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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重视人的生命-云端佛学(3)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由于经济与文化的不平衡,出现多元化的复杂形态,人们的思想意识也更加复杂化。对应于人的贪、嗔、痴三毒烦恼,在社会上有许多陷阱,诸如:赌博、诈骗、****、吸毒、钱权交易及黑社会,这些陷阱非常可怕,只要你沾上边儿,就很容易滑进去,一旦滑进去,别想再出来。这些陷阱使人堕落乃至杀人。因此社会犯罪率逐年升高。

  董伟民是一个死囚犯,他蜷缩在阴暗的监狱里抱头痛哭:"我悔恨啊,一念之错,竟酿成这样的惨案。"他天资聪颖,从学校的班干部到缉私队的队长,每一步都带着骄傲,带着快乐。但是一夜之间竟变成了杀人犯,在感情和理智之间仅有一步之差,这一步是那样的险恶,能使人步入黄泉之路。他开枪打死了他的妻子及其情夫。

  他在监狱中给老队长写信:"我愧疚于您对我的培养和教诲,开枪打死人犯下了大罪。这完全是一时冲动,当我冷静下来时,心里的悔恨之情难以言表。今天写信恳求您一事,请看在我为缉私队立过功以及年轻的份上,要求法院从轻处理我,想尽办法救我一命吧。从此我不管遇到天大的挫折,都保持头脑清醒,决不会粗鲁莽撞犯错误了。快想办法救救我吧!"他多么希望活命呀!

  他望着铁窗,囚车的灯光虎视眈眈地逼近他。一阵无形的压力,穿透铁门、铁窗,回荡于囚室,警棍、手铐、手枪、刑场……董伟民悚然一震,浑身上下剧烈地抽搐着,惨白的脸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灰黑的眼眶内,那双僵硬的瞳孔里,射出几束可怕的光--死亡之光、绝望之光、痛苦之光。铁窗外,天是那么晴朗,地是那么辽阔,风那么凉爽……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折磨着他。然而,他彻底失望了。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董伟民接到了死刑通知书。他已不可能再活着出狱,等待他的只有执行枪决。

  在屠宰场,圈中所关着的牛羊,与死囚犯一样,迟早要被杀死。不仅是屠宰场的牲畜,笼中的鸟、池中的鱼与死囚犯又何其相似。诚如弘一大师所作的《囚徒之歌》云:"人在牢狱,终日愁欷,鸟在樊笼,终日悲啼。"它们多么希望飞往蓝蓝的天空,游入辽阔的大海,然而不能,等待它们的也只有被人们处死。

  胎儿亦不应杀

  根据美国《洛杉矶时报》所公布的调查结果,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堕胎等于谋杀。这种看法是正确的,胎儿已具有生命力,也是有情众生的一种形态,堕胎等于扼杀了这个生命。

  导致堕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青少年的"性罪错"。现在少年儿童平时接触的书刊、影视、游戏等媒介中与"性"有关的内容比六七十年代增加了数十倍甚至百倍,在这类信息的刺激下,孩子的内分泌大大超过正常水平,使身体发育呈早熟状态。据报道,目前西方国家未婚妈妈的年龄已经提早到十一二岁,中国也有十四五岁城镇少女做人工流产的例子。

  婴儿的性别选择问题是堕胎的另一原因。有些人想要男孩,而另一些人则希望生女孩,现代检查设备为他们提供了方便,于是那些与愿望相违的胎儿便被打掉。

  婴儿属相选择是又一种怪圈。在二000年许多产妇高高兴兴生属龙的孩子,而二00一年,很多已婚女士找大夫要求堕胎,她们认为属蛇的不如别的属相好。如此种种都是得了邪见病。

  堕胎就是把胎儿杀死,杀死胎儿的同时妇女也感受着痛苦乃至生命危险。2001年2月16日《新民晚报》报导:一怀孕三个月的孕妇堕胎,导致子宫穿孔,胎儿掉入腹腔,肠管断裂,腹腔内大量出血,险些送了性命。

  古代人心纯朴,生育自然,也特别爱惜自己的亲情骨肉,极少有堕胎杀婴的情况。根据佛经,杀死胎儿犯近五无间罪。近代社会人们的烦恼越来越重,人们不遵从古圣先贤的教导,不知克制私欲,执着邪知邪见,致使社会问题复杂化。甚至某些国家制定这样的政策:若杀死大人必须被判死刑,而杀死胎儿则受奖励。不知为什么会这样?

  被残害的小生命

  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由于传统习俗等原因,人们对孩子的性别有强烈的偏好。中国农村大多数人重男轻女,认为男孩可以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由此邪见,而产生了许多悲剧。

  方敬之女士是新疆人,一九九二年七月,她到呼图壁县医院办事,当时正赶上一妇女临产,其丈夫害怕听到生女孩的消息竟离开了妇产科,躲到远处。当婴儿呱呱坠地时,刚从鬼门关回来的产妇吃力地抬起头,急切地向医生询问:"孩子是男是女?"医生回答说:"是女孩。"顿时产妇象泻了气的皮球一般,无力地倒在产床上,接着又马上请求医生用针药将孩子打死。当时在场的人很惊奇地问她为什么?她有气无力地说:她要生一个男孩,她的丈夫也想要一个男孩。主产医生是方女士的朋友,方敬之不忍心看到婴儿被医生处死,她当时就对医生说:"这个孩子我要了!"于是给产妇买了营养品之后,便将婴儿带回了家,方女士的父母也帮着照顾孩子。现在孩子已经九岁了,长得健康漂亮,还会顶礼、诵经,而她的生身父母还以为这个孩子早已被处死了。

  方女士一念慈心,救了一个小生命,而婴儿的母亲却残忍地想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处死!人性沦丧到如此程度,那个产妇亵渎了天下最珍贵的母子情,让人气愤,让人悲叹。

  我在甘孜师范学校读书时,每天早晨到校园外的草地上背书。有一天,天还没大亮,听到有小孩子的哭声,走近后,发现有一个婴儿被丢弃在路边。有几个同学好奇地围了过来,其中有一个女同学看那小孩可怜,就发愿要收养那个婴儿。当她把小孩抱回去后,可能由于已被丢弃太久,那孩子没多久便死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产妇要处死婴儿?仅仅因为小孩的性别与他们所期望的不一致。由于这个原因,有许多小孩刚生下来就被处死,也有许多小孩被抛弃于荒郊野外或街头巷尾,还有许多胎儿在未出生时,就被B超等现代科学仪器检查的结果判处死刑。这些孩子的父母是否还有人性?即便是豺狼也都会疼爱自己的幼崽,而人怎么能不顾骨肉之情,弃杀自己的孩子?

  弃杀婴儿的另一个原因是计划生育。很多妇科医院成了残害胎儿、婴儿的屠杀场。尽管政府一再强调计划生育,可是人口还是增长很快。请问,为了人类的发展而弃杀婴儿,这是明智之举吗?

  孩子你在哪里?

  母亲,一个多么伟大的字眼,它意味着宽厚、博爱、奉献、包容……然而--王女士语气沉重地向我述说了她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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