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译解-云端佛学(5)
时间:2016-09-04 05: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次
注二 尘在界外,而不坏小相。界在尘内,而不坏其大相。同时俱现,不相留碍。楞严正脉说‘界入尘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碍于大;尘含界而尘不大,是大不碍于小。’华严经说:‘华藏世界所有尘,一一尘中见法界。’也同此义。
注三 依华严经之义‘但是一切无著。’按楞严正脉说‘一有执著,安能大小并融如此?若依本经,无著即是忘尘。忘尘功极,便能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等。’如前显见无碍中所说,是知现尘现界,不相留碍,正是忘尘功极,故以无著行名之。正脉又说‘此是事事无碍智。’又灌顶大师疏说‘即方便度,引华严此菩萨以方便化度故。’又楞严指掌说‘尘界互现,大小相融,正由菩萨无障碍慧,大方便力之所运用。’
正文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密多。名尊重行。
译文 一切菩萨,无量妙行,一时具足。随举一行,都是第一波罗密多〈注一〉,名为尊重行〈注二〉。
注一 最上故为第一,波罗密多为究竟之义,又翻为到彼岸。因为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即是究竟之处。
注二 行至如此,可尊可重,故以得名,华严经名为难得行,如世间可尊重物,至为难得。
解 若住于涅槃,虽说是彼岸,还不是第一。一定要不住涅槃,不住生死,往返度生,无住而住,方名第一。华严经说‘菩萨住此行时,不舍菩萨大愿,不住生死此岸,不住涅槃彼岸,不住烦恼中流,而能运度此岸众生,至于彼岸,往返无有休息。’这就是本经所说‘第一波罗密多’之义。又楞严正脉说‘此是究竟彼岸智。’又灌顶大师疏说‘即是愿度,谓菩萨于大乘愿,不退转故。’又楞严指掌说‘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密多,乃菩萨以愿导行之所致也。’
正文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译文 如此圆融〈注一〉,能成十方诸佛轨则〈注二〉,名为善法行〈注三〉。
注一 种种妙行。全是一行,此所以为纯。而一行中又具足种种妙行,此所以为杂。如此纯杂无碍,故为圆融。
注二 以此妙行,遍历十方,助佛转轮,教化众生,故成十方诸佛轨则。
注三 一言一行,同归至善,皆是佛法,可为轨则。华严经说‘此菩萨能自清净,亦能以无所著力,方便而普饶益一切众生。’
解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轨生物解智。’又灌顶大师疏说‘即是力度。’又解释说‘具足三力,谓修习力。思择力,变化力……’
正文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译文 以前九行,一一都是清净无漏〈注一〉,一真无为〈注二〉,自性本然的缘故〈注三〉,此时行行都真,法法都实,故名为真实行〈注四〉。
注一 如上九行,虽大用繁兴,而常自如如不动,故为清净。以如如不动故,离于念相,等虚空界,此即如来清净法身。因起心动念,即离法体,成为有漏。
注二 菩萨当寂灭现前之时,俱空不生,一真独露,即证无为。
注三 菩萨亲证无为,获二殊胜,发三妙用,都出于性之本然。
注四 楞严正脉说‘此是会缘入实智。’灌顶大师疏认为这是智度,智是三种智,一是无相智,二是成熟有情智,三是受用法乐智。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已。纯洁精真,远诸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已满足了神通〈注一〉,已完成了佛事〈注二〉,清净无漏纯洁精真,一真无为,性本然故,所以能远离一切留患,于是任运度生,而不见有生可度。这就是不住无为,回无为心,向涅槃路。这就名为救护一切众生〈注三〉离众生相〈注四〉回向。
注一 已到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地步,妙用已达极点,此时故说满足神通。
注二 成佛轨则,所作俱备,故说成佛事已。
注三 度生有两重意义:一是度令离苦,二是度令得乐。这就是救护。
注四 因为能所对待,此时不见自为能度,故也不见他为所度。
内外都空,中间亦无度生之法,这就名为三轮体空。这方是真灭除度相。
解 此位正向佛道。因涅槃即是佛道。同时也兼向其徐二道。因救护即向众生,离相即向真如。
正文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译文 既已三轮体空,则一切可坏,都已远离〈注一〉。并此诸离,亦复远离〈注二〉这就名为不坏回向。
注一 一切生灭法,都是可坏之法。三轮体空,即远离一切可坏之法。
注二 若是即守此诸离,依然可坏,故并此亦须远离,上位灭除度相,是以空坏有,此处远离诸离,是以有坏空,空有俱坏,方为体合真如。
正文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译文 上位已体合真如,故本觉〈注一〉即湛然澄清,觉齐佛觉〈注二〉,此名等一切佛回向〈注三〉。
注一 觉即是照,既已体合真如,体中具照即是本觉。
注二 本觉湛然澄清,无法不知,无理不明,故觉齐于佛觉。
注三 既然觉用都等于佛,一切悲智愿行,无不皆等。故名等-切佛回向。
正文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译文 精真发明〈注一〉,地如佛地〈注二〉,名为至一切处回向〈注三〉。
注一 前已体合真如,已得不变之体。故为精真之体。本觉湛然,复具随缘之用。既然体用俱备,自能以理融事,以理融事,事如理融,不惟觉齐于佛,兼而地如佛地。
注二 地如佛地,即不离本处,而遍至十方。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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