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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福报却堕蛇身,为什么?云端佛学


人缘果报的法例.jpg

  昔有沙门,往聚落分卫(乞食),路过草丛边时,忽听得一声僧人慈悲。于是,沙门当即止步,阁下寻视,未见有人,甚为惊异。
  
  合法是时,有一大蛇,从草丛中,举首说话:“请勿可怕,请求僧人慈悲,为我说法,仰仗法力,令我脱此罪身。”蛇又言:“僧人素闻阿耆达王否?”答曰:“闻。”蛇言:“昔日之阿耆达王,即今我身是也。”沙门闻此言后,颇觉荒唐,乃对蛇曰:“阿耆达王在生时,造佛塔寺,布施扶养,累积各种好事,理应上生天趣,以何人缘乃尔?”蛇言:“我当临命终时,侍者不慎,将逐蝇之扇,堕我面上,我其时一念嗔恚,故受此蛇身。”
  
  沙门闻言,知其如是,随即为之说法,并加怨恨。蛇同心用心乐闻法后,绝食七日,遂即命终生天。却后数日持花散佛,众僧怪之。闻空中曰:“我乃已往阿耆达王,因蒙僧人说法怨恨,仗佛慈力,得生天上,是故今来奉花散佛,以报佛恩耳。”
  
  按:嗔属三毒之一,因其能烧行者之好事法财,云端佛学,故又名之曰:“嗔火。”所谓“嗔是心中火,能烧好事林”。佛在《遗教经》上说:“劫好事贼,无过嗔恚,甚于烈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烈火能烧凡间诸珍宝,嗔心烈火能烧七圣财”。
  
  修学佛法者,历年累月,茹辛耐劳,广种好事,好不轻易积储一点法财,如万一不慎,嗔念鼓起,则半途而废,枉操心机。倘使偶遇人事之逆意,当以忍辱治之,嗔恚自会不起。《法华经》上说:“又见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恶骂捶打,皆悉能忍,以求佛道。”
  
  以是证道歌上说:“我师得见然灯佛,多劫曾为忍辱仙”。尤其人至临终时,四大分手,众苦煎迫,是时心念特强,最好他工钱其念经,激发其善念,命终得生善处。但万万搬动不得,以免其鼓起嗔念,而堕恶趣。至于洗澡易服等事,皆俟其周身暖气消尽后,再为治理。如尸僵硬,可用温热毛巾,裹于骨节处,则瞬息软化。眼看此刻病重者,每每被其家人送住医院,势将命终时,而大夫犹在为其检疗。不幸一息呜呼,院方当即送至平静间。云云欲期亡者上生善处,洵为碍难如愿。
  
  务希学佛者,如遇有临命终人,切忌遵循俗情,当如法而行事,好事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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