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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教与生理治疗云端佛学(2)

  佛教同样强调信仰心理的重要,认为虔心读经、拜佛、念佛具有无量功德。佛、菩萨、佛经等代表“神圣”的符号,在信徒心中引发的理解和感受不同,激发的心理暗示也有差异。老百姓常说“信则灵”,正是对这种心理暗示的诠释。然而,佛教其实承认信仰心理和效果的差异。南京鸡鸣寺有一尊“倒座观音”,佛龛上的楹联写到:“问菩萨为何倒坐,叹众生不肯回头。”众生如果自己不肯回头,那么再灵的菩萨也无可奈何。换句话说,菩萨的灵与不灵,首先看的就是人的“心”,信仰者态度与信念,才是信仰过程中的关键。

  大乘佛教对信仰心理非常重视,既利用了信仰心理来教化信众,但又超越了狭隘的信仰偏激。大乘佛教认为,读经、拜佛、念佛、忏悔、发愿等方式都是佛菩萨度化众生的“方便”,利用的就是众生自己的“心”。《华严经·夜摩宫中偈赞品》云:“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7]心能造作一切法,地狱天堂、神佛鬼魔等都是众生自己的“心”所造就的,修行所具有的功德,自然也不能离开自“心”。从心理学角度看,心理暗示现象充分证明了心理可以深刻影响整个身心系统的运作,具有巨大的能动性。而从佛教的角度看,心理暗示不过是心的一种功能。《无量寿佛经》称“是心是佛”,强调念佛的功德无量,但仍不离自心。同念佛一样,读经、拜佛、忏悔等活动无不是从心而生,又回归自心,一切“功德”都是自心所造,并非是什么外界神秘的力量所赋予。

  佛教认为,佛的说法不出“四悉檀”,即四种教育众生的方法,分别是世界悉檀、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第一义悉檀。从这四个角度看,佛教对信仰治疗有着深刻反思。

  第一,从世界悉檀角度看,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因缘所生,即各种条件相互依凭、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众生的“心”。佛教的修行也是如此,一方面,众生的祈求只有与诸佛菩萨的愿力和功德力相应,才能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诸佛菩萨即便再“神通广大”,前提也必须是以众生自己的意愿为前提。佛教向来有“佛不度无缘之人”的提法,按唯识学的理论,众生的心识中必须有一定的善因缘“种子”,才能真正获得佛法的帮助。从心理学角度看,暗示的效果虽然和暗示的方法有关,但最终还是取决于受暗示者自身的心理条件;而心理暗示又不能不脱离某种符号,即便是自我暗示,也总是要依赖于某种语言符号才能进行。因此,从佛教的角度看,心理暗示也就是一种因缘性的现象,并没有什么神秘可言。

  第二,从各各为人悉檀角度看,佛教所宣说的各种修行方式,均是针对众生不同根基所设。大乘佛法宣扬各种修行功德不可思议,佛菩萨慈悲誓愿不可思议,能使人在面对漫长的菩萨道修行历程时充满信心,并使人学习和模仿大乘菩萨深入苦海、济世利人的行为。佛教正是利用了心理暗示的巨大力量,来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使人逐渐改变过去的心理及行为习惯,走上佛教所说的能达根本解脱之大乘菩萨道。

  第三,从对治悉檀角度看,佛教认为“从痴有爱,则我病生”,一切众生因为“无明”而生出了种种“病”,因此需要“应病予药”的智慧才能对治。念佛、拜佛、读经、忏悔、发愿等,均是各种“药”,对治众生心中的种种烦恼,使人“自知其心”,“自净其心”,获得幸福快乐。佛教认为,到了佛陀入灭之后的像法与末法时代,人的资质也发生了变化,因此早期的一些修行方法对这些众生来说不一定还适用。换句话说,人心不同了,修行的方式自然也就有所变化。有些人总渴望外在的力量作为依靠;有些人喜欢投机取巧,希望自己稍微付出一点就能得到无尽的好处;有的人缺乏信心,没有看到自己作为生命现象本来就拥有的智慧和潜能……大乘佛法的种种理论,正是针对这些心理所提出,特别是佛教的心理暗示技术,可以说就是一种“应病予药”的方便。

  第四,从第一义悉檀角度看,佛陀的种种教育,最终目的都是要让人能体悟诸法实相,得到涅槃解脱。用诸法实相来印证,大乘佛法中所宣扬的各种功德,无论说它是“有”、是“无”,均是戏论。正如佛陀在《金刚经》中一语点破:“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8]大乘佛法的这种教义,说明其真实目的并不是要搞偶像崇拜和神秘主义,而是利用人心本来的功能,达到医治的作用。如果狭隘地去理解大乘佛法的这种教育手段,没有领会佛教所说“诸法实相”的道理,才会造成偏执,最终变成一种愚昧的迷信。佛陀自己也声称:“我所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明白了这点,就能一窥为何大乘佛法与小乘佛法的教育方式有如此大的区别,同时,也使我们对佛教的信仰治疗现象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心理学家阿玛斯(A.H.Almaas)认为:“真正的信仰不是从相信而是从确知产生的。如果你因为直接的觉察而真的知道了某些事,你自然会拥有信心。因此,真正的信仰意味着你对你相信的事有了一份直接的认识。”[9]“相信”式的信仰虽然能产生巨大的治疗效果,但往往也会导致迷信、盲目、偏激,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佛教更强调信仰不能离开“般若”,必须“解行相应”,强调“依法不依人”,鼓励信众在生活中用佛法圆融的智慧去抉择,而不要盲目崇拜偶像,更不要片面执着佛教的只言片语。

  (作者为西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心理学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佛教心理学。本研究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佛教心理治疗理论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5SZYQN158)

 

  【注 释】

  [1]马斯洛:《人的潜能和价值——人本主义心理学译文集》,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265页。

  [2]车文博:《人本主义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195页。

  [3]弗兰克·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92页。

  [4]任亚辉、杨广学:《超个人心理治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18页。

  [5]〔美〕肯·威尔伯:《超越死亡:恩宠与勇气》,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191页。

  [6]东杜法王仁波切:《西藏医心术》,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5页。

  [7]《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财团法人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部,1990年,10册,102页。

  [8]同上,8册,751页。

  [9]阿玛斯:《内在的探索》,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9年版,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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