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草庵法师道因《教苑遗事》云:“昔智者禅师剏放生池于海涯,其放之也必为授归戒说大法,然后纵之海中。智者灭后,至唐末中国天台之道浸息,而海东高丽新罗诸国盛弘此教。扶宗继忠法师云:‘智者缘在此方,而教敷于海东者,此必放生池中诸鱼闻教禀戒报生者尔。’然闻此说者,颇讥以为诞殊,不知教理有凭也,流水十千天子即脱鱼报,岂外此乎。”[38]
四、智者大师放生思想的影响(历史意义)
(一)、倡放生、设放生池的影响
《天台山国清寺释智顗传》中叙述,智者大师往居临海,因见天台山麓临海之民日以渔捕为业,罾网相连四百余里,江溪簄梁六十余所,不忍“彼此相害”,从而发动僧众信徒集资凑物赎买“簄梁”始丰溪水面作放生池,后又上表游说陈宣帝,遂感得宣帝下旨将整条椒江水系敕作放生池。智者大师劝立放生池的记载,乃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有明确出现放生池的记载。智者大师提倡的这种“撷取江海一段禁止渔捕” ,即将某一水系(或其中的一段)作为固定放生池的形式,成为中国唐宋时期放生池重要的典型模式。在八世纪中期的地方诏书中出可以看到这种形式的发展状况。如唐肃宗乾元二年(759),下诏令天下设立放生池八十一所:“端命左骁卫、右郎将史元琮、中使张廷玉、奉明诏布德音、始于洋州之兴道、洎山南、剑南、黔中、荆南、岭南、浙西诸道、迄于升州之江宁、秦淮太平桥、临江帝郭、上下五里、各置放生池、凡八十一所。”[39]大师这种以“撷取江海一段禁止渔捕”的放生模式,虽直接实践了佛教的慈悲护生的精神,但是实施的过程中,也因影响民众的采捕习惯而不易维持。
在唐中期,受智者大师放生池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凿制放生池”的雏型,如《宋高僧传》中云:“长安(释法成),於京兆西市疏凿大坎,号曰‘海池’焉,支分永安渠以注之,以为放生之所。”[40]至宋天禧元年(1017),宋真宗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诏天下州郡放生池悉与兴复,无池之处,沿江淮州郡近城五里,并禁渔捕。”[41]随后又出现以“全湖”为放生池的形式,当时杭州的西湖就是最有名的“围湖放生池”之一。其始於宋天禧三年(1020),天台宗遵式(963-1032)奏请以杭州西湖为放生池,并于每年四月八日举行放生会,为天子祝圣。另天圣三年(1025),又有四明知礼亦奏请以南湖为放生池。可以说,唐、宋年间是中国历史上建造放生池最为兴盛的年代。
然而,自南宋以后,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建筑放生池的风气渐渐衰落,元明(万历以前)时期已基本不见建造放生池的记载,这种现状直到明云栖祩宏后方开始转变。他将南宋以后渐衰微的放生池重新振兴起来,舍弃了“撷取江河”的放生形式,而重新复兴“凿制放生池”的放生池的模式,其后一直传播影响至今。
因此,在中国佛教放生思想发展的过程中,放生池模式也由最初将把某一江河或其中一段水系当作固定的放生池,而逐渐更多地转变为在寺院内或是附近建一放生池的“凿制放生池”,以此用来满足信徒的放生需求。但,放生池这种延续至今的做法其根源乃是起源于智者大师。可以说,智者大师设“放生池”之举乃是在中国佛教放生史上的孤明独创,意义非凡,可以说影响甚巨!
(二)、对放生会及制定放生仪规的影响
赎取被捕之鱼、鸟等诸禽畜,再放于池沼、山野,称为放生;而为放生举行放生仪式的法会,称为放生会。[42]最初,佛制比丘贮放生器,日常罗漉水囊之生类容之,以放之于泉池河水。未有放生会之事。至天台智者制天台山海曲为放生池,使海上渔人放鱼介于此。放之当为授三归戒,说大法以结法缘。盖取《金光明经》所说流水长者救生之事缘也。是为放生会之滥觞。其后,於宋天禧三年(1020),天台宗遵式奏请以杭州西湖为放生池,自制“放生慈济法门”,于每年四月八日举行放生会,为天子祝圣。另,天圣三年(1025),四明知礼亦奏请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会,并撰《放生文》以定其仪规。如《佛祖统纪》卷十二中记载:“法师智环,学于法智,杨文公劝法智止其焚躯,作书与慈云,令师往劝住世。法智(四明智礼)建放生会,请枢密刘筠撰碑记述。师迭书催之,遂得成文。”[43]又,刘筠《敕延庆院放生池碑铭并序》中载:“每岁以佛生之旦,众大和会,浮泛彩鹢,演畅竺坟,寤流水之胜缘。识衔珠之善报,莫不竞持诡类,咸造碕浔,纵之于波,快哉共叹。……”[44]至此天台之慈云、四明将放生会盛行之,并制定系统的放生仪规。
为放生物念诵经咒以祈乘力往生的仪式,始自于天台智者大师。《释门正统》中云:
智者甞剏放生池于海涯,当其放之也,则为授归戒、说大法,然后纵之海中,圉圉洋洋得其所也,而不知日活几千万亿乎!智者没,至唐末,中国台道渐息,而海东诸国极炽。忠法师谓智者缘在此方,而道敷于海东者,此必放生诸鱼所致耳!闻者莫不笑之,以余观之,其语若诞,教理有凭,流水十千天子,即脱鱼报,岂非此乎!中兴以来,祥开延庆,化广葛川,金塘大堤,歌于刘礼部之颂溍浔渌浦,酬于王丞相之恩。故《教行录》、《金园集》各有放生仪轨。[45]
对于,放生仪规的制定,当初智者大师以“虽未有具体的放生仪规,但是其放生的基本定式,即是依照《金光明经》中救生之事缘,“放之当为授三归戒,说大法以结法缘。”(见上文)这对后来宋代的遵式、知礼等天台大师为放生而制定的“放生仪规”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如慈云之《金园集》、四明之《教行录》,各有放生之仪轨。[46]此后,放生习俗彻底佛教化了,并经久不衰。
因此,现在通行的《放生仪规》,即是依据《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的大意编撰的。其放生仪规基本分为:“洒净颂偈、说三皈依、放生发愿”三个部分。而放生仪规的制定也为中国佛教的放生制度作出又一贡献。
五、对当前佛教界放生现象的思考
放生的本意是爱护生命,而一但我们行为本身的后果不能够符合本意,甚至与本意相悖时,那么其行为就值得商榷了。放生既源于中国古代民俗,又有佛教经典的依据,因此放生在中国民间和佛教界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一般说来,放生寄托着深厚的佛教意蕴,因而是十分庄严的,但在其传播过程中亦出现了一些与放生原旨不符的流弊。比如,在放生过程中出现重虚文而不重实质的现象;又有,因为被放生的动物是由一些商人所提供,商人又是向其他鸟兽商或猎人取得货源,故放生多少有被沦为具有规模性的商业活动了。而在获得货源的过程中,本地及外来物种都有可能被当作放生物,这不但与爱护生命的本意相违背,更会间接破坏了生态网的平衡。同时,对于放生地点的选择,放生时的仪规都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因此,面对当前佛教界放生的种种流弊应值得我们思考。
那么,作为佛教徒现今应当如何正确的看待放生,又当如何正确的放生?有待于我们思考与学习。民国印光大师于《复罗智声居士书一》中,指示关于放生要旨六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