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法 印 佛法的四法印(有时称为四钥)是:(一)诸行无常 (二)有为皆苦,(三)涅槃寂静,(四)诸法无我。(编者按:初学佛者,对於「法印」二字也许会觉得陌生,兹根据佛学字典择要注译如下: 印者,妙法之印玺,也用以证明佛之正法者,故曰印,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之则是佛法,依之修行即可得道,无三法印者,即是魔说。大乘经以一实相印印之,印证其为大乘之了义教。三法印之外再加「苦」法印(说一切有为法皆苦者),即四法印。法印尚有其他几种解释从略。) 以上四印与深悟证得的四谛有密切关联。四谛是:苦谛、集谛、灭谛、道谛。
(一)诸行无常 因缘所生法悉皆无常,不仅必有终了之时,而且时时在变。生之终是死,善之终是恶,恶之终是善,聚之终是散,造作之终是毁灭,和合之终是分解。因为一向如此,所以密勒日巴说: 无常,无常, 无具持久之本体者! 轮回之中的一切事物无具核心或本体者。芭蕉树就是明显的实例:若把一层接一层的芭蕉树皮,层层剥去,最後剥至树心,原来空无一物,除剥掉的皮之外,什麽都没有。由此可知,轮回之中,无不是幻,因此一切无常。然而我们仍能眼见有物,所以就信其为「我」及「我所」。何以我们会如是认幻为实呢?可用河流及火焰为例来说明。当我们站在桥上观看河水,就可看到水的波纹及流动。如果我们过一天再去看,所见依旧;即使过一年也是如此。其实,河既为流水所成,就无一刻静止,昨日所见之水,早已流向大海去,然而我们却误认为今日所见之河即是昨日所见之河。灯焰中心黑暗无光,稍外微红,继呈黄色 ,最外为红色,状如箭头。就像河水一样,不同时间的灯焰虽看起来大致相同,然而实际上没有一刻不在变动,可是我们仍看著它称之为「此」焰。与这些易解的实例相似,我们每日所见、所闻所感觉到的每一事物悉皆无常,无时无刻不在转变,刹那刹那不离无常。(而我们却愚昧的误认它们是但常或真实的。)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无常呢?无常并非是毫无希望的事,实际上是充满了希望。寂天(Shantidevo)菩萨在其所著「八行论」(Bodhisattvacaryavatara )中说:「藉此宝贵人身之船,我等能渡轮回大苦之河。」渡河需船,渡轮回之河,唯一能用之船即是宝贵的人身。因此,在轮回幻境的无常之中,无常而又宝贵的人身就极具价值了。密勒日巴说:「人生没有可资浪费的时间,因为人生时时充满了毁灭的可能。」数以亿计的能够毁灭人生的因素,时时都在等待机会摧毁我们的生命。因此,生命被视为水泡,或窗前风中灯一样脆弱易毁,难以预料。人一出生,生即开始,死後再得人身就很难了。宝贵的人身乃过去的极善因缘所生之果。是故此一人生可带领人脱离痛苦,获得大乐。人生极有价值,但也无常易毁。因此,我们不应虚度此生,而应充分利用此生所给予我们的机会与资财。因为不仅人生无常,一切事物悉皆无常。
(二)有为皆苦 这一点可从多方面去了解。任何已完成的(能结业果的)恶行,都显然是有为的,但即使是已完成的善行,若含自私的动机,也是有为的。更精细入微的来说,即使是为了利他而完成的善行,若含有自他「二见」的观念,还是有为的。我们可从很多层面来研讨随这些有为之行而产生的痛苦。现在我们要探究的是三个层面的痛苦:「苦苦」、「行苦」、「原苦」。 已完成的恶因将产生「苦苦」之果,如转生地狱,受寒热之苦。已完成的善因,若其中含有自私的动机,则将产生「行苦」,亦即有限之乐。如是之善因虽能生乐,但此乐即使持续百万年,也终将转变为苦。已完成的善行(即使是极善之行),若含有「二」之见,也不能导致究竟解脱,因为其中含有苦的种子—一「我」,只要苦种仍在其中,苦就自然会产生,无可避免。若问此苦种如何运作,使极善之行仍然不能导致究竟解脱呢?我们若再深入研究一下布施或持戒的话,就可看出布施与布施波罗蜜之间,以及持戒与持戒波罗蜜之间的区别。仅只布施或持戒,虽善而有「二见」,其善乃与「恶」相对之「善」。於此相对性中,布施就是偷盗之反面,实语是在妄语之反面。所以如是之善乃「有为」之善,因为其中仍含有一些无明的成份。 谈起无明,有一个问题须要解决,那就是轮回之源的问题。很多人问我(我认为问得很有道理):「起初怎麽会有轮回?」他们以为这一问会问得我哑口无言。其实有很多话可说。十二因缘的起源是幻「我」,而十二因缘中为首的是「无明」,是不见实相、不知实相的「无明」。此即一切之始。非「我」被误认为「我」。实质上既无「我」,亦无「我所」,然而我们却相信有「我」及「我所」。(这就是「无明」) 轮回间一切事物都以无明为起点。若问无明起於何时?无明起於一切时,起於每一刹那。因为有无明,凡令「我」觉得愉快的幻象,我们都去追求。凡令「我」觉得不愉快的幻象,我们都想逃避。就是这样,才产生了各种各样转生之果来延续我们的今生。 由於时时刻刻日日年年的不断转生,就变成了一世接一世的转生;从人道转生畜生道,从畜生道转生饿鬼道,从饿鬼道转生地狱道,从地狱道转生天道,从天道再转生人道等等。自上转下,由下转上,永远轮回如环,此环即是如梦之生命的循环。 生命轮回不已,然而在佛法中从未说过轮回是实有的,也没有说过其他任何事物是实有的。就此意义而言,当有人说:「善无善报,恶无恶报时」,我完全同意,因为这话说得太对了!但是,我必须要问说此话的人:「顺利时你会觉得快乐吗?不顺利时你会烦恼吗?你会犯错吗?」这些问题的答案不用说,只有一个字:「会」。因为事物的表面与事物的实相不同。事实上,我们目前尚未具有足以使我们能见实相的那种纯正的理解力,(所以我们仍然生活在有善有恶的相对境界里,有苦有乐,有业因即有果报。)实相是究极之境,其中无苦无乐,亦无轮回。我们的能力只能看见有苦乐、有轮回、有善恶的相对之境。相对之境,当下即是,显而易见。轮回不是那一个人的经验,也不是那一个人的意志所造成的。轮回只是愚昧业识所经历的过程(十二因缘)。其中无明居十二因缘之首,云端佛学,其次为无明所引起的不断转生(在十二因缘中称之为「行」),第三是因不断转生而产生的愚昧业识(在十二因缘中称之为「识」)。 由於有此愚昧业识,善恶二业乃得积聚。业律现行而有生,生於何道则依因缘的交互作用而定。将来在该道一生的经历也由因缘作主,如是乃有「名色」----第四因缘。「名」指通话之语,「色」指物质之身。此时「意」与「身」、「语」结合(构成众生的身、口、意)。 接下来是第五因缘:当业花盛开之时,眼、耳等「六入」(六根)完成。完成的情形也依业而定。例如,不具眼识之业者生来即盲。六入完成後而生起第六因缘----接触色、声等六尘之「触」。此触非苦非乐,亦非中性。随触生起第七因缘----「受」。有感受者,自然就喜欢快乐,憎恶痛苦,於是自然生起第八因缘----「爱」。爱恋之心想取得爱恋之物,此「取」即为第九因缘。取所欲得,弃所不要,因而生起第十因缘----「有」,终至於「生」----第十一因缘。因生而有「老」、「死」,至此绕完一周相绩如环的十二因缘。(根据十二因缘的道理)轮回并不难以理解。昨日之人与今日之人基本上是相同的。依此类推,今生之人与来生之人基本上也是相同的。 任何有为之行(无论是不善、自私,还是有二)都不能脱离居十二因缘之首的无明关,无明之暗就是有「我」见。这就是为什麽我们要说「有为皆苦」的道理。「苦」不一定指眼泪汪汪,有些人乐时也会哭!我们这里所说的「苦」当然也包括苦的本身和苦的原因。佛在解释苦的时候曾说,凡夫之心如手掌,感觉不出落於其上的一根细小的毛发(表示感觉不到微细的痛苦)。圣人之心如眼睛,不要说是一根毛发,就连一点微尘也感觉得到。这就是说,对凡夫而言,有二之见不是主要的问题,因为我们感觉不出有二之见是如何的惑乱自心。我们只能感觉得到有二之见的不良後果,这就像把热水倒在手掌上一样,但是「二见」的存在就像放在手掌名的一根毛发,我们对它毫无感受」。但是当我们的修行到达某一种程度的成就时,我们就会明白,「二见」就是一切痛苦之根源,到那个时候,「二见」之过患就能一目了然,我们就能亲见二见之过患,了解由「二见」所产生的痛苦,也就像在自己眼中的一根细小的毛发,清清楚楚的感觉出来它的过患和产生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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