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遵循哪些定律?云端佛学
时间:2016-08-24 18:02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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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遵循哪些定律?-中国释教文化网 按:因果报应可以说是天然界的铁律,在以为“统统如海市蜃楼”的佛法中,亦有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的论断,可怜唯
按:因果报应可以说是天然界的铁律,在以为“统统如海市蜃楼”的佛法中,亦有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的论断,可怜唯物主义者竟以为其只是迷信。可是,即即是信托因果的人中,绝大大都人,包罗没有学过因果律的空门学生,也并不清晰因果报应毕竟遵循哪些定律,不知道定业(果报)与不定业之区别,尤其不知道怎样消业改变果报乃至完全停止果报。本文大部内容转载自白玛喜饶法师的开示,对我们相识因果报应的道理或机理很是有效。
佛典中所说的因果报应,遵循的是因果律,粗略包括5个定律:
一、善恶业因必生同类果报
亦即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行能混乱,也不行能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
不管人们是否信托,因果报应的铁律都是宇宙和生命征象的根基纪律。众生所造的业一定遵循这稳固法例,同类因必生同类果报,善业必生善报,恶业必生恶报,善恶杂造业(利害业)必生善恶混合果报,有漏业必生有漏果报,无漏业必生无漏果报……无有错谬,丝绝不爽。
善恶因果,首要依众生的彼此相关而成立。对他人于本身之损益恩仇施以报偿,是一种天性。这种天性相似于“浸染力与反浸染力”的物理定律。“业”有不行思议的庞大力大举量,称为“业力”,为佛经所说凡间四种不行思议力(佛力、神通力、龙力、业力)之一。四种不思议中,神通力、龙力都没有业力大,佛家说:“神通敌不外业力”。在业力眼前,多大的神通也会失效。《南传弥兰陀王问经》载:弥兰陀王问神通与业力之不行思议孰为大,龙军罗汉答道:“于此不行思议中,业之成熟力很是激烈及更强盛。”就是佛力,尚不能随意卒消定业。只要身在众生涯亡界,造了善恶业,便无法挣脱所造业力的约束,无处躲避善恶业果报的追逐。
有一个故事:有四个神仙,各各神通自在,以天眼望见将受恶报而死,力求以乃尽其所能,上天入地,赴雪山,入海底,功效仍无法挣脱跬步不离般的业报(见《增一阿含经》卷二三等)。善恶业必生同类果报,还意味着:一小我私人若既积德又作恶,则其善恶各自水果报,不行能相互抵消,不行能用积德的要领没落恶业之恶报,而恶业再大,也不能没落起所作善业的善报。《佛说不曾有人缘经》卷下佛言:
“夫人修福,不与罪合,不共和故,要须利便,令得灭罪。”
谓善恶各有其果报,不相殽杂,若要没落恶业罪报,必需用能没落恶报的要领(修学伶俐等)。
二、自作自受,不因为他
众生既然以自我为中心而造业,有一个造业的“俗我”,其所造业的果报,按因果抉择不混乱等缘叛逆,只能由造业主体的相续变革来遭受果报。而众生此刻所遭受的业报,一定是本身前世前生的业力所感。就象饮食就寝,不能由别人更换,就是至亲如怙恃后世,也不能相互遭受业报,只能是自作自受,不必怨天恨地。《泥犁经》载佛言:“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
《无量寿经》佛申饬众人:“天地之间,五道理解,善恶报应,祸福相承,身自当之,无谁代者。”
三、业因多类,果报五种
众生所造能生肯定果报的业,从作为水果之因的角度,佛典作了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多种分类。
二因:贪淫等多作则淫欲愈益增添,如渴饮咸水,愈饮愈渴,这样的业因叫做“习因”或“同类因”。善恶业因能生后裔的果报,这样的业因叫做“报因”或“异熟因”(异时异地而成熟)。
三因:生因(异熟因)、习因、依因(识等之所依)。
六因:见《俱舍论》。能助成或不障碍果报出生的业因叫做“能作因”;相互依存而水果的业因叫做“俱有因”;能出生同类果报的业因叫做“同类因”;同时响应而生的业因叫做“响应因”;无明、身见、邪见、见取见、疑等能遍生统统烦恼惑业的业因叫做“遍行因”;有漏善恶无记业能生下世成熟于五道中的果报,这叫做“异熟因”。
十因:见《瑜伽师地论》卷五。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生因由、摄受因、激发因、定异因、同事因、相违因、不相违因。个中值得留意的是激发、相违、不相违三因。激发因,谓三界有漏的善业不单能激发自界的有漏和无漏善业,还能激发别的二界的有漏无漏善果,如多行功德轻易坐禅入定,这当属间接激发;以是许多的释教修行者都把积德作为修行的助行来做,这是很有原理的。反过来看,有的人恒久静坐也不能入定,正是缺乏善因的激发。相违因与不相违因声名:果报将生时,如有障碍之缘现前否决,便暂不得生。
诸种业因出生的果报,有五种:
1、现法果(或士用果)。指当前现世就可得现实的果报,如世俗的进修及经济勾当等,现世便获得果报好处。《瑜伽师地论》卷九说两种繁重的善业和五种繁重的恶业必得现法果报:繁重善业指于佛法僧正信、正解,以佛法为指导作大善行,能于现世得到福寿安乐等果报;五种繁重的恶业指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含侵夺僧寺工业和离间大乘佛法)等,得现世恶报。
2、等流果。就是同类因果相续,有犹如一河水相续而流。如杀生者喜杀,修禅者喜清净,布施者仁慈等。
3、异熟果。果报成熟于来生后裔,使人流转于六道。佛经说人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每一念都也许牵引出生平以致多生的异熟果。人生平多造无数业,身后怎样受异熟果呢?《阿毗达摩杂集论.决择谛品》中答复说:
“重者先熟,或将死时此刻前者,或先数习者,或最初所引者,彼异熟先熟。”
谓繁重业、临死时现前的业(近死业、临终业)、生平常作成习的业(风俗业)和前生蕴蓄但未水果报而于临终、身后最先成熟的业(累计业、储蓄业)四种业,抉择身后最先受的异熟果,亦即抉择身后的去处。四种业中数繁重业与临终业对抉择身后去历来提及着要害性的浸染。《业道经》云:“业道如秤,重者先牵。”佛书有云:“临终半晌,能胜多时。”
4、增上果。指主体的业行对其保原谅况产生的浸染。佛法以为众生的保原谅况——包罗区域、期间、天气、物产、因缘等前提都是众生业力所感,为业报的一部门,与主体“正报”响应,称“依报”。积德,会感得好的保原谅况,生于兴旺文明之邦;作恶业,会招致欠好的保原谅况。《增一阿含经》卷四三佛说十恶而导致十种“外物衰耗”。《业报不同经》佛言:
“如有众生于十恶业多修习故,感诸外物悉不具足。”
5、与他增上果。指一众生所作的业对他的支属、他周围的人以致社会所发生的影响,如常言“鸡犬升天,一人得道”,一人犯法,则百口人脸上无光。众生,尤其人类,是社会性的存在,糊口于世人、社会、天然界以致动物界的缘起相关中,相互关联,按五果中的增上果、与他增上果二义,则一人所造业的果报,可波及于他的糊口情形(社会、天然界),而世人配合造的业(共业),则感得世人配合依止享用的或好或坏的保原谅况。按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度、一个地域的贫兴旺弱、先辈落伍、文明水平、社会秩序、社会意理气氛、保原谅况等,是这个社会群体所共造业的果报,由社会群体“自作自受”。
四、果依众缘,报通三世
业因固然一定水果,但“因”仅为缘起果报诸前提中最重要的一种,尚须待须要的统统前提齐全,才气生出果报。按《中论》等说,缘起一个征象的前提,有人缘(因)、所缘缘(外境)、增上缘(起要害浸染的其余前提)、等无间缘(因果相续中间没有搁浅)四种缘。
具伦理、社会性的业因出水果报,须视造业主体和业所浸染的工具之间的人缘境遇等而抉择,有一种前提不具备,便不得水果,就象植物的种子,不必然立刻便能落地萌芽,要比及必然的时辰,具备相宜的温度、湿度、泥土、光照等前提时,才会萌芽、发展、着花、功效。
众生所造业的果报,也未必都能现前或此生现世便能见到,大概要经验长时或到来生以致极长远的后裔才气成熟。业力果报,要从整个存亡循环的漫长进程去调查,不能仅范围于面前和此生。
按佛经说,业因之果报,按其成熟的时刻,分成三种报应情势:
一是现报(现世报),果报在现前、此生便会成熟,这在糊口中是大量存在的,如进修事变,现前便见成效(士用果);信修佛法,不久便身心获益;犯法违法,先前便遭法令制裁、世人唾弃等。《中阿含经》卷五三《痴慧地经》佛言:造恶颐魅者,现前身心要受被人求全谴责、歧视、丢弃,受王法赏罚及临死时害怕堕入恶道等三种忧苦,而积德者则现前受被人尊重、无所害怕、坦然善终三种喜乐。
二是生报,此生造业,来生受报,而此生所受果报的因,天然要追溯于宿世了。佛经说:“欲知宿世因,此生受者是;欲知下世果,此生作者是。”这首要指异熟因、异熟果而言。异熟果,当指生来既定、不容本身选择的诸前提,如所生的期间、区域、家庭,生成的身材、模样、智力、性格等天分。
《瑜伽师地论》卷七言:“或有诸业,唯用宿作(前生所造业)为因,如同有一自业增上力故,生诸恶趣及麻烦家。”
谓生诸恶趣及麻烦家庭等异熟果报,唯由宿世的业抉择。
三是后报,谓此生或前生所造的某些业,因为诸缘未具,要在多生后裔,以致极为长远的将来,才会诸缘齐全,果报成熟。但不管受后报的时刻多长,纵然长到多劫之后,只要已经种下业因种子,便会出水果报,没有不受报的原理。《大宝积经.入胎藏会》有偈子说:
“倘使百千劫,所功课不亡,人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法句经》偈云:“妖孽见福,其恶未熟,至其恶熟,自受罪酷;祯祥见祸,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
《大般涅盘经》卷九说,人世固然不乏“作恶不即受” 的征象,然而“如乳即成酪”,总有果报成熟的一天,如同灰覆火上,好像无火,愚痴之人贸然踏过,只会招致烧足之祸。不能由于只看到社会上有大好人受罪、恶人享福的征象,便等闲说善恶无报。大好人受罪,受的是他宿世所作恶业的果报;暴徒享福,享的是他宿世所作善业的果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不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佛学还分众生所造业为定业、不定业两种。定业,谓果报已经抉择,难以转变。《大般涅盘经》卷三一表明说:
“若放心作善恶等业,作已深生信念欢欣,若立誓愿扶养三宝,是名定业。”
定业,指以决放心、深重心所造的重业,作后没有反悔,其善者如发愿扶养佛法僧等,其恶者如五无间业、杀人等。定业的报应,又分三种:一种报定,必定会有果报;二者时定,受报的时刻已成定命;三者报定而时不定,要比及机缘成熟才受定报。除定业外,其余非以决放心作,作后忏悔纠正者,属不定业,不必然必受果报。《优婆塞戒经.业品》就定不定,分业为四种:
“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按时不愿定,三者时定果报亦定,四者时果二俱不定。”
虽然,不定业之不定,只是所说业的力弱,或有也许因其余强盛障缘而可贵水果,如植物种子成熟得不太好,或有也许会被粉碎,便不必然能萌芽发展,并不料味业因无报。
五、业由心生,转消有道
这是因果律的第五条定律,说的是若依佛法看穿业之本质的伶俐,则已造有漏业可以转变,业力可以挣脱,这是释教因果说的真谛地址。若仅见及前四条业必水果的属于世俗谛的法例,而未见及于此,则失去了佛法的神髓。《华严经》所载佛言乃至说:
“以我所说凡间正见、顺存亡理、业缘果报可戏论法为上伶俐,是人则为诋毁如来及如来法!”
《大般涅盘经》卷三一佛言,谓以为诸业定得报者,“当知是人非我学生,是魔家族!”为什么?由于若统统业皆须受报,“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脱节涅盘”。
宗喀巴人人《显密修行次第科颂》云:“因果若抉择,众生不成佛。”假如业力因果抉择不行转、消,则统统众生自无始以来造业无量,只能业果相续、存亡不休,不行能挣脱业力之约束,至多是积德生于人天,报尽还堕,岂有横渡存亡之流、达到涅盘彼岸的也许性?况且因果报应,并非佛家孤发独明,是婆罗门教等也都鼓吹的凡间学说,非佛家独占的、焦点的出凡间之说,以此为最上真理,虽然是贬低了佛法,要被斥为谤佛谤法了。因此,佛典中多处宣说:业报可转,并非抉择。《大般涅盘经》卷三一佛言:
“非统统业悉定得果,虽不定得,亦非不得。”
“当知功课有定得果,不定得果,云端佛学,或有重业可得作轻,或有轻业可得作重。”
有智之人以伶俐力,能令地狱繁重之业现世轻受,愚痴之人则令现世轻业地狱重受。并且:“统统众生不定业多,抉择业少,所以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抉择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受报。”
龙树菩萨《十住毗婆沙论》中说:具有大伶俐大福德者,固然作恶,能“不令堕地狱,现身而轻受。”好比佛经中所讲一位名鸯掘魔罗的外道,杀过很多人,有曾想暗算生母和佛,十恶不赦,堕地狱无疑了,然而竟闻佛说法,得大伶俐,悔悟修行,现身证阿罗汉果。
宗喀巴人人《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三说:佛经和戒律中说“倘使百千劫,所功课不亡”,是对缺乏佛法之伶俐、不知消改行报之道者而言,如有大伶俐,得佛法转消业报之道,“则虽定当受果,亦能清净。”这是《小品般若经释》中所说。
转变以致没落已造业之恶报,唯靠如实彻了业报真实天性的伶俐,由依佛法修道。经中把依佛法伶俐修道可转变、没落恶业果报,比喻为能治百病的灵药“阿伽陀药”和一种听说一擂便能消除诸毒的“除毒鼓”。
业报为什么可依伶俐而消而转?起首,若以伶俐把握因果法例,则可操作因果律“果需众缘”方能出生的定律,缔造前提阻碍业果的出生,便可转移业报。当代高僧太虚人人《真实际论》说:
“虽佛亦不能逾越及改变于因果律,然若了知于因果律,则能缔造善业,和集善缘,生于善果。因不值缘终不水果,故因亦非必能水果。或远其助缘,或别造强因,借可使此因之果暂不生起,或终不生起。”
如人因宿世杀生业报,掷中本应遭遇车祸短命,若出格留意搭车安详(远其助缘),依佛法发菩提心,全力护生、放生(别造强因),便能延寿以致长命。
其次,依佛法的伶俐调查,则业、因果缘起无自性,天性是空,空故可转,就象一张白纸好随意图画。假如业有其不改变的自性,那便没有可消可转的原理了。并且,业由心造,心之为物,在佛家看来是凡间最为灵妙、最不行思议、力气最大者,业力虽大,虽不行思议,但不及心力之不行思议。心,无形无相,却具有缔造统统的奇奥手段,潜具诸多不行思议的成果、伶俐。《禅经》中说,地火水风四大元素中,水的力气大于地,火的力气大于水,风的力气大于火,比风更为轻便无形的心,其力气大于风。心力虽大,心性本空,与天性空相契合的伶俐心,等于真实、绝对,逾越时空,不生不灭,逾越了人缘生灭的因果界,具有溶解统统的庞大力大举量。《永嘉证道歌》说:
“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
尚有,已证实相的佛菩萨,依实相成绩了转、消众生业报的庞大手段,众生依虔敬信念的净因,通过星期、扶养、诵经、持咒、念经、怨恨等修行,仰仗佛菩萨的“加持”作强盛增上缘,也能转、消恶业果报。关于业随心转的原理,清代彻悟禅师语录中的阐述颇为精粹:
“业由心造,业随心转。心不能改行,则为业缚;业不随心转,则能缚心。前境来报,皆有必然,以业能缚心故。唯心所现故,前境来报,皆无必然,以心能改行故。若人合法业能缚心、前境来报必然之时,而忽发宽大心,修真实施,心与佛合,心与道合,则心能改行,前境来报,定而不定;又心能改行,前境来报不定之时,而大心忽退,实施有亏,则业缚心,即前境来报,不定而定。”
佛典中不单说转、消业报之理,并且计划有多种转、消业果之道的详细操纵要领,《菩提道次第略论》卷三总结大乘所说清净颐魅障罪报之法为依四种力:
1、依能破力,指怨恨。佛经中多处讲,心田对所犯过失深自怨恨,刻意改过,具有没落罪障、转变身心的强盛力大举量。《增一阿含经.马血皇帝品》载佛言:
“人作极恶行,悔悟转菲薄,日悔无怠惰,罪根永已拔。”
《金光亮经》卷二说:
“千秋所作繁重恶业,若能至心一怨恨者,如是重罪,皆悉没落。”
《四十二章经》怨恨灭罪若有病出汗,渐至病愈。
《大集经》比喻怨恨灭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鲜净”。
释教诸乘诸宗,都以怨恨颐魅障为空学生修行中不行或缺的重要内容,列为修行者的日课之一。怨恨又分事忏、理忏。
事忏,是在众僧或佛像或本身危险的人之前,诚实坦鹤发露过失,暗示悔悟,“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业,不敢覆藏。”(《金光亮经》卷二)。
大乘《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观想专表怨恨灭罪的普贤菩萨尔怨恨之法。汉传释教界依经编有多种怨恨的仪轨,如《法华忏法》、《金光亮忏法》、《药师忏法》、《华严忏法》、《礼念弥陀道场忏法》、《梁皇宝忏》、《慈悲水忏》、《大悲忏》等,以供空学生依法修怨恨。密乘则首要观想密法总管、普贤菩萨的奥秘身金刚萨多,诵念其“百字名”(咒语)尔怨恨,这被列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一。事忏忏至罪障消除,有严酷符号,称“见罪净相”。依《准提陀罗尼经》所说,见罪净相有望见或梦见佛菩萨、光亮,或梦见听闻佛法,吐恶食,或吐或饮乳及酪,或梦见日月、空行母、烈火、水牛、玄色人、僧尼、乳树、象、牛王、山、狮子座、玄妙宫殿及航行上升等。
理忏,又名“实相怨恨”、“无相怨恨”,即依佛法真理,观业从心起,由自心贪图而生,贪图依缘而生,即生即灭,无实自性,原来是空,如空中风,无所依止。《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偈云:
“统统颐魅障海,皆从贪图生,若欲怨恨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这种理忏,因与绝对真理——原来空性相契合,故没落罪障恶业的力气比事忏更大。
2、对治现行力。即修释教所说各种能对治颐魅障的窍门,如读诵大乘经,观空、无我,持诵有消业力用的真言密咒,及以虔诚心、怨恨心塑画佛像、扶养佛和佛塔,礼佛、持念经菩萨名号等。
多种大乘、密乘经典中,都盛说此类修行能消业灭罪。如《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若昼夜六时礼十方佛,诵大乘经、思第一义甚深空法,“一弹指顷,除却百万亿阿僧祗劫存亡之罪。”
《金刚经》说诵持该经能转后裔重罪为现世受人轻贱的轻报。《观无量寿经》说临终者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一声,灭八十亿劫存亡重罪,观想佛的形相、净土等也皆灭罪无量。《大悲心陀罗尼经》说扶养观世音菩萨并专称其名号,“得无量福,灭无量罪,命终往生阿弥陀佛国”,持诵此菩萨“大悲咒”,一宿满七遍,“除灭身中百万万亿劫存亡重罪”,乃至打仗从虔诵此咒者身边吹过的风,也“统统重障恶业,并皆灭绝,更不受三恶道报,常生佛前”,然“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
密乘经典中此类说法触目皆是,大都佛菩萨真言皆被说为有消罪灭障之效。这类灭罪窍门的神力,来自佛菩萨与真实响应的誓愿和历劫修行所成绩的好事,与众生虔敬敬仰心、怨恨心的清净心力之人缘和合。
3、遮止力。指严酷遵守以“防非止恶”为旨的释教戒律,谨言慎行,不作诸恶,履行诸善,以现实动作证明已放下屠刀,悔改自新从头做人了。
4、依止力。指皈依佛法僧三宝,发普度、普利统统众生的“菩提心”,依赖三宝的庞大法力和菩提心的强盛愿力为殊胜增上缘,自能起到消罪灭障的浸染。
虽说恶业罪障可以依以上各种窍门,随心转、消,可是否转、消,须具严酷前提。如前所述,事忏须修到“见相”,方算收效;理忏则须修至明心见性,与空性真实相契,《永嘉证道歌》曰:
“了则颐魅障原来空,未了应须还旧债。”
了,指明白自心佛性,证见空的本面,其地步相等高妙,非可等闲到达。若不能“了”,那就还得受因果律制约,送还前生所欠的债。可消可转之业,首要指非决放心作、作已有悔的“不定业”。《优婆塞戒经.业品》说:
“若时不定果报不定,是业可转,或果报定应后受者,是业可转此刻受之。”
没有说过重大定业可以不受。佛典中说,以佛力之大,亦难卒灭定业,但也非绝对不行灭,只不外没落转移的人缘难具而已。智者人人《法汉文句》卷十说:“若其机感厚,定业亦能转。”必定深挚的很是时机和大感到,可以转、消定业。
至于释教所设各类怨恨灭罪法,虽可奏效,但经论中照旧夸大作了恶业之后怨恨而净,与留意防护不作恶业之清净,两者大有区别。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说,若破犯杀、盗、淫、妄(语)的“基础戒”(性戒),固然可以通过深重怨恨灭罪后,从头受戒,但障碍现生证入菩萨初地。
只有皈依释教、受释教戒早年所造的重大恶业能怨恨而净,皈依受戒后所造的重业难以忏除。僧尼戒条划定,同性恋等重大恶业是不行怨恨(僧团不接管其悔,非遣散不行)的。这就停止了业可转消说也许发生的“本日先随便作恶,来日诰日再怨恨念佛持咒以没落恶报”等副浸染。
野孤禅”公案
中国禅宗门下,传播着一则闻名的“野孤禅”公案(参禅故事),讲的即是业报是否转可消的教理。故事说:禅宗六祖慧能三传学生百丈怀海禅师,逐日上堂,见常有一不熟悉的老人听他说法,听毕随众僧散去。有一天,众僧散去后,老人独自留下来,百丈乃问:“站在哪里还不走的是什么人?”老人答复:“我于已往迦叶佛出世时,曾住此山为大禅师,有学禅者求教:‘大修行的人还会落于因果(被因果律约束)吗?’我答:‘不落因果。’由于答错,蒙受恶报,堕为野狐,已经五百生,今请大僧人代作一正确谜底。”百丈说:“你尽管问。”老人便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也未?”百丈答:“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别说:“金也脱野狐身,住在山后,哀求能按断送亡僧的典礼烧送。”百丈乃命维那师(掌管僧众秩序的僧职)敲钟召集僧众,斋饭后率各人去后山断送亡僧,公然在后山发明一只死狐狸(见《古尊宿语录》卷一等)。
迦叶佛(释伽牟尼早年出世的佛)时的一位大禅师,由于答徒众所问,一字之差,修行一世,竟然落得个百生堕为野狐的了局,此事简直发人深省。这禅师答错的,正是佛法中关于业报因果的重大理论题目:依佛法修行,毕竟可否逾越因果律,不受业力果报的约束?禅师的谜底,毕竟错在那边?假如说他答错了,那么慧能高徒永嘉玄觉禅师说“证实相,无人法,刹那灭却阿鼻业”,难道更错?
依佛法义理,因果律,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讲,是铁的天然纪律,只能从遵遁中得到自由,不得随意逾越。经传载释迦牟尼在成佛后,还曾因过归天的前生,受“金枪马麦”(被木片伤足、施主健忘供食而屈尊食用马料)之报,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诃目犍连和禅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狮子尊者等,尽量已证阿罗汉,仍因酬偿前生所欠性命,被人打死、杀死。声名业报不是那么好逾越。《优婆塞戒经》说,依佛法修行,只有修到阿那含果(第三果)和阿罗汉果,才气转应后裔重受的欲界重业果报,在现世提前受报或从轻受报,轻业不受,不是一修行便可转、消业报。说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笼统必定因果律可逾越,忽略了可转、消宿业的前提,未能将真、俗二谛同一(依业空故必有因果报应),堕于“恶取空”的边见、断见,会起使人纵心放任、不发愤修行的负面修养浸染,令学人智眼不明,造下了鼓吹邪见的恶业,因此应堕于牲畜道,受痴暗无智之报。然事实善根不浅,五百世后,得遇百丈禅师说法,当下脱节。百丈答复“不昧因果”,与“不落因果”固然只一字之差,但这个“昧”字很是要害,必定因果律不行逾越,只能如实熟悉,“不昧”,与凡人的“不明”有别,意谓对前因效果及因果本空的性子看得清清晰楚,如大珠慧海禅师所说,“现前心通,前后闹事如同对见”(《传灯录》卷二八)。听说摩诃目犍连、狮子尊者,不是不知宿业果报,而是以神通伶俐看清晰了,才主动找上前生怨家借主的门,去痛愉快快地接管被杀之报。
至于永嘉玄觉禅师《证道歌》所说的“刹那灭去阿鼻业”、“了则颐魅障原来空”,是从真谛的角度,必定证会实相(空性)有没落阿鼻地狱重业的庞大力大举量,这完全切合释教教义。按巨细乘所说修道阶位,修行者观修实相,当达见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位“忍位”时,便已转、消重业,不堕恶道,继而入见道位以上,便永断恶道之因,再也不会堕入地狱等恶道了。禅宗说的“证实相”与“了”,一样平常指见道,那虽然已没落了阿鼻地狱重业,若未达“了”,对不起,那照旧得遵循因果律布置,去送还旧债。 (小乘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为见道,因十六心是初生无漏智照见真谛理之位。大乘的菩萨,则于初僧祇之终,终四善根之加行,而顿断别离起之烦恼所知二障,叫做见道)
“野狐禅”公案因而被禅门重视,用以憼惩未得真“了”而无视因果业报的假开悟者,往后又被人加以引申,酿成了对未得真正了悟的“狂禅”之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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