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东 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讲师。北京 100872 一、引言
在现代佛教研究中,佛教道德问题一直是佛教学界和伦理学界关注的一个方向。从日本文献看,影响较大的著作有中村元的《原始佛教的生活伦理》、《原始佛教的社会思想》。在英文世界,斯里兰卡的H.Saddhatissa法师于1970年发表了《佛教伦理学:佛教的本质》[1]。其后,佛教伦理学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出现了大量著述,如Dharmasiri,G.的《佛教伦理学要义》[2],Keown D.的《佛教伦理学的本质》[3]等,而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一部著作是皮特•哈维的《佛教伦理学导论》[4]。在中文佛学界,20世纪90年代以后,佛教伦理学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热点。台湾释昭慧1995年出版了《佛教伦理学》[5],大陆方立天1996年发表了《中国佛教伦理论纲》[6],1999年王月清出版了他的博士论文《中国佛教伦理研究》[7],2000年龚群出版了《神宗伦理》[8],业露华出版了《中国佛教道德思想》[9],2001年蒲正信编注了《佛教道德经典》[10]等等。 上述不同语境的研究呈现了不同的特色。中文和早期日文的佛教伦理学研究,基本侧重于阐发佛教经典和教义中的道德思想,相互的区别在于各自理论框架的差异。英语世界的佛教道德研究也有这部分内容,但其最富价值之处是他们用佛教道德的基本义理创造性地解释当代社会问题,如自杀、堕胎、安乐死、妇女、生态、经济、战争、和平、人权等等,这是汉语佛学界所比较缺乏的。
佛教道德之所以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或许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解释。其一,佛教经典和教义中蕴涵着丰富的伦理内容;其二,佛教道德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它不仅在历史上对佛教文化区人民的精神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在当代世界仍有很强的生命力。 佛教道德何以具有如此广泛的适应性?它何以能纵贯两千五百余年,影响世界各地不同阶层的人群?这在已有的佛教伦理学研究中少有提及。然而,回答好这个问题,对于把握佛教道德的独特品质,以及更深刻地理解一般道德的特征,都有裨益。 本文认为,佛教道德具有广泛适应性的重要原因是它的层次性。佛教道德涵盖了功利论、义务论和德性论等多个层面,能够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境遇下人们的需求。本文讨论的主题就是佛教道德的层次性特征。
二、规范伦理学的三个主要层面
在现代伦理学理论中,规范伦理学被区分出多种多样的类型,内含众多重大理论争议。笔者无意在此对规范伦理学的类型作严格概括,只是从其内容侧重的角度,将规范伦理学区分为三个层面,即功利论、义务论和德性论。[11] 所谓功利论,是以行为的效果作为评判善恶的标准。凡一行为能够使行为者获得最大的利益,便是善;反之,即是恶。落实到实践上,就是两利相衡择其重,两害相较择其轻。功利论者在做道德选择时,考虑的就是行为给自身及相关者带来的后果。他所做出的选择,应该能带来最大的利益。在西方思想史上,密尔、边沁、西季维克是其典型代表。功利论在当代仍有重大影响。 所谓义务论,是将道德义务置于最高地位,强调道德规范的至高无上。在确定道德准则的合理性后,一切行为凡是符合此规则的,就是善;反之为恶。在实践上,它以服从规则为鹄的,不计利害得失。有功利论者批评其为“准则崇拜”。在古典思想史上,唐德堪称义务论的典型;在现代,罗尔斯则是突出代表。 所谓德性论,是以人的道德品格为核心,善行与恶行的差别在于是否有利于提升人的品质。在实践上,德性论既不追求功利,也不膜拜准则,而是以人的德性的完善为指针。它认为,一个遵从道德法则的人不一定就是有道德的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定是合理运用法则的人。德性论的代表人物古代有亚里士多德,当代是麦金太尔。 佛教道德之所以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极其广泛的适应性,或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内含了规范伦理学的这三个层面,从而为不同层次、不同境遇的道德主体提供了相应的道德思维形式。习佛者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佛教亦因此而亘古常新。
三、佛教道德的功利论
佛教何以有如此广泛的大众基础?何以在教育水准较高的人群中被公认为难解的佛教反而为教育水准较低的人群所广泛认同?奥妙或许就在佛教为部分人群提供了非常功利化的道德实践形式。功利论是佛教道德的重要内容。 当不识字的老年妇女将舍不得吃的香油送到佛寺,当千里之外的牧民将一角一角的钱捐入功德箱,当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见庙就拜、见菩萨就磕头,他们是在遵循某一神圣的道德律令,或是期望提升自身的内在德性?都不是。他们是在追求今生和来世的更大利益。 业报论是佛教的基础理论之一,最简洁的表达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佛教道德功利论的支柱。“业”,梵文为karma,音译羯磨,古代释为“造作”,现在可以解释为活动或实践。“业”分身、口、意三种,囊括了人所具有的身体、语言和意识等一切活动。“报”指报应。佛教主张业力不失,有业必有报,做了善事一定有善的报应,做了恶事也一定有恶的报应。
佛教特别创造了三世报应论,即现报、后报、来世报。如果“好人不长寿,祸害一千年”,那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末到。这个“时候”,不仅指今生,还包括无穷无尽的来世。 依据这一理论,佛教徒的一切行为都可以由趋福避祸求得好报为指导,功利目的可以成为其行为的指针。在佛的种种化身中,就有药师佛,他可以满足众生的12个大愿,其中包括长相优美庄严、身体清净、有智慧、身体不健全的能恢复健全、身体和精神有各种疑难病症者能免除病痛、缺吃少穿的人可以衣食无虞,等等。这都是一些很世俗很具体的生活需求。佛教徒在拜药师佛时,随时可以祈求这些功利愿望。 佛教将利益回报分为不同的层面。有些是物质性的,有些是精神性的。最高的福报就是超越业报,获得最终的觉悟。这是众生最大的利益所在。 在道德实践上,佛教有自利和利他两类方式。自利是追求自己个人的幸福及解脱,利他是利益他人和众生。大乘佛教强调自利和利他的统一。 观世音菩萨信仰在中国广受尊重,其影响甚至大过佛陀,根本原因就在于她闻声救苦,最有效用。 在佛教中,做好事被称为“种福田”,以后是有好收获的。生活好的人被称为“福报”,是以前做好事的结果。 有人认为佛教的功利道德层面不够高尚,但它是佛教在民间传播的最强大的动力。满足大众的功利性需要是佛教得以发展与传播的重要原因。
四、佛教道德的义务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