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进入21世纪,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现代社会、人类心灵的困境也全球化,人类迫切需要一个赖以安身立命的伦理基础以确立现代人群、现代人生的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全球文化交融的历程,有识之士提出了建立全球伦理(世界伦理、普世伦理)的构想。世界各大宗教和伦理传统中都有为现代伦理可资利用的精神资源,就中华文化传统而言,中国佛教伦理的思想资源不可忽视。本文力图以普世伦理构想为背景,探讨中国佛教伦理的思想及特质,并阐明佛教伦理思想的普世意义、现代意义。 一 全球伦理构想的出台以1993年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和1996年的“维也纳宣言”为标志。在此之前,德国杜宾根大学的天主教学者汉斯•昆(孔汉思)出版了《全球的责任:寻求新的世界伦理》一书[1],提出了没有世界伦理就没有生存;没有宗教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没有宗教对话就没有宗教和平的观点。该书出版后,有识之士支持汉斯•昆建立了“世界伦理基金会”,以促进全球伦理观念的传播,促进跨文化、跨宗教的研究和对话。 1993年8月28日至9月4日,为纪念“世界宗教议会”召集100周年,来自世界各地的6500名代表在芝加哥召开“世界宗教议会”大会,与会者深感没有公认的全球伦理的缺憾,决心寻求一种全球性的宗教伦理以实现全球的秩序和人类的完善,讨论通过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时隔三年,“世界伦理基金会”又与“双互促动协会”合作,于1996年3月在维也纳召开会议,讨论“世界伦理”的构想及标准,发布了《关于“寻求世界伦理标准”的结论与建议》(即“维也纳宣言”)。《建议》宣称:“尊重生命是一项核心的伦理承诺”,“世界各种信仰的合一远远多于他们的相异。它们都赞同克己、义务、责任和分享,都赞同谦卑、怜悯和正义的美德”,“世界各宗教和伦理传统……都是我们的精神资源”。(注:见中国宗教学会会刊《大道》1997年第3期[试刊]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基督教文化研究所节译。)建议声称,不同的宗教完全可以以开放的胸襟相遇,以便对人类今日所面临的困境的迫切性取得一致意见。世界各大宗教一直有能力共同推进全球标准,使一些基本伦理规范(金规则)得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2](P174)。在《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和孔汉思的《世界宗教议会宣言〈全球伦理〉图解》等文献中,包括中国儒家伦理传统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中国佛教伦理中慈悲戒杀护生、自利利他、自觉觉人等思想在内的伦理规则被视为“金规则”,作为人类所需共同遵循的基本的底线的伦理准则,由此引申出现代社会人类所要共同承担的伦理责任。起草者们还认定,“没有道德便没有人权”,一旦《宣言》在事实上被广泛接受,它将如同联合国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一样,作为人类应该遵循的最低伦理标准[2](P168)。1997年9月1日,“双互促动协会”又在“维也纳宣言”的基础上通过了一项《人类责任宣言》(草案),认为“《世界人权宣言》反映着西方起草者的哲学与文化背景,而全世界都有必要达成自由和责任这两种概念的平衡。人类的义务和责任,在大多数东方文明中受到高度重视”。
建议建立全球伦理的主张和声音,呼唤古老的中国智慧作出积极的回应,也召唤四分之一人类中的传统精神和包括中国佛教伦理在内的伦理资源为现代社会作出贡献。 二 中国佛教伦理思想是中国佛教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全球伦理的一份宝贵资源。作为宗教伦理,它是佛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体系,是以佛教信仰为中心调节佛门僧人之间及僧俗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体系,是有关佛教道德的思想、观念、学说。作为宗教伦理,它发挥着世俗伦理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也承载着宗教对社会人生的现实作用。佛教伦理的信仰力量及其对世俗伦理生活的约束力是独特且有效的,“一种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伦理观念只要维持了宗教规定的态度,就能产生一定的心理约束力。只要宗教信仰存在,这种约束力就极其有效”。[4](P60)就现实作用而言,包括佛教在内的宗教在现实社会中所表现出的影响力“主要在于它的道德规范,另外,道德规范也是宗教的坚实基础”。[5](P414)可以这样说,佛教伦理是佛教思想、佛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佛教中最容易被普通民众所接受,有着广泛社会影响和教化作用的部分。如果说宗教世界(神界)与世俗世界(人界)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那么,包括佛教伦理在内的宗教伦理就是不可或缺的桥梁。 在佛教伦理中,善恶、染净、道与非道、正邪等范畴、佛门戒律与缘起性空、业报轮回、涅槃解脱等基础理论相结合,配合并指导着信众的修行实践,善待佛、法、僧、众生,完善自身的人格,以达到去恶从善、弃凡人圣的成佛目标,并对现实社会起着辅助教化、淳化民风、和谐人际、安定人心的调节作用。 佛教伦理由原始佛教至大乘佛教有一个形成发展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特色。原始佛教以人生问题为中心,认为人生皆苦,人生处于轮回苦境是缘于无明和恶业,要解除烦恼、摆脱轮回,必须勤修佛法、止恶行善。于是,佛教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通戒,以规范佛徒的言行,有关分别善恶的理论及指导修行生活的戒律也因此产生。原始佛教以后的部派佛教时期,作为佛教伦理的重要内容的佛教戒律日趋广备。大乘佛教产生后,佛教伦理思想更为丰富,自利利他、自觉觉人成为大乘伦理精神的旗帜,以个体修习为中心的“戒定慧”三学被扩充为具有广泛社会伦理内容的“菩萨行”,亦即大乘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众生度尽方成正觉,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我当为十方人作桥,令悉踏我上度去”的菩萨人格成为大乘佛教的道德楷模和理想人格,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即世间求解脱成为佛门崇尚的修行解脱路径。 佛法东传后,受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是儒家思想影响,形成了以善恶观、戒律观、人生观、孝亲观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佛教伦理思想,并以此标志着印度佛教伦理的中国化。 中国化的佛教伦理对中国世俗伦理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包括伦理价值和道德实践、道德选择的理论依据、平等原则、慈悲救济观念、戒杀护生理念、明心见性的关怀等在内的佛教伦理观念,丰富了中国传统伦理的内容,强化了中土道德教化的信仰力量,增强了对世俗伦理的约束力。中国特色的伦理思想的形成,既受着世俗伦理的巨大影响,又影响世俗伦理生活,既强化信仰,又扶世助化,既突破了佛教伦理的原初内涵,又扩大了整个世俗伦理的调节范围(如佛教伦理突破五伦关系,对人之外的有生命的他类的平等关怀,佛教戒律对道德生活的层次性要求等),丰富了整个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作为宗教伦理,中国佛教伦理以其普遍性、超越性特征在中土传统社会中成为一种有效的劝善化俗之道,在现代社会中亦具有缓解现代危机、增进责任义务等普世意义。下面,我们拟进一步探讨中国佛教伦理诸方面的内容,以凸现其特质及其在全球伦理背景下的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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