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以喻体代喻旨,或以谜面代谜底,或以具象代抽象,典故、廋词、隐语纷纷用上,目的似乎都在“不犯正位”。这种习气也被江西诗派继承下来,如陈师道云:“打门何日走周公(梦)。”(《寄豫章公三首》其一)饶节云:“我已定交木上座,君犹求旧管城公。”(《次韵答吕居仁》)谢逸云:“曲肱但作吉祥卧,浇舌惟无般若汤(酒)。”(《闻幼槃弟归喜而有作二首》其二)曾几云:“从来叹赏内黄侯(螃蟹),风味尊前第一流。”(《谢路宪送蟹》)吴坰云:“少日萦心但黄嬭(书),暮年鬼使欠青奴(钱)。”(《五总志》)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庆历、元祐以来,频见‘云间赵盾’、‘渊底武侯’、‘青州从事’、‘白水真人’、‘醋浸曹公’、‘汤 右军’、‘平头’、‘长耳’、‘黄嬭’、‘青奴’、‘苍保’、‘素娥’、‘鹅黄’、‘鸭绿’、‘此君’、‘阿堵’,庄季裕《鸡肋编》卷上至载‘左军’为鸭,‘泰水’为妻母之笑柄。况之选体,踵事加厉。”(注:钱钟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48页。) 值得注意的是,宋人的这种习气与当时的禅门宗风如出一辙,苏轼就曾指出:“僧谓酒‘般若汤’,谓鱼‘水梭花’,谓鸡‘钻篱菜’,竟无所益,但自欺而已。”(《苏轼文集》卷七二《僧自欺》)尽管僧人的目的是出于对佛教戒律的忌讳,但其语言技巧却是标准的“言其用不言其名”,与诗人的借代词并无二致。司马光曾有感于当时的状况:“今之言禅者,好为隐语以相迷,大言以相胜,使学者伥伥然益入于迷妄。”(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三引)这种情况在江西诗派中同样存在。陈师道有诗云:“险韵廋词费讨论。”任渊注:“《晋语》曰:‘有秦客廋辞于朝。’注云:‘廋,隐也。谓以隐伏谲诡之言问于朝也。’”(《后山诗注》卷九《敬酬智叔三赐之辱兼戏杨李曹二首》其二)我们有理由认为,宋诗中借代隐语的“踵事加厉”,是与同时代禅门隐语玄言的流行分不开的。这不仅表现在二者形式上的相似,时代上的同步,而且还有具体的事实联系,如被苏轼称为“僧自欺”的“般若汤”,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前举江西诗派诗人的作品里。而前举苏轼自己诗中曾使用过的“木上座”,也是禅家公案里的隐语:“夹山又问:‘阇黎与什么人为同行?’师曰:‘木上座。’遂共到中堂,取拄杖掷夹山面前。”(《景德传灯录》卷二○《杭州佛日和尚》)北宋诗人赵令畤诗中用“青州从事”对“白水真人”,苏轼极力称赞道:“二物皆不道破为妙。”(《侯鲭录》卷一)这表明苏轼对借代词的修辞功能是充分肯定的。而“不道破为妙”,正是禅宗谈禅说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诗与禅的这些文字伎俩,都在于避免直言说破,曲隐其词,所以殊途同归。 宋诗的另一条技法“言用勿言体”也从禅宗的言说方式脱胎而来。陈本明论诗云:“前辈谓作诗,当言用勿言体,则意深矣。若言冷则云‘可咽不可漱’,言静则云‘不闻人声闻履声’之类。”(《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七引《漫叟诗话》)所举两例皆苏轼诗,分别出自《栖贤三峡桥》和《宿海会寺》。所谓“体”,指抽象的本体或性质;所谓“用”,指具体的作用或表现。“言体”者,一是空洞浮泛,二是正面直说;绕路说禅:从禅的诠释到诗的表达“言用”者,一是具体落实,二是迂回包抄。就苏诗而言,“冷”和“静”是“体”,若直言之,了无余蕴;若以“可咽不可漱”来表现冷,以“不闻人声闻履声”来表现静,则不仅化空洞为落实,而且避免了字面上的直说。必须指出,“体”和“用”是佛教禅宗颇爱使用的一对概念,如《坛经•定慧品》云:“真如即是念之体,念即是真如之用。”而中国禅从楞伽师时代起便十分重视体用相即之说,到了马祖道一的洪州禅,更由强调向“体”的回归转入对“用”的自觉(注:参见潘桂明《中国禅宗思想历程》,今日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227页。 )。禅门公案中常见的以具象语言回答诸如“如何是佛法大意”一类的抽象问题,正是“言用勿言体”的典型。陈本明所拈出的前辈作诗法以及苏轼作品的例证,应该是受到禅宗以“用”代“体”的诠释方法的启示。而这种方法也可以说是“绕路说禅”之一种,比之惠洪的“言用不言名”更接近“遮诠”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