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供养及赞叹护法 护法保护修成觉之道者,令其於修道时不为障碍所阻。因此,我们都有权享受护法的保护。若要得此权益,我们必须祈求护法给予我们在修道、证悟、利生方面所需的一切协助。其他之事,护法绝不会管。诸护法的实质是修行者自己所有的那种受悲力加持的信心与信赖。在相对的世间,有曾是极恶、极具权势而为佛陀及莲华生大师所度化的众生。如今他们依誓为修法者尽力。我们所应做的是求其协助我们达到正当目的,并向其献上特殊供养。这些护法都是世间的护法。此外还有玛哈嘎拉等非世间的护法,以多种形相显现,如智玛哈嘎拉、行玛哈嘎拉、以及俗玛哈嘎拉,就像我们对法、报、化三身所作的分类一样。我们供养他们,恳求他们在相对的层面上协助我们,同时我们对内心究竟的层面修不可动摇的信仰和虔诚,以及对一切众生修究竟的无量大悲。这些都是在修心阶段所用之法,名为逆缘入道法。每当我们有了困难或生病时,我们当然要尽量设法解决问题。我们不必故意意事找麻烦。此一法教的要点是,我们应致力於了解我们所要除去者的起因,了解它为何发生。境遇好时,我们也要求解,不要只顾享乐;我们要随时准备做转轮圣王或最贫苦的众生。有此了解,我们就能屈能伸,可高可低,一律安然接受,毫无困难,这才真正是把逆缘当作道的一部分。
第四要点:转生活为修行 一切修心法教的精髓是以五力修行。 (一)愿 力 此处之「愿」,在藏文经典中意即「投掷」或「发射」。一开始发菩提心时,我们是把自己的心愿投向获得究竟证悟和利益一切众生的目标上。一开始发射或冲刺就不断的继续下去,直到实际获得究竟证悟和利益一切众生为止。 (二)惯於修行之力 列为第一的愿力,藉修相对菩提心与究竟菩提心而实现。此二菩提心要稳定的、精进的以信心来修,而修行时间的不断增长即第二力。 (三)潜能之力 潜能,或谓种子,是属佛性的潜能。此种潜能我们都有,其力藉苏醒之善缘而活,所谓善缘即是福智二资粮。 (四)净化与舍弃之力 自无始至今,从今直到获得证悟,所有已生、未生之障碍,究其起因,皆源於「我」。「我」念念相续,依缘起法,不断再现。令「我」存活之缘,是为恶缘。从初得此解之时开始,直到洞悉「我」之本质为止,其间我们还不能不自利,但须是善性的自利。愿自己能得解脱以便协助众生,即是善性的自利;只求自乐,全不顾他,则是恶性的自利。因此,我们首先要除去恶性的自利,然後再除去善性的自利。逐步如是前进,极有必要。 (五)祈祷之力 祈祷之力,主要是指那能将我们所成就之善全部献出来与一切众生分享的力量。此第五力与列为第一的愿力相似,都是致力於普遍之善。运用此力,也能令我们产生对恶缘的正确态度。在祷告中,我们祈求自己能面对恶缘,将其转化为善缘或有利之缘;能了解恶缘:能感激恶缘的来临。 上述五力指示我们如何把修心之法纳入生活之中。以此五力为基本原则,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情况都能转为有益。 有关修心的经典中说,吽(HUNG)字特别重要,并且说有五力为助的修吽之法,是极其圆满的修法。修行的每一阶段,无论是小乘、大乘或金刚乘,都永远需此五力。例如,修金刚乘时,我们先要皈依和发菩提心,这就是第一力。第二力是实际观想和细部修行,不管是前者还是後者。第三力与修仪轨时所做献供等事有关。第四力是修毕时的观想化人无我之境,这通常是指观想自己化光,收入自心所观想之本尊身中,再与本尊合一之观想。第五力是结尾的回向。此五力对大乘(如上所述)和小乘同样适用,只是在愿力方面有异而已。小乘最初发心是自得涅槃。其馀四力之性即以此愿力为本。我之所以要把吽字提出来,乃因其为一切之本质,一切之核心。於吽字中,含有各种禅观和善巧方便。 此五力也适用於命终之时。没有人喜欢念死或谈死,但死是我们都免不了的。当业果成熟死亡来临时,我们就必须接受死亡,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死不是惩罚。死说来就来,死时身心分离,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语言和感觉都告终结。死者若不知死,死将是一件非常可怕之事,因为他无法了解当时所发生的各种现象:然若知死,则死即可成为一个得见佛性和获致宝贵成果的大好机会。 怎样才能善加利用这个机会呢?根据大乘,正确的迁识法要凭藉以下五种力量。 (一)潜能之力 潜能之力令心解脱所有过去关怀的俗事仍物。一般人在死时所遭遇的主要障碍,其起因都是由於关怀过去的财富、自身、朋友、家庭等等,包括名声、教育、权势,以及各种各样的事物。一旦确知死亡即将来临,我们就必须摆脱所有这些俗事俗物,把我们积聚的资产散尽,给子女、给宗教机构、给贫苦之人,其实给谁都无所谓,只要能摆脱那些资产,不再为其所障就成。临死之时,也是对他人倾诉一切的时候,以使心不留念。 然後,我们应力求了解死亡之性;了解死并非是我们独有,而是人人皆有,很少有人能活过一百岁,就算活过一百岁,也仍旧不免一死。我们在死时的经验,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经验,没什麽不得了。死亡只不过是我们不再能生存於此色身之中,必须离开此身去接受另一个由今生之业所决定未来之身而已。对於来世之身,我们无力选择,但我们可以籍著分析今生而对该身有所认识,因为来世之因形成於今生,就像今生如何决定於过去一样。 对决定我们来世之业有所认识,会令我们深悔自己曾犯之过而诚心认错。除深悟佛法者外,很少有人能诚心悔过。濒死之际能令人有此诚心,因为过去所关怀的俗事俗物已不再有任何意义。即使你是拥有亿万大军和原子弹的国王,虽集世间权势於一身,时辰一到也得死,既无用武之地,也无用钱之处。临终之言都是真心话,所以我们要在临终之时发露忏悔今生和过去生中所犯的一切过恶,并要发誓永不再犯。从礼敬到迥向,如是修行七支祈祷文所说的各方面,可产生极大的效果。此为属第一阶段的潜能或种子之力,它构成我们临终时坚强有力的背景。 (二)祈祷之力 此第二力首先来自七支祈祷,但其所强调的是礼敬诸佛菩萨和真谛,祈求来世,或於中阴身期,能证实相。这在中阴身的阶段远比在今生容易成就。例如,当我们在梦中知是梦境时,我们就可为所欲为。在梦中这麽做比在醒时要容易得多,因为梦中人生的虚幻面更为突出。死後,我们摆脱了固结的人生之梦,使得一切事物的弹性大为增加。 我们所须摆脱之梦,实际上只有一个,即「我」之梦。此外别无其他。我们一死,即不再有身,不受有形的限制,能知三世,亦有他心通。因已自人生之梦苏醒,故具智慧的多种品性。此即为何我们祈求能於中阴身期修相对菩提心与究竟菩提心。若祈祷之力够强,即可如愿。这就像当我们真想在某一刻醒过来以便去做某项重要工作的时候,我们即能藉此心力而办到。临终时,我们必将有更重要之事要做,所以我们要为中阴身的阶段诚心祈祷。 (三)净化之力 无始以来,我们所受之苦都是因「我」或自私而起。今之接近死亡,亦「我」所致。此身、此出生之境地、以及此死,其业因皆「我」所造。既为「我」所造、为「我」所支持,此身、此死等之受者亦为「我」。因此,我们应舍弃「我」,远离「我」。 (四)心愿之力 中阴身期,我们不受此身和今生的障碍,心得自在。这是心自行认识自己的大好机会,此即为何我们祈求能於中阴身这一适当时机心得证悟。 (五)习惯之力 习惯之力系指现在修行、以便未来能获得牢固的成果 。我们应於健在时习惯於修心:等到死亡真的来临时再修就晚了。我们必须立即开始。 以上所说是如何於临终时利用大乘法的五力获得良好的成果。在实行阶段,在实际濒临死亡时,有些对我们有帮助的事,是我们可以做的,但不是非做不可。在这一方面,有关修心的经典中所讲的,主要是临终卧姿作般涅槃状。这不仅是因为佛圆寂时取此卧姿,也是因为身与心有密切的关系,尤其与气(Prana)有关。气贯全身,自受胎时就有,不限於血、肉或身体的某一部分,虽然在身体的某些地方此气最盛。我们可以从开示身心关系的较高密续中,获得有关气的正解。 死时能善导此气的身姿是向右侧卧。右手托右颊,右手小指塞住右鼻孔,只用左鼻孔呼吸。呼气时,我们将自己所有的乐及乐因、功德、财富、名声、教育或其他善事,都作迥向,利益一切众生。吸气时,我们想像自己承担一切众生的苦难;不只是想,而要真有此意。如果不能采取上述卧姿,也没什麽关系,因为心行才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 下一步是修究竟菩提心,意思就是要了悟轮迥与涅槃,所有一切,都是法身或佛性所现;於究竟位,无生无死。生死就像睁眼闭眼一样。我们对今生闭上眼睛,对来世睁开眼睛,闭眼睁眼之间则为中阴身的阶段。如是了悟,即无怖畏。怖畏在人临终时,会引发不善和怨恨的情绪,这些情绪令人非常痛苦,而且毫无用处。上述施乐受苦的修法,要一直修到死为止。若有修行此法的习惯,我们就能善用死亡。临终时,我们令心专注其本性,令一切皆为心性所吸收,就像我们在修观时把所有观想都融入心性要并安於於心性之中,既不止念,也不随念,只是任念来去,而心对其本性和本身仍能自知。这样一来,死即成为观修的一部分。起初观修因有身障而稍嫌造作。身死使获解脱之心有了认识自己本性的大好机会。这也是我们所有的最後一次机会。
第五要点:衡量成果 佛法包括佛陀所说的一切法教,及诸大师为佛法教所作的注解。他们之所以要如是教导我们,就是为了帮助我们和所有其他众生除去障碍。效果如何,全看我们能把我见和自私的反应除去多少。有我之妄想减少,即是我们获益,也就是我们修对了方向。修行若不能减少我见,那就是修错了。因此,我们必须经常自省,确保没有白修。当然,我们多少都有些自私,但无论自私的程度如何,都应因修法而逐渐降低才对。一种颇为简易的自省方法是问自己:「假如我今夜命终,内心是否充满遗憾?」为了失此宝贵人身而感到遗憾,这是人之常情,但即使曾经犯错,我们仍然可有已尽全力的感觉,致能怀此自信而死。如若自忖届时不能确信自己已尽全力,我们就必须从现在起,尽己之能去了解和修持身、语、意;把所知用於日常生活以改进生活方式,并依上师的教导修习禅观。能如此做,即能因生活充实而有美好的信心,觉得:「若能再活百年,我的成就将是多么多麽大,似可填满大海。然若因故今夜命终,我也死而无憾。」如是思惟,我们就能成为自己生活情况的见证人。 当我们真的遇到恶缘或觉得恶缘於自心生起时,我们可先把这种情况冻结起来,然後再用相对与究竟菩提心予以转化。这样,就没有真能困扰我们的东西了。事情还会出错,我们也仍然趋吉避凶,但我们已不太介意,只觉得怎麽都舒服、什麽都可行,事情顺利时舒服,事情不顺时也舒服。恶事发生了,好哇!没有恶事,怎修忍辱?如是一来,一切是善非恶,此即所谓「大喜」,能令我们无时不周旋於喜乐之中。这就像善於骑马的人,当烈马乱跳时,他非但不会摔下来,反而会骄傲的欣赏自己高超的骑术;当马柔顺时,他就舒舒服服的骑。一切顺利,我们会觉得舒服;环境不顺,我们也能觉得舒服。 有两件事对我们的行为极端重要,那就是威仪和自尊。威仪是指在他人面前行动合宜,绝不做可耻之事,永远要尽可能做清净利他之事。只有威仪而无自尊,可能非常危险。只把表面做好,内心仍会藏垢纳污,就像华丽的水晶宝瓶之中盛著腐物一样。我们需要自尊,有了自尊,我们才能保持内心的清净,好像其中的一切皆能为他人所见;有了自尊,我们的行动和动机才会发自内心,而不是只有一尘不染的外表,用以骗取不明内情者的信任。若要具有威仪,我们须对当众所犯之过有困窘感;若要具有自尊,我们须对自己的缺点有羞耻心。有了威仪和自尊,我们就很完全。此二者的表现,在衡量我们进步的程度方面,是我们今生、死刻及未来的评价指标。 我们悉皆无常,不能免死。死时变化甚大,所失亦多,此时,今生志业中断,我们就像失业的人寻找工作时一样,所具证明本身技能和教育的资历极其重要。威仪和自尊是我们所积之业的证据,二者合宜,即能令我们死得安心。这一点很容易了解,同时也是表示修心成功的指标之一(即使并非圆满),亦即外在的指标。 修心的圆满成果是深悟,但这并不是说已到了能随心所欲的地步,而是说已能自动应付任何情况,能充分受顺境之益,也能不为逆境所转。境顺,不再有生起我慢之虞;境逆,不因之而浪费时空。这是修心真正的成就,随时都可上为转轮圣王,下为最穷之人。无论何时何处,不骄、不馁,亦不违善。 即使我们的「见」比天高,所行仍须细如粉末:细得无微不至,堪当一切,纵然不大关怀自己的成就,也要为利益他人而如此。
第六要点:修心的誓约 修心也暗合著某种行为方式:有些事该做,有些事不该做。总括起来,有三原则:(一)实修无伪,(二)依理而行,(三)离门户见。 (一)实修无伪 我们很容易基於自己已误入歧途的信心而产生一种态度,那就是觉得既已修心,又属大乘,说什麽、做什麽都无所谓,因为最重要的是心。单就某一方面而言,这种态度当然没错,但很容易变质而产生不良的後果。即使是极其伟大之人,也难永保诚心行事。除了诚心行事外,我们不可忘记自己所为对他人的影响。例如,有时我们说的可能是真心话,对自己来说是极有意义的话,但是未曾想到这些实语会对听者实际上造成何种印象。或者,身为比丘,而(为了舒适)爱穿俗装。你的内心虽仍想为僧,但他人却会依你的外表来判断你。因此,尽管你内在的行为如僧,还是有不对之处。所以,无论舒服与否,一旦为僧,就必须在身、语、意上全都依僧规而行,不管别人怎麽说 不过,当我们修心和修颇为高深的大乘法时,可能会产生一种心态,觉得:「我之所行,出自真心,别人怎麽说或怎麽想都无所谓。」这种心态,非常危险。我们所发的誓愿,是要为一切众生带来相对与究竟的利益。我们不应因我慢或过分自信而违誓。我们不可对所谓「真心」过於信任。随时注意自己在身、语、意方面的每一行动,竭尽所能做得完善,乃是极关紧要之事。 (二)依理而行 此第二原则随第一原则而来。修心不能过火:我们不可任性。修到某一程度,有时我们会想要任性,想要为所欲为,不顾人言,不顾己誉。如果我们能放下一切俗务,像密勒日巴那样勤修禅观,直至证悟,那麽我们就能在获得证悟时忘却世俗,恶衣恶食,一心专修,不管别人对我们有何想法。但是於此之前,若只依冲动而行,那就错了,那就完全成了走火入魔。我们必须非常小心,依自己的立场、身分、环境、教育和职业,素位而行,善用清净身、语,令人感到愉快:凡事合情合理,令人乐於接受。不错,内心如何最为重要,但外表也很重要,因为我们既生於世,行为就应合乎世法。 (三)离门户见 我们的虔敬和悲心不应偏颇。当我们生起或培养虔敬之时,对象是师父、法师、佛陀、佛法、传承等等。但是,虽有这些为虔敬的主要对象,我们仍应保持开阔的胸襟,接受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佛教的宗派众多,单是西藏一地就曾有过九大宗派,後减为四,四大宗派之一的噶举巴,本身即分十四小派。我们修某一宗派之道,依次修一贯之法。当我们在所修的那一造上前进时,我们不要忘记其他宗派与我们的宗派并无好坏之分。它们都有良好的根、道、果,分别属於小乘、大乘和金刚乘的修行。我们虽择一而修,然须尊重所有其他宗派,因为门户之见太坏了。我们须无门户之见,但这并不是说要把各宗各派混在一起,什麽都修:那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择一而修,贯彻始终,同时要对其他宗派,一直保持著尊敬与合理的态度。这是很容易的做法。 其他宗教也值得尊敬,我们不该说它们的坏话。每一种其他宗教都自成一道,从头至尾,完整无缺,并且它们不是少数人的宗教,而是拥有成百万的信徒。基督教、印度教、犹太教、回教等伟大的宗教,都曾使其信徒获得很大的利益和成果。讨厌其他宗教或参与其他宗教,俱无意义;人生短暂,无暇修学所有宗教,若要求全,结果将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修一种就够了;不过,虽修一道,对其他诸道亦应尊敬。 修行悲心也应有开阔的胸襟。悲悯他人不难:我们每天在电视上和报纸上都看到和读到很多有关谋杀和意外事件等的新闻,这些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苦难,会经常引起我们的悲心。不过,悲心所及应远不止此。畜生一直为我们所食,更不用说还为我们所役。畜生像我们一样有心,我们也须同情它们;对天神、阿修罗、饿鬼和地狱众生,亦复如是。有很多生命,是我们看不见、摸不到的。根据业因果报,心藉四大,主要是其中的水与地,造出各种各样之身。我们的悲心能摄所有六道众生。而且,究极的悲心广及一切为「我」所支配者,这些都是我们利益的对象。由此看来,修心即是修那无偏狭的虔敬与悲心。 以上所说,也可从下列九个方面来讲: (一)坚守正道 我们不要只对新的和迷人的事物感兴趣。无论那一种修心之法,一旦开始信,就要修到底,不能因厌倦故半途而废。浅尝即止,不会有多大好处。 (二)虚怀若谷 有了任何好的成就,都要密而不宣。此即固守意义深远而非只顾表面的善行之道,也是於他人称许我们的善行时,避免生起我慢的方法。 (三)永不责他 谁都会犯错,或多或少,总难避免。这并不是因为万物之性本恶,而是因为或多或少受了无明的影响,以及做了「我」的奴隶。为「我」之奴的成分越大,不善之行就越多。不过,即使极恶众生,内心深处也有些善,并非如旁观者在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样老是想要为恶。我们对待一切众生,应以帮助他们为出发点。说他人坏话,绝不应该:损他人名誉,犯大过恶。我们要谨防身、语、意业,常怀悲悯与谅解,不管看到他人在做多麽愚蠢、污秽或怪异 之事。 (四)无所期求 尽管我们的一般动机是愿得证悟以利众生,我们也不必时时算计每一行动,心想:「我做这个是为了要获得那个短期或长期的成果。」我们应一心修施受法,或任何一种修心法,而不要有所期求。 (五)不恋俗务 我们不能不谋生,不能不照顾那些依赖我们照顾的事务;但我们绝不可於此恋著,致令自私之心增长。 (六)有怨不报 即使有人对不起我们,我们也不应随萌生的报复心而转。所谓报复心即是对彼怀邪恶的敌意。既修愿菩提心,又属大乘,我们必须放弃身、语、意任何一方面的报复。 (七)在劫安受 有些逆境是无法避免的。当此种逆境出现时,我们必须接受,不可往他人身上推。有非做不可之难事时,我们应视其为己任,若因自己不愿承担而令他人受苦,即是不善。 (八)全心承逆 我们要无私而行,不要在心中搞花样,例如心里想著:现在接受最坏的职务,以後就会得到最好的职务。 (九)远离我慢 修心时所修的是非常基本和简单的事;修心地以发悲心。我们若因修心而感到骄傲,感到比别人强,那麽我们的修心之中就隐藏著「我」的势力,而「我」的势力必须尽可能予以减少。 修心法的这一部分通常有十五点,为求简明,我们在此将其归纳为上述九项。
第七要点:修心的箴言 此段通常含有多方面的忠告,开示正确的修心方法,为方便故,我们把这些忠告归纳为下列几个要项: (一)三难 (l)遇障碍时,我们必须了解障碍,这一点相当困难。所谓了解障碍,意即要能知有三毒及其影响力,此须具有初觉才成。 (2)知有三毒後,必须远离三毒。 (3)只是远离三毒还不够,必须永断三毒。换言之,我们必须知毒、治毒,并且下定决心断然去毒。 (二)须常发展的三个主要条件 (l)欲得正果,须行正道。因此,我们需要正确的指导(可信赖之上师的指导) (2)我们自己的洞察力和领悟力必须够强。 (3)我们也须有顺缘始能助成上述条件。 以上三个主要条件,有些人有,有些人无。我们若幸而有之,就应尽量善加利用。我们若无,这并不表示我们有毛病,而只是说我们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在没有这三个主要条件时,我们无法凭空把它们制造出来。 (三)永不可损坏的三个主要因素 (l)对修心之法,永怀恭敬与虔诚。 (2)以大喜悦和信心运用修心大法。 (3)经常注意内在的动机与外在的行为。 (四)修心之行应常随伴 (1)我们之身——一诸行之源。 (2)我们之语——一表达之源。 (3)我们之意——一造诸念者。 (五)舍六歧途、取六正道 第一歧途系指错误的忍辱和精进。因无明故,为善难,为恶易。例如,盖一所房子,需要很多时间、金钱和劳力,而只要几分钟就能把它毁掉。浮生若是,我们不能不以相当的耐心去接受,有时还需坚忍,始克完成日常生活中颇不足道的俗愿。由於仍为我执之奴,我们通常所有的忍辱力或精进力都是供俗务所需,只能增进轮迥,故为错误的忍辱和精进。面对有意义的工作,我们很快就生厌倦。在舍弃因错误的精进或忍辱而不断引起的琐事时,我们还要重整此二种力,将其导向较高的目标。 第二是舍弃不正的心愿。虽然我们大都因有幸运之业而自然倾向正法等等,但世间也有很多人以相对的快乐与光荣为其主要的追求目标。我们必须停止追求今生所谓的「大事」, 而将注意力转向那超越相对世间所有苦乐的大乐,以及那与证悟合一的大乐。正愿是希望或祈求得此大乐。 第三是舍弃我们常有的那种相对的「错误品味」,而要发展究竟的品味。这样就可减少我们精力的浪费。 第四是舍弃错误的悲心。我们当然要有悲心,但有时我们的悲心误发,以致对那些也在发展悲心的瑜伽行者产生过分的怜悯。他们遭受那麽多的苦难---太多的苦难---我们因而为他们难过,但不为那些折磨他们的人难过。通常我们都有这种倾向。譬如,若有非常残酷、有力、自私之人在虐待弱小,我们对被虐待者所产生的悲心自然会远较对虐待人者为大。我们应同情受苦者,但更应同情令其受苦者,原因就在於造恶业必受恶报之业性。 第五是舍弃错误的努力。我们佛法中人,对诸法实相稍有了解;我们不要过分以此为傲,而要尽量予以增加。我们都想要自己的亲友获得最好的,但不该以在根本上会增加他们不善之业的方式为他们而努力。譬如,有时我们会看到为人父母者,像所有父母那样,想要让子女事事出人头地,但因本身的无知,反而使得子女的生活更糟。我们不应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只应在走上正路方面帮助我们想要帮助的人,否则我们根本不是帮他们的忙。所以我们在教育子女时,要以使他们成为最明智、最善良的人为目标。此点不必多说,聪敏者一看即知。 第六是舍弃错误的喜乐。如果有人快乐,即使是我们的敌人快乐,我们也应随喜。毛泽东为西藏带来极大的灾难;多种罪恶都因他而持续不断。在他死的时候,很多西藏人为此庆祝、野宴、狂欢。这极要不得!佛教徒不该这麽做。我们佛教徒所应特别感到高兴的事,乃是有人於悟道方面真能深入。 以上的箴言,都是直接取自开示修心的经典。下面还有一些原则,也极有助於我们了解人生和人生的意义: (一)在修任何一法之前,先要澄清对该法的所有疑惑。 (二)疑惑尽除後,要勤修不懈,无须一天修二十四个小时,但无论何事发生,都要念兹在兹,即使是闲躺著也要如此。如是住念於法义才是真正的精进。 (三)做任何事都不可随便:先要考虑,弄清事实。弄清之後,著手去做,誓必完成。先做之事先予完成,後做之事後予完成。 (四)时时留心修持身、语、意。迄今,「我」一直为王,奴役著你,老是把你引入歧途。从今日起,你要转「我」为善王;即使你不能不为其奴,至少也要善用所处之境,令自己和一切众生都能获益。修持身、语、意的方法很多;首先,在身、语、意方面不可粗暴,同时要修所有和平之道。其次,不可非法谋生:食、衣、名声都要取之有道。若有二人同样在吃面包,一个人的面包是用为世界和平组织工作,或做清洁工等任何正当的工作,所赚之 钱买的;另一个人的面包是用做屠户所赚之钱买的,则前者之钱净,後者之钱不净。复次,在公共场合,身、语、意都要随时检点;私下里,要常检点心意。在公共场合,身、语不善会造恶业:独自居家,出言不善,关系还不太大,最须检点的是心意。总之,永远要远离十恶,坚持十善。 再有就是关於不断发展悲心的忠告,尤其是下列几项。 (一)要以慈母爱其独子和独子爱其慈母的心情对待一切众生。这听起来似乎不可能,但是籍著逐步加强施受观想之力即可办到。观想施药者与受苦者只「我」一人,而得此观想之益者则是宇宙间所有众生。他们既然比「我」多这麽多,故凡「我」能行的利他之施,应尽施与。这是说将我们的乐及乐因施与一切众生。 (二)逆境是我们最好的老师。逆境令我们了解轮回之苦;无此了解,我们将永为轮迥之奴。我们今生所受之苦,并非惩罚。因受苦故,苦因即消,而且所受之苦更可加以利用,使其具有正面的价值。不可浪费时间,不可错过这种机会。我们可视苦为证悟之道的一部分,不可因受苦而感到沮丧和不快。 最後,我们还要时时保持施乐受苦的态度,无论昼夜,无论醒睡。有了这种态度,老是尽己之能,既无恐惧亦不自怜,那麽纵然此刻就得死,我们也不会感到害怕或不知所措。我现在要把证悟者的七宝提出来作为修心之法的结尾。一般世间的财富,即使是帝王的财富,顶多也只能享受一生。快乐的时光与幸福不能跨进死亡的门槛--- 死者连一个仆人、一粒米也带不走。唯一能伴随死者的是其心态。证悟者的七宝是: (一) 对自己的动机和献身的目标有信心。 (二) 行为纯正。 (三) 功德迥向。 (四) 积聚明确、全面的知解。 (五) 因有正当的羞耻心而自尊。 (六) 因有正常的困窘感而自重。 (七) 能悟究极真谛的智慧。 此七种无价之宝乃如法修心之所积。 我确信,从已知和所学中,我们都将获得大益。或许我们中间有些人,今生此刻即已因了知真谛而有了自信。如果现在没有,总有一天会有。我们不要再恐惧和自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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