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戒律精力看当代释教字纸的处理赏罚(上)云端佛学
时间:2016-08-26 03:45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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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起 中国自古有惜字的传统,在书本、常识难以得到的古代,惜字浮现了对常识、对人类文明的敬服,更有对笔墨所载之道,晋升心灵的身心人命之学的瞻仰、渴求。昔人以为,惜字是长养伶俐、蕴蓄福德的良方。蕅益人人在《灵峰宗论》中说:娑婆天下,以音声
一、缘起
中国自古有惜字的传统,在书本、常识难以得到的古代,惜字浮现了对常识、对人类文明的敬服,更有对笔墨所载之“道”,晋升心灵的“身心人命之学”的瞻仰、渴求。昔人以为,惜字是长养伶俐、蕴蓄福德的良方。蕅益人人在《灵峰宗论》中说:“娑婆天下,以音声说话为教体,故逐一笔墨,皆佛祖慧命,圣学源流所关也。敬字即敬文宣至圣与迦文世尊,其开昏愦而培智种者,岂浅鲜哉!”(卷第七)明代王起隆居士所辑《金刚经新异录》中记实了一位叫冯勤的老人惜字以延年、开伶俐的故事。“冯勤,嘉靖间人,归安茅鹿门家佣仆也。日者占其殃,问一老僧:‘何故延年?’老僧曰:‘若为仆无力行善,惟洒扫字纸,并诵《金刚经》,庶免短折。’勤乃置竹镊、竹簏两事,白天遍历村巷,凡秽恶字纸悉镊簏中,涤以香水,曝干焚灰,包送清流,遇只字未尝遗。夜归则跪诵《金刚经》一卷回向,岁觉得常。后渐知书,通文义,云端佛学,鹿门亦规矩之。家道充裕,有二子四孙;寿九十五,无疾化。”
空学生对经书、佛像等更应敬服爱惜。《灵峰宗论》说:“统统字纸断断可与六经三藏同观,而六经三藏断断不行与统统字纸同视。”(卷第七)由于经书和佛像都是三宝的象征,三宝是众人的福田,是具力业门,对三宝的敬服心、皈依心是内道空学生的符号,也是修行的重要资粮。对付末法期间的凡夫,短缺慧力与福德,对三宝之福田保持一颗至诚敬服之心很是重要。《大般涅盘经后分》说:“阿难复白佛言:‘若佛此刻,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房舍、殿堂、老婆、仆众、衣服、饮食、统统乐具,深心敬服,星期扶养如来;佛涅盘后,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妻妾、仆众、衣服、饮食、统统乐具,扶养如来形像,深心敬服,星期扶养。世尊!如是二人深心扶养,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皆以深心扶养,所得福德其福无异。何故故?虽佛灭后,法身常存,是以深心扶养,其福正等。’”(卷上)
反之,不敬服经像瑰宝,则会带来修行的违缘。听法时犯困,碰着地步心田恍惚,没有判定力,这些都也许和不敬瑰宝有关。《佛说慢法经》中,“佛告阿难:‘有人事佛往后便荣华,有人事佛往后衰丧倒霉者。’阿难问佛:“云何俱事佛,衰、利差异?何以得尔?’佛语阿难:‘……目睹经像,无有礼敬之心。若其有经,趣挂着壁,或掷床席之上,或着故衣被、弊箧器中,或以老婆、小儿不净手弄之;烟熏屋漏,不复瞻视;亦不烧香、燃灯、向之作礼——与外经书无异。善神离之,恶鬼得其便,随逐不置,因衰病之。’”
对付住持教法而言,空学生出格是出家和尚做好敬服三宝,才气表现佛法的尊贵,才气让社会公共恭顺三宝,让教法久住凡间。《四分律》说:“佛告波摩那言:‘如来灭后,比丘不敬佛、法、僧及戒、定,所以人缘处死疾灭而不久住。波摩那,如来灭后,若比丘敬佛、法、僧及戒、定,所以故处死不灭,而得久住。’”(卷第五十九)
对一样平常的废损字纸,可加以点火处理赏罚,而对付废损的经书、佛像,古来的大德有差异的说法。如唐代南山律祖道宣状师、宋朝元照状师等,以为废损的经书也是法受用物,不行焚毁。道宣状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以下简称《戒本疏》)中说:“有人无识,销毁破经,‘我今火净’,谓言‘得福’,此妄思度。半偈舍身,着在明典;两字除惑,亦列正经——何得焚除?出事在福也。”(卷二之上)元照状师在《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以下简称《行宗记》)中表明说:“言‘出事在福’者,如施主作桥井等事,随在福生,缘坏则失,名‘事在无作’,今烧故经,其事亦尔。”(卷二上之二)
明代宗本法师所编《归元直指集》则以为:“凡间字纸藏经同,见者须将付火中,或送长流埋净处,赐君福寿永无限。儒宗立五典,释道启三宗,统统闲笔墨,皆与藏经同。愚痴无见地,多抛粪秽中,堕身万万劫,永作厕中虫。惜字万千,延寿一纪,子贵孙贤,绵绵不已。诸仁者,再能积德、戒杀、持斋、念经,抉择往生净土,面见阿弥陀佛。此事真实不虚,唯要信受履行矣。”(卷下)近代印光人人也以为:“残经无可修补,烧则无过。如可看可补者,则不宜烧。有不知变通,一贯不敢烧。此经事实不能看,兼不能如好经保藏,反成轻渎;兼以轻渎之过,贻于后人也。岂可不知权变乎哉。”又说:“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供之或存之。其不能供、不能存者,焚化之。毁像焚经,罪极深重,此约可供可存者说。若不行供、不行存者,亦执此义,则成轻渎。譬如人子于怙恃生时,必需设执法其安详;于怙恃亡后,必需想法为之埋藏。若不明理之愚人,见人安葬怙恃觉得行孝,则将欲以活怙恃而安葬之而尽孝;或见人扶养怙恃觉得孝,遂对已死之怙恃,仍依通常扶养之仪扶养之。二者皆非真孝也。经像之不能读、不能供者,固当焚化之,然不行作泛泛字纸化,必需另设化器,严以防守,不令灰飞余处。以其灰取而装于极密致之布袋中,又加以净沙或净石,俾入水即沉,不致漂于两岸。有过海者,到深处投之海中,或大江深处则可,小沟小河断不行投。如是行者,是为如法。若不加沙石,抉择漂至两傍,仍成轻渎,其罪非小。而秽石秽砖,切不行用。”
由此可见,三宝字纸的处理赏罚要领是跟着期间演变而慢慢变革的。尤其当代社会种种印刷品泛滥,假如往往带有三宝相干笔墨的字纸都必需安奉、扶养,则必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对很多信众来说,这成为一个很头疼的题目。
古今期间人缘差异,到底怎样弃取,必要回归到律藏原典,以戒律的精力来衡准。道宣状师立论的首要依据,是“法受用物”的观念,《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随戒释相篇·盗戒》(以下简称《行事钞》)中说:“次明法物亦有四别。一、法所受用,如箱、函、匮、簏、巾、帖之属,本是经物,曾经置设,不行回改。余三得不,准上可知。”(卷中之一)《戒本疏》说:“一、法所受用者,谓纸素、竹木上书经像,或箱、函、器、幞曾经盛贮,克定永施,不许改转。此则必然敬同圣教,皆是灭理之所依持;故有损益,并望涅盘而生罪福。”(卷二之上)然而道宣状师没有列出相干的律藏依据。《行事钞》在之前论及佛物时,都有列出律藏依据,而谈到法物时,只有如上的寥寥数语。现实上,在佛陀期间,虽有经文风行于世〔如《五分律》中说:“有比丘盗他佛经,谓是佛语,无犯。后疑,问佛。佛言:计纸笔书功,直五钱,犯。”(卷第二十八)〕,但数目应不多,律藏中也很少有关于法物的条文声名。法受用物的观念,律藏中并没有明晰说起,应该是道宣状师参照佛受用物来界定的。
经论中提到如那里理赏罚损坏经像的内容并不多,《大智度论》中说:“如画作佛像,一人以像欠好故破,一人以恶心故破;以心差异故,一人得福,一人冒犯。破般若波罗蜜者,亦如是。”(卷第六十三)此文外貌的意思是废损、不肃静的佛像可以破,但这种领略是有明明题目的。这里的“破”意为“修改”,而不是“烧毁”。元照状师表明说:“好意幻魅者,意是改变,还令好故。”(《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第十七,以下简称《资持记》)也就是把欠悦目标佛像修整,让它越发肃静,这可以类比于修补损坏的经书。原先佛像颠末修整的废物,最好也能妥善安奉、扶养。
由此,本文将依律藏及祖师疏钞,对付“法受用物”的界说作一个接头,并依次来接头当代释教字纸的处理赏罚。
二、“瑰宝”内在之界定
上面接头中,经书是法受用物,而佛像、塔像是佛受用物。假如单单把个中废损而不行畅通者安奉、扶养,是合情公道的。而大部门与三宝相干的字纸,如大德的形象及开示,有法师名号或寺院名号字样的发票、收条、信封等及小我私人的条记、日志、草稿纸,它们是不是佛受用物、法受用物,是必要接头的题目。此节就笔墨所载的内容举办接头,下节就载体的情势举办接头。
先观察道宣状师对“法”(瑰宝)之内在的阐述。《行事钞·共未受具同诵戒》中说:“律中‘法’者,佛所说,声闻所说,神仙诸天所说。《僧只》:‘若声闻学生余人等说,为佛印可者。’……《善见》:‘统统三藏,佛嗣魅者,罗汉结集者,同诵得堕。若自撰集笔墨以致俗书,非佛说故,不犯。”(卷中之三)这里“法”是针对“共未受具同诵戒”而说的,未必合用于全部其他处所。
《戒本疏》中对付“三宝”的内在,作了如下接头:
“初众相中,有四种三宝。一、理体者,如五分法身为佛宝,灭理无为是瑰宝,声闻学、无学好事是僧宝。二、化相者,如释迦道王三千为佛宝,演布谛教为瑰宝,拘邻等五为僧宝。三、住持者,形像塔庙为佛宝,纸素所传为瑰宝,戒法仪相为僧宝。四、一体者,如常所论,唯约心体,义分三相,如《涅盘》说‘三宝同性’等。”
“二明本末者。四种之中,初理为本,余三从相,故为末也。如毁佛出血,据相无罪,化佛无心,非情无恼也;以损法身所依,故结重逆。法、僧损益本末例然。故《大集》云:‘若冲破戒、无戒比丘,罪重出万亿佛身血’者,岂不以形服出世为圣道标,若加轻毁则三宝通坏故也。”
“问:‘就当四相亦有本末不?’答:‘诸家都隐,今试举之。此由常怀,何得不识?且如住持三宝,图写佛形,峙然端拱,为佛宝之本也。自余贤圣,八部周列,为佛宝之末也。故殿宇廊庙、神鬼禽兽,斯非宝尚,何得福生?可是肃静至圣,同崇尊德,以是若作若损,皆望本缘。法、僧住持,非无本末,例上说也。’”(卷一之上)
理体是三宝的本体,化相三宝是佛出世时代的三宝,住持三宝是佛灭度后住世的三宝,一体三宝是在有情心中存在的觉性。经书、佛像都属于“住持三宝”。“纸素所传为瑰宝”,并非仅限于纸面笔墨的佛法,早期佛经都是口耳相传,记录成笔墨是其后的事。再者,佛陀前世曾经为一句一偈而舍身,其时求的法也都是口头所说之法。因而往往可以通过说话通报的佛法,无论声音照旧笔墨,都算是瑰宝。化相三宝中,“演布谛教为瑰宝”,即指佛活着时所说或印可的经律。由四种三宝之间的本末相关可知,后三种三宝都是以理体三宝为本,皆是理体三宝的示意情势,诠显真俗二谛的笔墨皆是瑰宝。如诸大菩萨所造的论典,与佛所说法相顺,并且许多佛陀密意通过大菩萨的表明才易通达,以是按照法四依中的“依义不依语”,也应属于瑰宝。儿女大德的如法开示,也是云云。故狭义的瑰宝是佛所说的经、律二藏,广义的“瑰宝”等于全部与佛法符合相顺的名句文身。
用到现实的例子中,平凡和尚所写日志、凡间人写的善书,一样平常环境下不是瑰宝。假如是成段的经文,少则一偈、半偈,能表现一个完备佛法内在的,也应是瑰宝。假如这一句偈或一段文被摘抄在日志傍边,则这一句偈或一段文是瑰宝。假如是两个字,如“常住”、“发心”,不能诠显完备内在的,此则不定。假如这两个字呈此刻经书傍边,可能是损坏经书的碎片,可能此两字所处的情形能浮现完备内在的(若有意人誊写在匾额上),应是瑰宝。如凡间书上有“似乎”两个字,个中“佛”并非指佛宝而言,这样的字不能算瑰宝;若将“佛”字从原文中剪下来,再装裱扶养,则成为广义的瑰宝。法师的名字、寺庙的名字,也不是瑰宝。
尽量云云,仰仗三宝的大威力,往往与三宝相干的事物、笔墨,如故有着开导众生善根等不行思议的成果。《大般泥洹经》中说:“众生不得如来尊智知苦故,以犯科为法,长远痴爱烦恼结缚,弥劫存亡苦轮常转。倘使‘如来常住’二字暂经耳者,欲生天上及求脱节,必得圣果,天然快乐。”(卷第五)以此类推,假若有众生望见了僧宝(圣僧或和合凡夫僧)的形象,也许就会成为它无量劫后成佛的因,也也许在当下就开导他的善根。因此,往往与三宝相干的笔墨、图像,最好都能敬服看待。诸云云类,以下称为“三宝相干字纸”。
《戒本疏》文中“半偈舍身,着在明典;两字除惑,亦列正经——何得焚除?出事在福也。”有人领略为,往往带有“常住”两字的都是瑰宝,不行点火,以此类推,全部三宝相干字纸都不行点火,必需储存、安奉。《戒本疏》举这两个例子,意在声名经书即使残破也不该销毁,而未必是针对三宝相干字纸来说的,需慎思详查。
大概有人说,法自己无形无相,要靠心去领会,何须在相上搞得这么细呢?有的禅宗祖师乃至烧佛像取温顺,那祖师犯基础戒了吗?诚然,法在民气,并不在一件详细的物品上,以致不在说话笔墨上。但对绝大大都众生的根性而言,心中佛性的种子肯定得靠经书、佛像等载体来开导和展现,因此敬服经书、佛像,就是打开佛法大门的钥匙。祖师烧佛像取温顺,是产生在某些非凡人缘配景之下的,意在废除其时修行人对佛像的执着,打扫开悟的障缘。何况禅宗高标的“无相戒法”,主张离相持戒,祖师心中有法,所作所为自己就是法的表露,而戒律中也有圣者为破众生执着而示现的开缘,这些都决不凡夫地步所能企及,毫不行等闲仿照。
作为空学生,尤其是出家人,每天和经书、佛像打交道,时常也对居士讲法开示,久而久之也许就对瑰宝逐渐失去了敬服心,乃至认为:“这些话我也会说,本身说的话有须要那么敬服吗?”这种骄易心,恰好是修行无法前进的重要缘故起因。固然话可以本身讲,并不必然具有圆满的体悟,很也许只分明一点皮毛,还必要越发全力地勤奋。切不行自觉得“我懂许多佛法”、“我讲的是本身材悟的法”,现实上全部的法都是来自于佛、菩萨。法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放置,而应该是生掷中最贵重的宝藏。
三、法物的分类及“法受用物”之界定
法物的分类与佛物的分类沟通,皆分为受用物、施属物、扶养物、献物等四类。《戒本疏》说:“初、佛受用物者,如堂宇、衣服及以金石土壤曾为佛像之所受用者,不得差互;常拟扶养,生世大福。故《律》云:‘如果佛园坐具等者,统统天人扶养同塔事情。’以是不许者,莫不即体法身之相,表处是深,不得轻故。二、属佛物。以是得转者,由本施主通拟佛用,故得货易;差异前者,曾为胜相,故唯必然也。三、扶养物,以幡、花等得货易者,事同属佛,可以义求。四、献佛物者,开侍卫者用之,义同佛家之所摄故。”(卷二之上)
由此可知,佛受用物是佛形象的一部门。如佛像身上的衣服,可能专为供佛用的佛龛、床帐,就犹如伟人用过的物品人们会持久存放在博物馆一样,曾为佛形像的一部门,就永久代表佛,恒需扶养。而属佛物只是系属于佛,保卫佛像的人可以把它用于任何对佛像有益的用途,如供佛的钱可以用来塑造佛像或买扶养具,可能把钱存在银行里,以致可以借给居士拿去投资,未来再用来供佛(但所得利钱也是佛物,不能本身用)。供佛物,即花、香、灯、幡等扶养具,假如施主不阻挡,而某种扶养具过多,也可以转卖,换成其他扶养具。供过佛而枯萎的花,需弃于净处,不行弃于腌臜中。献佛物专指食品,可由保卫、修治塔、像之人处理赏罚。《行事钞》说:“四者,献佛物。《律》云:‘扶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见》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若无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卷中之一)
以此类推四种法物。法受用物,按理也应是“体法身之相,表处是深,不行轻故”。此物直接系属于法,专以表法之形象。经书是最直接的法受用物,具备教证二量的大德的书本,也是法受用物,可表法之形象;专书佛法笔墨的匾额、书签、春联等,也是法受用物。专为装经书用的精细的书套等,是受用物;假如是外包装的箱子,建造时本无扶养瑰宝之心,不是作意恒久专装经书之用,则不是法物。又盖经书的黄布,严酷来说可算作法受用物,宽泛来说也可以算施属法物,不行作洗脸毛巾等用。包佛经的书皮上假如已写上书的名字,克定用于此书的,则不能拆下来用于此外经书;或克定用于此类书的,只能用于同样书名、样式的书。假如是暂且包一下,可能暂且找一块布来盖一下经书,则不成法受用物。假如是粉笔字,写在黑板上,以及电视上看到的一段经文,自己是瑰宝,但黑板、电视等自己不是专为表达法之形象,以是不是法受用物。当代电脑屏幕、硬盘等也无此成果,删除本身储存的佛经文件,也无纰谬。这就有如佛在一处露天讲法,讲完拜别,而此处土地不成佛物;又如佛陀的法音穿过氛围,此氛围不成佛物。但假如一张光盘专门用来存储释教资料以畅通,云云刻出书的许多佛典资料的光盘,此光盘是法受用物。
其它,假如世俗的书中引用佛语,也不是法受用物,由于世俗的书不能表法之形象,偶然反而破损法的形象,引起人们对佛法的误解。伪经中有不少处所是引用佛的原话,或窜改一部门,再参杂作者本身的话东拼西凑而成。佛的原话呈此刻伪经傍边,就不能算是法受用物。《行事钞》序言中说:“如是等人造经论总有五百四十余卷,代代渐出,文义浅局,多附世情;隋朝久已焚除,愚丛犹自滥用。”今天很多附佛外道的书本,以致凡间人谈佛的书本,不能代表佛法的正见,都不是法受用物。只要俗书和伪经都是无主物或是本身物,皆可随情处理赏罚。
尚有一些厂商或旅游单元把佛像和经文印在包装盒或门票上,用来作告白。包装盒和门票大多是一次性行使的,用完就扔在垃圾堆,这对三宝很是不敬服。因为这些厂商并没有畅通瑰宝的意图,他们不能算作施主,以是,这些包装和门票也不算法受用物。
上文中提到有关佛法的日志、文件、草稿等,也不能表法之形象,不是瑰宝。假如是专门打印或摘抄的佛经、祖师语录等资料,誊录之人没有扶养、畅通之意,只想供本身进修之用,或姑且传阅之用,也不算是法受用物,可在用完以敬服心烧毁。若作意要恒久畅通,则此资料成为法受用物,该当誊录、打印得很整齐、雅观。
其他三种法物类比可知。施属法物即施主扶养法,系属于法,保卫人可以把它用于任何对撒播法有益的用途。《基础萨婆多部律摄》中明晰提到:“法物可书佛经,并收拾师子座。”(卷第七)此刻居士扶养的印经款可算施属法物,但因为指定用于印经,不行用于此外用途。《四分律行事钞批》中曾提到“通用钱”,可以通用于三宝,则无此碍——“又今诸寺,多有通用钱者,但可于三宝福处得有通用”。扶养法物与扶养佛物相同,以肃静瑰宝之用,但需施主作断心将此物布施给瑰宝,而不是暂且摆放,才成扶养法物。献法物则较量少见。
总结起来,法受用物只包罗经书和大德印证过的佛法书本、光盘,及印有法语的书签、匾额、春联等,及其隶属物。宽泛来讲,可以包罗寺院及小我私人印制、具有扶养或畅通意图的纸质佛法资料及其隶属物,这些物品假如废损而不堪行使,可作安奉、扶养。别的的三宝相干字纸,可以火葬,将灰在净处安顿。(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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