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余弘律之因缘
初出家时,即读《梵网合注》。续读《灵峰宗论》,乃发起学律之愿。 受戒时,随时参读《传戒正范》及《毗尼事义集要》。 庚申之春,自日本请得古版南山、灵芝三大部,计八十余册。 辛酉之春,始编《戒相表记》。六月,第一次草稿乃讫。以后屡经修改,手抄数次。 是年阅藏,得见义净三藏所译《有部律》及《南海寄归内法传》,深为赞叹,谓较旧律为善。故《四分戒相表记》第一、二次草稿中,屡引义净之说,以纠正南山。其后自悟轻谤古德,有所未可,遂涂抹之。经多次删改,乃成最后之定本。 以后虽未敢谤毁南山,但于南山三大部仍未用心穷研。故即专习《有部律》。二年之中,编《有部犯相摘记》一卷、《自行钞》一卷。 其时徐霨如居士创刻经处于天津,专刻南山宗律书,费资数万金,历时十余年,乃渐次完成。徐居士始闻余宗有部而轻南山,尝规劝之。以为吾国千余年来秉承南山一宗,今欲弘律,宜仍其旧贯,未可更张。余因是乃有兼学南山之意。尔后此意渐次增进。至辛未二月十五日,乃于佛前发愿,弃舍有部,专学南山。并随力弘扬,以赎昔年轻谤之罪。 昔佛灭后九百年,北天竺有无著、天亲等兄弟三人。天亲先学小乘而谤大乘,后闻长兄无著示诲,忏悔执小之非,欲断舌谢其罪。无著云:“汝既以舌诽谤大乘,更以此舌赞大乘可也。”于是天亲遂造五百部大乘论。余今亦尔,愿尽力专学南山律宗,弘扬赞叹,以赎往失。此余由新律家而变为旧律家之因缘,亦即余发愿弘南山宗之因缘也。
二、略述律学之派别
┌(一)化教 依大乘律宗之说:以大小二乘若道若俗当守之戒律,皆属制教。经论所言理观等,乃名化教。 依小乘律宗之说:制教唯是道众当守之戒律,局于小乘。以外悉为化教。 今且依大乘律宗之说。 制教中分二─┤ 并一行禅师《疏》、《义释》广明。 始分二部 佛灭后,结集之时,即有上座部、大众部,窟内(上座)、窟外(大众)之异。但此时犹非宗义之别称。而“上座”与“大众”之名,实起于此。逮佛灭后百年,始分宗义为二部,即用昔名而分。五部、十八部等,亦即依此而分也。 僧祇 “僧祇”翻为“大众”。但即窟内上座部也。(《僧祇律》者,此根本二部中之窟内上座。因“大众”之名,通二部故。)
三、此土流传之次第
曹魏时,始译《僧祇戒心》、《四分羯磨》。斯二部,初传洛阳,是为大僧受戒之始也。 (此据南山所传。若约他家传述,汉灵帝以后,北天竺有五沙门,创与此方五人受戒。所诵戒本,即古戒本是也。) 其时比丘尼唯从一众边受。至刘宋文帝时,有西尼来,乃足十数。是为比丘尼于二部中受戒之始也。 姚秦弘始六年至八年,译《十诵律》。 姚秦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译《四分律》。以上二种,译于关中。 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译《僧祇律》。 刘宋景平元年,译《五分律》。以上二种,译于江左。此四种,所译时代略同也。 唐天后久视至睿宗景云时,译《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此律南山未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