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学生活?
禅林的修学生活,《百丈绳规颂》上说,“其阖院大众,朝参夕聚。长老上堂升座,主事、徒众雁立侧聆,宾主问酬,激扬宗要者,是依法而住也。”长老的上堂说法及朝参夕聚的提举禅要,是早期禅院修学生活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禅院亦举行坐禅,但在《百丈绳规颂》中还不见有更多的资料。只提及右肋吉祥卧,是为了坐禅太久而稍作调整。《禅门规式》中说,“除入室、请益,任学者勤怠”,这或许是说入室请益之外的修学生活,任听个人之便,对坐禅的明确规定,《禅苑清规》中有记载。日本僧侣荣西的《兴禅护国论》卷下及道元的《永平清规》中有关办道法的记载仍是直接承袭南宋禅林。禅者在禅林的次第,则以夏次决定。设置长连床及吉祥卧等规定,无疑是禅者日常起居的直接写照。其中,据《碧岩录》记载,长连床在僧堂内,分南床与北床,根据法腊的长幼决定席次。同时,亦可在长连床上坐禅,睡眠及食事,如“了事衲僧消一个,长连床上展脚卧”。长连床前有挂置衣物的施架,这一规定源于佛制。《毗奈耶杂事》卷13载,“佛言,不应随处而置衣服,当作衣架”。吉祥卧的卧法,是自世尊以来的传统睡眠姿式,《中阿含经》卷8将此称为“兽王狮子卧法”。禅门中亦称之为“带刀睡”,《宋高僧传》卷10的《百丈怀海传》中记载,“卧比斜枕床唇,谓之带刀睡”。为了僧团的清净,对伪滥禅僧的处置极为严格。由维那检举,摈令出院。重犯规制者,则集众以杖处之,焚烧道具,从后门逐出。?
二时的斋粥与后来的药石有关,《禅苑清规》卷1《护戒》首次记载“药石”这一名称。在此前药石曾当作非时食而被禁止。南宋无量寿的《日用清规》(1209)和以后的清规中均有许可药石的规定。日僧道元在《正法眼藏》“示库院文”中,曾对永平寺的食事生活作了详尽的说明,如“今告知事,自今以后,若过中午,檀越供饭,留待翌日。如麦饼果子、诸般粥等,虽晚犹行,乃佛祖会下药石也。”清规的这一规定与印度的戒律颇不一致。?
在百丈清规的修学生活中,普请法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所在。尽管在百丈之前,普请法在禅师中及教下寺院都举行,但百丈的普请法却别具特色。自禅宗四祖道信以来,普请法在禅门中已经成为禅宗僧团的宗要所在。?
据《传法宝记》载,“释弘忍,黄梅人,俗姓周氏。童贞出家,年十二事信禅师。性木讷沈厚,同学颇轻戏之,终默无所对。常勤作役,以体下人。信特器之。”坐禅与作务的结合,《宋高僧传》卷8的《神秀传》中有记载:“后遇薪州双峰东山寺五祖弘忍,以坐禅为务。乃叹服曰:‘此真吾师也’。决心苦节以樵汲,自役而办其道。”关于六祖慧能(638-713),敦煌本《六祖坛经》载:“遂发遣慧能,令随众作务。时有一行者,遂差慧能于碓房,踏碓八个余月。”应该说,作务是禅宗的一种传统的修行方式。从《百丈古清规》来看,作务的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保证了禅宗僧团自给自足之体制的确立。百丈禅师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千古名训,还标志着禅宗教团在经济上的独立,摆脱了对檀越的依存。《禅门规式》上说,“行普请法,上下均力”。运水搬柴及给食行茶的作务,不仅是非生产性的劳动,还包括自己耕作、自己收获,同时,作务的性质并不限于个人的行持,同时还是整个僧团共同的行持方式。百丈所主张的生产作务在小乘戒律中被禁止。百丈所制定的普请法,包括沙弥、童行和比丘在内的具体作务。?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作务在百丈之前就已在宗门与教下流行。志贤、南泉、杉山、隐峰、临济、丹霞等禅师的作务资料,散见于《宋高僧传》及《景德传灯录》。但真正以丛林规制确定下来的则是百丈禅师。这是中国禅宗大德,云端佛学,在完善教制方面,突破印度佛教戒律的束缚与限制,根据中国佛教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探索。百丈禅师并不是普请法的创始人,《宋高僧传》卷10及《大宋僧史略》卷上,均说百丈禅师是普请法的独创者,这可能与百丈禅师将普请法正式列为禅林的规制有关。?
对百丈禅师创制禅门清规的背景条件,我们还想从另外两个方面进行简要的剖析。日僧圆仁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迹》卷2,‘开成4年9月28日’条中,记载了当时佛教寺院实行普请法的情况。地处山东的赤山法华院,系天台宗所属。圆仁目睹了法华院自上座到一般清众共同作务的情况,时间为839年。百丈的住世时间是749-814年。在地理位置上,赤山位于山东,而百丈山则在江西。在时间上相差不多,但在空间距离上相去甚远。赤山的法华院同禅宗一样于僧团内实行普请法,但这很难说是百丈清规在当时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在《国清百录》立法制第一中,天台智者就有勤劳作务的规定,也有“四时坐禅六时礼佛”的条制。此外,南宋禅林四时坐禅的规定,或许是受了天台系教制的影响。但是,四时禅坐的用例不见于《禅门规式》及《禅苑清规》。百丈的普请法在制定方面是否受天台系僧制的启迪,限于资料,我们还不能完全肯定。至少,百丈禅师在制定禅门清规前,天台系的僧制就已经存在。对天台僧制的研究,池田鲁参先生在《天台智者的立制法》有着详细的论述,在此不多赘述。中村元博士在《禅に於ける生产と勤の问题》的论文中也论及了禅与作务,可参阅。?
此外,自佛教传入汉地以来,儒释道三家的交流与冲突并存,协调与矛盾同在。儒家经常在辟佛方面,指责佛教不拜君亲、剃发染衣及不从事劳动生产。尤其是在出家佛教徒不耕不织的问题上,一直是儒家攻击佛教的中心之一。中国是以农耕为主的国家,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百丈禅师创制规约的意图,应与这一现实有关。禅林自给自足的耕作方式,保证了禅宗教团在经济及物质生活方面的独立。耕作劳务的禅林生活,是当时禅宗教团在寻求独立方面的主要标志。?
百丈清规的内容,我们只能通过《禅门规式》、《塔铭》、《宋高僧传》卷10等资料,对其进行举要性的说明。我们认为,现存资料所反映的百丈禅师的清规内容,只是当时清规的大纲而已。宋代宗赜的《禅苑清规》及元代东阳德辉奉敕编撰的《百丈清规》都是力图在此基础上,对百丈怀海的古清规进行复原和再现。然而,在内容上与百丈古清规又不尽相同。
五、禅苑清规与宋代丛林规范?
1?宗赜及《禅苑清规》之内容
《禅苑清规》的编者宗赜,于崇宁年间(1102-1106)住持河北正定县十方洪济禅院,在此间完成了《禅苑清规》的编撰。宗赜法语等资料分别见于:?
《建中靖国续灯录》卷18,《续藏经》2,乙·12·1。
《嘉泰普灯录》卷5,《续藏经》2,乙·12·1。
《五灯会元》,《续藏经》卷2,乙·11·4。
《续传灯录》,《大正藏》卷51。
《五灯严统》,《续藏经》卷2,乙·12·4。
《龙舒净土文》,《大正藏》卷47。
《乐邦文类》,《大正藏》卷47。
《乐邦遗稿》,《大正藏》卷47。
《庐山莲宗宝鉴》,《大正藏》卷47。
《净土圣贤录》,《续藏经》卷2,乙·8·2。
《净土指归集》,《续藏经》2,13·1。
《佛祖统记》,《大正藏》卷47。
《释氏稽古略》,《大正藏》卷49。
《芝园集》,《续藏经》卷2,1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