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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译解-云端佛学(11)

所以众生如心持禁戒,就会觉得全身轻快〈注一〉。心持咒印,即会顾盼雄毅〈注二〉。心要想生天,就会在梦中飞升起来。心想佛国,就会在梦中或禅观中,见到圣境界〈注二〉,事奉善知识,自然会不惜身命,为法忘躯。阿难!这些众想虽然各有不同,然而都是以超胜之气,同样轻举。因为飞动不沈,所以自然超越,这就名为外分。

 

注一  心念律仪戒,能净三业。念善法戒,能成圣因。念饶益戒,能利乐有情。

 

注二  咒即是法,为诸佛秘印,故心持咒印,如佩秘印,纵遇魔外,亦无所畏惧,故能顾盼雄毅。

 

注三  如十六观经中所说:得见弥陀。又如西藏密乘,全赖观想,得见本真。此虽然圣境,但惟自见。故称冥现。

 

正文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译文  阿难!一切世间生生死死,相续不断,生则顺其习气而造善恶诸业,死则随其迁变而流转于六道轮回。当其临命终时,还未舍弃暖触〈注一〉之前,一生所造善恶两种业,同时顿然显现,死逆生顺〈注二〉,两种习气交相并发。

 

注一  未舍暖触,即是命根还在,八识还未去。

 

注二  死为逆相,故想避开,生为顺相,故想求得。因为有避死求生之念,所以一生所造善业恶业,交相并发。

 

正文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译文  当命终时,纯想即飞,最后必然生于天上〈注一〉,假若在飞的心中,兼有福和兼有慧〈注二〉,与及有净愿的人〈注三〉,此时自然心开〈注四〉,见到十方佛的一切净土,随愿〈注五〉往生。

 

注一  前文曾说卵以想成,与此处所说纯想生天,有何不同?因为卵生是由颠倒乱想而成,生天是由清净习气所致。

 

注二  供佛即能得福,闻法即能生慧。

 

注三  除供佛闻法而外,并愿生生世世,常在佛前,及发愿往生等。

 

注四  人命终时,神识唯见十方如墨,有福慧和有净愿的人,暂昏即悟。所以自然心开。

 

注五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说‘临命终时,一切所有,无复相随,唯此愿王,不相舍离,于一切时,引导其前。’

 

正文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译文  如情少想多,纵能轻举,也不太远就为飞仙〈注一〉,大力鬼王〈注二〉,飞行夜叉〈注三〉,地行罗刹〈注四〉,游于四天,所去无碍〈注五〉。其中若是有善愿善心,护持我的教法。

 

或是护持禁戒,跟随持戒的人〈注六〉,或是护持神咒〈注七〉,随侍持咒的人或是护持禅定,保安法忍〈注八〉,这些人都亲住如来座下。

 

注一  这些人大约是一情九想,或二情八想,或三情七想,或四情六想之类。据灌顶大师疏说:他们飞行竖不能超过四王天,横不能超出二围山。飞行仙可能是一情九想所成。

 

注二  大力鬼王即如岳神琰摩〈即俗称阎罗〉之类。这些人可能是二情八想所成。

 

注三  这些人属大力鬼王之所役使,如药师经中所说十二药叉神将之类,可能是三情七想所成。

 

注四  如山野鬼神之类,可能是四情六想所成。鬼神一道,有善有恶,善者可福于人,如大力鬼王之类,可旁通仙趣。恶者专于为祸。正属鬼类。

 

注五  护持佛法及持法人,如药师经中所说药叉神将之类。

 

注六  护持禁戒及持戒人,如戒坛中护戒善神之类。

 

注七  护持神咒及持咒人,如本经中百灵护咒之类。

 

注八  如习禅定之人。于座上遇魔,即不能忍于所得之法,故当保而安之。如禅堂中护静善神之类。

 

正文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译文  情与想平均相等的,也不能上飞,也不能下坠〈注一〉,就生在人间,若想心明慧的就聪慧过人。情心幽暗的就愚钝过人〈注二〉注一  因为人道是由五分情五分想所致,因为受了情的影响故不能飞,又因为想的作用也不能坠。

 

注二  人趣中比较偏重于想的就比较聪明,情心稍重的就比较愚钝。

 

正文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译文  情多想少的〈注一〉就流入横生〈注二〉当中,重的就为毛群〈注三〉,轻的就为羽族〈注四〉。

 

注一  四分想六分情的。

 

注二  即是畜生道。

 

注三  情又比较偏重的就成为驼驴猪狗之类。是为毛群。

 

注四  情又较轻的就成为飞禽类,如雀鸽鸳鸯之类,是为羽族。

 

正文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译文  七分情三分想,就沉下水轮〈注一〉,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水被火烧成沸,反能伤身,无食无饮〈注二〉,经百千劫〈注三〉。

 

注一  据本经地谷即是金轮,下为水轮,水轮下为火轮,此与现在地球的结构正相同,因地为球形,故称为轮。

 

注二  因身处火际,不能得食。水又为火烧沸,反伤身浇烂,故不能欲,按毗婆沙论所说‘恒常饥渴,不闻浆水之名,设值大河,即变为大炬火,人口焦然腹烂。’

 

注三  施食文中说‘五百生不闻浆水之名,千万劫受饥虚之苦。’

 

所以名为饿鬼。

 

解  据后文中说:鬼有十类,惟此类最苦。其他各类,虽苦不至于此,但亦摄于此类中。

 

正文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译文  九情一想,于是下沉愈低,前祗在火轮边际,现在更透过火轮,身入风火二轮相交之处〈注一〉。轻的生在有间地狱中〈注二〉,重的生在无间地狱中〈注三〉。

 

注一  火因风吹,风因受火逼,二者互相上下,中间相交过地,亡者神识即坠在此。因尚有一想,故不再坠。

 

注二  后文所说十八地狱,甚至一百八地狱都属于有间地狱。因此中受苦,犹有间歇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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