知职均乏敬意。 这种情况,比许多现代社会中的专业领域还糟。例如法院里的法官、律师,在执行其业务时,必然披上法袍,甚至戴上象征司法传统的假发。医师、牧师、法师乃至厨师亦然。 那是因为要在世俗的现实社会中创造出神圣性来,就不得不从几个方面去做,一是从时间上,区隔出某些时段,予以特殊化,认为那几个日子具有特别的意义,可以成为具神圣性的节日。二是从空间上区隔或建构出神圣性的场域,如纪念碑、某某公园。三则是利用反世俗、违异世俗生活一般样态的服饰、饮食、动作、语言、仪式来表现神圣性。医师律师等披上法袍医袍,即属于这种型态。唯独同被称为「师」的教师,上课授业仍只着一般世俗日用之服装,上下课也常没什么仪式,其世俗化远甚于其它专业领域。 由此神圣性沦丧及世俗化倾向讲下法,我们就会发现当今教育发展的许多问题均与此有关。 因为神圣性所蕴涵的是一种价值的观念,对某项职务、某种工作,觉得非常特殊,具有与众不同的意义与价值,值得或应该敬谨从事之,才能形成神圣感。所以许多时候我们要借助仪式,来表示这是件不寻常的事务,由现在开始,得专心诚谨、以敬事神明般的心情来行事了。电影开拍前、工地动工时,为什么需要拈香祝祷?不就是这个道理吗?一旦神圣性丧失,对工作便也丧失了专诚敬慎之心,不能体会出正在进行的事具有什么价值。以教育来说,教者与学者就会相率嬉惰、苟且散漫下去。 不但如此。倘若我们对于教育本身缺乏神圣性的体会,则亦将常以其它的世俗化目的替代了教育的意义。许多人去挤大学、去读书,哪里是由于感到知识有价值、教育很重要?只不过是为了混张文凭,以便谋取金钱与地位等世俗目的罢了。教育变成了工具,其本身便不再被视为神圣之事。 这就像现代社会中仍有许多人有宗教性的神圣信仰。具此信仰者,有些是因对宗教的教义已有理解及认同,接受了这些神圣性的价值。但大部分人则是因为亲身参与宗教仪典,而在其中感应或体会到那些精神,乃因此而生起信心,形成信仰。对于古代文化精神,我们也当如此,方能使现代人重新获得认识。 仍以学校为例。单是在讲堂上教学生读背默写〈学记〉〈乐记〉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能设计一套新的仪典,让学生参与其中,而体会感受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