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是今日世界的共同潮流,其基本原则在于纠合群力,集思广益,交换意见,截长补短,异中求同,融个体于群体,汇合为一共同的意见,以达到共同的目的,这也就是集体创作。因为个人的知识、能力有限,遇到重要的问题,光凭个人的知识与能力去苦思冥索,未必能得到妥善如法的解决。所以无论是政府机关、民间团体,乃至个人家庭,莫不重视会议,足见会议对人类的重要性。 国父在《民权初步》中,对会议的定义为:“凡研究事理而为之解决,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之规则者,则谓之会议。”简单的说,会议就是三个人以上,循一定的规则,研究事理,做有效的沟通,达成协议,解决问题,以收集思广义,群策群力之效。 这些条理、程序、制度的会议方式,早在佛陀时代就已经实行了。在僧伽中的一切事务,必须由僧众会议决定办理,不许一人或少数人独断独行;关于会议的程序、会议的日期、工作的检讨、个人行为的自我批判等等,均有详细的规定。因此,佛教僧伽会议就是今日民主会议之祖。 佛陀制定的会议法 在佛陀时代,僧团便经常举行会议,《中阿含经》记载,佛陀认为一个国家政治结构的建立原则,首要条件是“数相集会,讲议正事”,可以见得,佛陀相当重视会议制度。 佛陀时代的会议形式有布萨、羯磨、灭诤、说法等四类,约略介绍如下: 布萨:僧团每半个月召集会议,举行布萨仪式,请精熟律法的比丘说戒,以反省过去半月内的行为是否合乎戒法,若有犯戒者,则于大众之前忏悔,依法处分,使比丘均能住于净戒中,长养善法,增长功德。 凡是在一定区域内居住的僧众,都有义务参加布萨会议,若因病或其它重要事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事先委托同住的比丘向大众表示,自己对布萨大会所举行的一切僧事决议,无条件赞同。比丘在这半个月里若有违法的行为,于大众面前告白忏悔后,僧团中不得再私下议论是非。 布萨会议犹如现今学校里的周会,藉着反省、检讨,解决问题,表扬功过。 羯磨:使生善灭恶的作法,行于授戒、说戒、忏悔、结界及各种僧事的处理。佛教僧团透过羯磨法,发挥了高度的民主精神,它以大众的意见和力量,圆满解决僧团里的各种事情,成就大众过六和敬的生活。佛教的羯磨法与现代的会议法相仿,分为三类: 单白羯磨,意思是“唱言”,这是对于不必征求同意的事,向大众宣告常行、惯行、应行的事,唱说一遍即成。此法有如现代会议中的例行工作报告。 白二羯磨,这是宣告一遍,再说一遍,征求大家的同意。如同一般会议,凡是提案皆须交由大会讨论、接纳,才能生效。 白四羯磨,这是作一遍宣告后,再作三读,每读一遍,即作一次征求同意,若一白三羯磨后,大众默然,便表示无异议,而宣布羯磨如法,一致通过议案。 比之现代议会程序,佛教会议法的精神显得更为庄重、神圣。现代会议中的提案,通常只要过半数投赞成票,即算通过。很少有要求一致通过的。但是在羯磨法中,通常要求一致赞同通过,僧团中若有人执持歧见,便是羯磨不成;不过,羯磨法中有灭诤羯磨,是以投票方式取多数表决的。 灭诤:为了解决僧团中的争议事件,佛陀在戒律中制定七灭诤法,以公正、平和的原则,处理大小诤事。 现前毘尼:使起诤的双方对决于现前,或于现前引证三藏的教法或戒律的制条而决议之。 忆念毘尼:对平生为善,以善知识为友者,于诤议罪过之有无时,质其记忆之有无,若无记忆则免之。 不痴毘尼:犯戒者若精神异常,待其治愈,羯磨而令悔其罪。 自言毘尼:比丘犯罪时,令其自白,始治其罪。 觅罪相毘尼:若犯戒者不吐实,陈述矛盾时,则举示其罪状,判其终生不得度人或受人依止等。 多人觅罪相毘尼:遇到互相争议而不易裁决的情况时,敦请有德之僧,依多数而决议是非。 如草覆地毘尼:斗讼者互悟其过,如草伏地,共同至心发露,道歉忏悔。 此七种灭诤法,不但保障个人的权益,且情、理、法兼顾,同时也使僧团得到清净与和乐。佛陀制定戒律,依法摄僧,同时把执行教团制度的权力交由大众,亦即所谓“僧事僧决”,充份流露出民主、法治的精神。 说法:佛陀成道后,弘法利生四十九年,说法无数。从佛经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知道佛教的传播非常注重集体创作,佛陀集众说法时,有时会以反问弟子的方式,为听众晓以大义;也常有当机众勇于发问,为大众请法;也有闻法者现身说法,提供见解看法;因此,佛教的说法会场俨如学术研讨会,透过问答的方式,获得智能。如《六度集经》,佛陀以主席的身分,解说弟子们的困惑,而叙说过去世行菩萨道的事迹,说明现世的人事因缘;《杂阿含经》记录佛陀往来各地,解答教内教外的各种问题;《金刚经》须菩提善问“空”;《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无尽意菩萨与观音菩萨的悲智双运,为后世留下言教与身教;《地藏菩萨本愿经》摩耶夫人问业缘,坚牢地神愿护法,虚空藏菩萨请开示;《维摩诘经》维摩诘居士与文殊师利菩萨论法;《圆觉经》十二位菩萨宣说各种修行法门;《楞严经》以阿难尊者为当机众,佛陀说示心法的要旨;《心经》则是佛陀为舍利弗说色空不二之理。凡此皆说明佛陀善于观机逗教,引领与会大众热烈讨论法义,令听闻者或立时证悟,或信受奉行,甚或发愿生生世世护持法典经教。 此外,佛经本身就是非常完整的会议记录,一般可三分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序分有所谓的“六成就”,即具备六个条件:如是(信成就)、我闻(闻成就)、一时(时成就)、佛(主成就)、在某处(处成就)、与众若干人俱(众成就)。此种形式与现代会议记录的结构如出一辙,不禁令人赞叹佛弟子的理性、智能。 佛教的会议制度 佛陀入灭后,僧团遵循佛陀所制定的会议法,配合时代演进的需求,渐渐发展出许多不同类别的会议。僧团不仅对内召开会议,达成共识,甚或与信众一同集会,举行四众弟子皆得参与的会议。 结集:佛陀入灭后,佛弟子为了让正法久住,先后多次结集佛陀的教法。第一次结集,是佛陀涅盘的那一年,大迦叶召集诸僧,在摩竭陀国王舍城外七叶窟,由阿难诵经、优婆离诵律,大众共同审核,判定所诵出的经律是否如法。由此可见,即使佛陀不再住世,佛教的会议仍然是以采取大众的意见为原则而进行。 佛陀入灭一百年之后,耶舍长老召集七百位德学兼优的比丘,在毘舍离城的寺院中,对于佛教戒律上的许多有争议的论点,进行了一次评定,这是第二次的结集。佛陀涅盘后二百余年,在印度阿育王的大力支持下,以国师目犍连子帝须长老为首,有一千位比丘在华氏城,会诵了三藏的教义,这是第三次的结集。佛涅盘四百年后,以世友菩萨为首的有五百比丘,在大月氏国,大家共同造论,解释经律论,这是第四次结集。 经过四次的经典结集会议,佛教的经典得以完整有系统的流传下来,裨益后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