谛 佛教教义。意谓真理或实在。主要有四谛、二谛、 三谛等不同说法。 四谛 ①苦谛。苦是受逼迫苦恼之意,主要指三界 生死轮回的苦恼。有三苦、八苦的不同。三苦,一为苦 苦,指正在受痛苦时的苦恼;二为坏苦,是享受快乐结 束时的苦恼;三为行苦,谓不苦不乐时,为无常变化的自 然规律所支配的苦恼,包括生、老、病、死在内。八苦 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怨憎会苦、爱 别离苦、五阴盛苦。佛教认为,三苦、八苦有的是社会 原因造成的,有的是自然原因造成的。②集谛。亦名习 谛。集是积聚感招之意。说一切众生,常时以来,由于 贪□愚痴的行动,造成的善恶行为的业因,能感招将来 的生死苦果。③灭谛。亦名尽谛,为息灭、灭尽之意,灭 尽三界内之烦恼业因以及生死果报,称为灭,也称了脱 生死,从此不再受三界内的生死苦恼,达到涅□寂灭境 界,即为解脱。④道谛。道为通达之意,也是道路的意 思。这种道路是达到寂灭解脱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 认为道谛是指八正道。以后大、小乘又各有发展。佛教 认为依道谛去修行,就能达到寂灭解脱的灭谛。由此途 径确实可以达到解脱生死的目的。 二谛 即真谛和俗谛。又称第一义谛、世俗谛,或 名胜义谛与名言谛。真俗二谛,中观派的基本思想是缘 起性空论,认为世间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众多因素 相依相持而形成的,是有,称假有,这就是世俗谛,没 有独立不变的自性,是空,称性空,这就是真谛,所以真 俗二谛,就是空、有二谛。这是就外在的物境而言。若 以主观认识而论,谓世俗谛是有,这是世间一般人的常 识见解;言真谛为空,是二乘圣者特有的超世见解。实 际上,说有不住有,谈空不落空,空有无碍,才是真俗二 谛的正观。又世俗谛的有,是世间万事万物的现象;真 谛的空,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本性。缘起才能性空,性空 才能缘起,缘起与性空实际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相 反相成,对立而统一。所以缘起就是性空,性空就是缘 起。如《般若经》中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二而 二,二而不二。大乘佛教各宗,因为传承或立论方法不 同,对二谛的解释也各不相同。有的认为二谛是理,有 的认为二谛是教。天台宗认为二谛或三谛是真实不虚的 谛理,故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三论宗认为 真俗二谛是两种真实不虚的言教:“二谛者,盖是言教 之通诠,相待之假称……唯是教门,不关境理。” 三谛 即空谛、假谛、中道谛。佛教天台宗所立的 谛理。认为一切事物都由因缘而生,没有永恒不变的实 体,叫做空谛;一切事物其中虽无永恒不变的实体,却 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做假谛;这些都不出法性,不待 造作而有,叫做中道谛。一切事物,皆不出此空、假、中 三谛的范畴,故称为三谛之理。《始终心要》说:“三 谛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谛者统一切法,真谛者泯一切 法,假谛者立一切法。”又此三谛,圆融无碍,一即是 三,三即是一。如观空时,无假无中无不空;观假时,无 空无中无不假;观中道时,无空无假无不中,名为圆融 三谛。《中观论·四谛品》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 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此偈被认为是圆融 三谛的出处。
八正道 佛教教义。亦称八支正道、八支圣道或八圣道。意 谓达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的八种方法和途径:① 正见。正确的见解,亦即坚持佛教四谛的真理;②正思 维。又称正志,即根据四谛的真理进行思维、分别;③正 语。即说话要符合佛陀的教导,不说妄语、绮语、恶口、 两舌等违背佛陀教导的话;④正业。正确的行为。一切 行为都要符合佛陀的教导,不作杀生、偷盗、邪淫等恶 行;⑤正命。过符合佛陀教导的正当生活;⑥正方便。又 称正精进,即毫不懈怠地修行佛法,以达到涅□的理想 境地;⑦正念。念念不忘四谛真理;⑧正定。专心致志 地修习佛教禅定,于内心静观四谛真理,以进入清净无 漏的境界。 八正道中最根本的一道是正见,即坚定不移地信奉 佛教的教义。佛教也和其他宗教一样,认为只有自己的 教义才是真理,其他宗教及各派哲学都是邪见。因而把 正见当作最重要的一道,而其余七道则都是在正见的基 础上进行精进不懈的修行。八正道也是针对婆罗门教和 耆那教的苦行主义和“六师”中一些派别的享乐主义而 提出的。佛陀提倡不苦不乐的中道,因之在原始佛教也 把八正道称为中道。原始佛教对这种不苦不乐的修行方 法十分重视,列为四谛之一“道谛”的具体内容。对于八 正道的详细解释有安世高译的《佛说八正道经》、《增 —阿含经》的《四谛品》和南传《相应部经典》。 三十七菩提分 佛教教义。亦译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觉支等。指佛 陀教导众生修证圣果的三十七种途径和方法。菩提分, 意即成就佛教四圣谛的智慧,通向涅□圣果的道路。分 为七科,即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 觉支、八圣道支。亦译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 根、五力、七觉分、八正道。《俱舍论》卷二十五称: “三十七法顺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四念住 四种以智观境的方法。世人攀缘身、受、 心、法四境,生起净、乐、常、我四颠倒,因而有贪爱 等烦恼。为治此四种颠倒,以念、慧为体立四念住:① 观身不净,用闻思修所生的能观之智,观察和觉了身内 肠胃赤白痰等不净,身外眵泪涎唾等不净,破除净想的 颠倒;②观受是苦,用能观之智,观察和觉了三受(苦 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者苦,破除乐想的颠倒;③观 心无常,用能观之智,观察和觉了心境生灭无常,破除 常想的颠倒;④观法无我,用能观之智,观察和觉了五 蕴等法从因缘和合而生,没有自性,所以无我,除破我 想的颠倒。 四正断 四种正确的修行努力:①于已生的恶法令 断灭;②于未生的恶法令不生;③于未生的善法令生起; ④于已生的善法令坚住和增广。于此四法戒勉策励,精 进修习,为了断恶修善。 四神足 四种可以得到神通的定(三摩地):①欲 神足(欲三摩地断行成就),由想得到神通的意欲之力 发起的定;②勤神足(勤三摩地断行成就),由不断止 恶进善力发起的定;③心神足(心三摩地断行成就),由 心念之力发起的定;④观神足(观三摩地断行成就),由 观想佛理之力发起的定。“断行成就”是要修行者断除 一切障碍三摩地的不善等法,从而转进修习三摩地行,即 用欲、勤、心、观四法来引发和修证这四种三摩地。欲 等四法,求定称心,趣定自在,故又称“四如意足”。佛 教认为,修行这些禅定,可得神通变化如意自在的能力。 五根 修行佛教所依靠的五种内在条件:①信根。 信正道及助道善法;②精进根。修学正道及助道法时,勤 求不息;③念根。念正道及助道法更无他念;④定根。摄 心于正道及助道法相应不散;⑤慧根。为正道及助道法 观无常等十六行。这五种法,皆有能生善法,不可倾动 和势用增上等义,故名为“根”。 五力 五根增长所产生的力用:①信力。信根增长 可破疑惑;②精进力。精进根增长可破懈怠;③念力。念 根增长可破邪思;④定力。定根增长可破乱想;⑤慧力。 慧根增长可破烦恼。《大智度论》卷十九:“五根增长, 不为烦恼所坏,是名为力。” 七觉支 达到佛教觉悟的七种次第或七种智慧:① 念觉支。修行者修学出世法时,常念定慧等;②择法觉 支。对于诸法的真伪,用智慧加以辨别和选择,达到去 伪存真;③精进觉支。以勇猛善心,离邪行真;④喜觉 支。由于精进而得悟善法,心生喜悦;⑤轻安觉支。不 断进修,断除诸见烦恼和身心粗重,从而轻利安适;⑥ 定觉支。使心专住一境而不散乱;⑦舍觉支。舍弃虚妄 诸法而不追忆,心无偏颇。 八圣道支 八种通向涅□解脱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即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 正定。 缘起 佛教教义。亦名缘生。“因缘生起”的略称。缘, 意为关系或条件,所谓缘起即诸法由缘而起;宇宙间一 切事物和现象的生起变化,都有相对的互存关系或条件。 佛教常用“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 则彼灭”来说明缘起的理论。缘起说是原始佛教针对当 时各种宗教哲学主张宇宙是从“大梵天造”、“大自在 天造”,或从“自性生”、“宿因生”、“偶然因生”、 “生类因说”等理论而提出,用以解释世界、社会、人 生和各种精神现象产生的根源。最早的缘起说是“业感 缘起”即十二因缘说,主要用以解释人生痛苦的原因,但 后来各派对缘起的认识和解释各有不同。中观派和三论 宗主张“性空缘起”,认为只有一切事物的本性体空,才 能生起一切事物。《中论》称:“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 空。”瑜伽行派和法相宗主张“阿赖耶缘起”,以“三 界唯心”、“唯识无境”来说明世界的本原。《大乘起 信论》作“真如缘起”,《胜□经》等作“如来藏缘起”, 均以佛心、法净心为世界的根源。华严宗把各家关于缘 起的学说,用判教形式概括为四种:①业感缘起。由烦 恼恶业招苦果,因果相续,六道展转,生死轮回,为小 乘之缘起观;②阿赖耶缘起。由阿赖耶识之种子起现行, 现行又熏种子,以现行诸法为缘,生烦恼恶业而招感苦 果,三世因果辗转相续,为大乘始教之缘起观;③如来 藏缘起。又名真如缘起。真如或如来藏为染净之缘所驱, 生种种事物,其染分现六道生死轮回,其净分现四种圣 人,为大乘终教之缘起观;④法界缘起。法界通常指真 如、实相等,即真如法性之本体为一法界。又为一切法 缘一切法成一大缘起,以一法成一切法,一切法生一法, 一与多、心与境等圆融无碍,为圆教之缘起观。
无我 佛教教义。亦称非我、非身。三法印之一。佛教根 据缘起理论,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的、实在 的自体,即没有一个常一主宰的“自我”(灵魂)的存 在。原始佛教在《相应部经典》中着重论述了佛教的无 我论,如“无常是苦,是苦者皆无我”,“此形非自作, 亦非他作,乃由因缘而生,因缘灭则灭”。认为世界上 一切事物都不会自生,而是种种要素的集合体,不是固 定不变的、单一的独立体,而是种种要素刹那刹那依缘 而生灭的。他们认为房子是砖瓦木石的结合体,人是由 五蕴(色、受、想、行、识)组成的,在这样的集合体 中,没有常住不变的“我”,故谓无我。 无我分为两类:①人无我(人空)。认为人是由五 蕴假和合而成,没有常恒自在的主体──我(灵魂);② 法无我(法空)。认为一切法都由种种因缘和合而生,不 断变迁,没有常恒的主宰者。小乘佛教一般主张人无我, 大乘佛教则认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的,一切法 的存在都是如幻如化。因此不仅主张人无我,而且主张 法无我。因为一切事物和现象,按其本性来说都是空的, 它们表现出来的,只不过是一些假象,即所谓“性空幻 有”。 佛教的无我学说,主要为反对婆罗门教的有我论而 提出的。婆罗门教主张“梵我一如”,认为“梵”是无 所不在的唯一本质,宇宙间的最高主宰,自我(灵魂) 是梵的一部分或梵的化身。而这种自我,其量广大,边 际难测。只有亲证梵我同一,才能达到真正解脱的目的。 因此,原始佛教为了反对这种有我理论,提出“诸行无 常”、“诸法无我”、“涅□寂静”三个命题,被称为 三法印。在部派佛教时期,佛教各派对此也曾引起了许 多争论。
无常 佛教教义。三法印之一。指世界万有(一切事物和 思维概念)都是生灭变化无常的。佛教认为,宇宙间一 切现象,都是此生彼生、此灭彼灭的相互依存关系,没 有永恒的实体的存在。所以任何现象都是无常的,表现 为刹那刹那生灭的。佛典中常提到的有:①刹那无常。 谓一切有为法,刹那之间,有生、住、异、灭的变化;② 相续无常。谓一切有为法在一期相续之上有生、住、异、 灭之四相。佛教不仅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是普遍 存在的,而且还认为有其发展的过程,可分为四个连续 相承的阶段或呈现为四种相状,所谓“四相迁流”,即 生、住、异、灭,一种现象的生起称生,事物或现象形 成后有其相对稳定性称住,有相对稳定中又无时不在变 异称异,现象的消灭称灭。任何事物和现象在一刹那中 都具有生、住、异、灭四相。但有时又将无常分为:① 众生无常。谓人生都是无常的,终归要变化以至于消灭 的;②世界无常。谓世界上一切现象都是无常的,无时 无刻不在流动变迁中,最后归于消灭;③诸念无常。谓人 们的思维概念都是瞬息万变的,所谓“念念生灭”。佛 教这种无常学说,主要是为反对当时婆罗门教主张宇宙 的最高主宰—梵是永恒常住的理论而提出的。 (高振农)
空 佛教教义。音译舜若。佛教用来表述“非有”、“非 存在”的一个基本概念。佛教各时期、各派别对空的解 释不一。在原始佛教中,空只是整个佛教理论体系中的 一个普通概念。部派佛教时期,这一概念成为当时争论 的重点之一。大乘佛教时期,尤其是般若经系统的大乘 思想则进而以空为其理论基础。从所否定的对象来说, 空可分“我空”、“法空”两种。我空,即认为一切有 情都是由各个组成元素聚合而成,不断流转生灭,因此 不存在常一主宰的主体──我,这是小乘佛教的观点;法 空,则认为一切事物都依赖于一定的因缘或条件才能存 在,本身没有任何质的规定性,但法空并非虚无,它是 一种不可描述的实在,称为“妙有”,这主要是大乘中观 派阐明的观点。从论证的方式来说,空可分“分析空”、 “当体空”两种。分析空即从统一物之可分解为若干部 分或因素上,从事物的生灭变化上,说明事物的不实在 和不自在,这主要是小乘所采用的方法;当体空则认为 一切事物无须分解,只要用空的理法去观察,就可以明白 它本身就是空的,这主要是大乘所采用的方法。从是否 终极真理来说,大乘又把空分成“但空”、“不但空” 两种。把空当作绝对的虚无,认识不到它实际是有的一 种存在形式,即一种妙有,就是但空,也叫“恶趣空”; 反之,如能认识到事物不但有空的一面,还有不空的一 面,认识到空不遣有,有不离空,空中摄有,有内存空, 这就是不但空,也叫中道。从上述几种对空的基本解释 出发,佛教各派还推衍出三空、四空、六空、七空、十 空、十一空、十二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十九 空、二十空等。其中以《大品般若》、《大智度论》所 说的十八空影响较大。
涅□ 佛教教义。又译作泥日、泥洹、涅□那。意译为灭、 灭度、寂灭、安乐、无为、不生、解脱、圆寂。涅□原 意是火的息灭或风的吹散状态。佛教产生以前就有这个 概念;佛教用以作为修习所要达到的最高理想境界。含 义多种:息除烦恼业因,灭掉生死苦果,生死因果都灭, 而人得度,故称灭或灭度;众生流转生死,皆由烦恼业 因,若息灭了烦恼业因,则生死苦果自息,名为寂灭或 解脱;永不再受三界生死轮回,故名不生;惑无不尽,德 无不圆,故又称圆寂;达到安乐无为,解脱自在的境界, 称为涅□。《大乘起信论》称:“以无明灭故,心无有 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 得涅□。”佛教大小乘对涅□有不同的说法。一般分有 余涅□和无余涅□两种。一个修行者证得阿罗汉果,这 时业报之因已尽,但还有业报身心的存在,故称有余涅 □;及至身心果报也不存在,称无余涅□。据《肇论》 介绍:小乘以“灰身灭智,捐形绝虑”为涅□,是为有 余涅□;《中论》等则以“诸法实相”为涅□,是为无 余涅□。大乘还分性净涅□和方便净涅□两种。本有的 法身,名性净涅□,即真如法性,亦称性德涅□;假六 度缘修,本有法身显现,名方便净涅□,亦称修得涅□。 法相宗综合了大小乘涅□学说立四种涅□:①自性清净 涅□。虽有客尘烦恼,而自性清净,湛如虚空;②有余 依涅□。断尽烦恼障所显之真如;③无余依涅□。出生 死苦之真如;④无住处涅□。断所知障所显之真如,此 依佛的三身而说,有法身故不住生死,有应化身故不住 涅□,名为无住涅□。大乘佛教认为涅□具有常乐我净 四种德性或常、恒、安、清凉、不老、不死、无垢、快 乐八种德性。
法印 佛教术语。亦译法本、本末、忧檀那等。佛教徒用 来鉴别佛法真伪的标准。法,指佛教教义,印,喻世俗 印玺,能印证真伪的佛法之印,故名法印。佛教认为,凡 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按佛教发展 的顺序,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之分。 三法印 较早的小乘经、律、论和大乘经、论多说 三法印。一般称:①诸行无常(宇宙万有,皆变化无常); ②诸法无我(世界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 体或主宰者);③涅□寂静(佛教徒修行断尽烦恼,超 脱生死轮回,达到涅□寂静境界)。《杂阿含经》卷十 作“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寂灭”。《大智度 论》卷二十二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 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法 印经》则别说三解脱门(空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无愿 解脱门)为三法印。 四法印 三法印加上“一切诸行苦”为四法印。 《增—阿含经》卷十八:“今有四法本末,如来之所说。 云何为四?一切诸行无常,是谓初法本末……一切诸行 苦,是谓第二法本末……一切诸行无我,是谓第三法本末 ……涅□为永寂,是谓第四法本末。”《菩萨地持经》 卷八:“有四忧檀那法,诸佛菩萨为令众生清净故说。云 何为四?一切行无常,是忧檀那法;一切行苦,是忧檀 那法;一切法无我,是忧檀那法;涅□寂灭,是忧檀那 法。”南传巴利语“增一部”及《法句经》则立三法印 为:①一切行无常;②一切行苦;③一切法无我。增“涅 □永寂”为四法印,均大同而小异。 五法印 四法印加“一切法空”(世界一切现象皆 虚幻不实)则为五法印。《维摩经》卷上:“昔者佛为 诸比丘略说法要……谓无常义、苦义、空义、无我义、 寂灭义。” 一法印 即“一实相印”(实相即“真如”、“法 性”)。小乘讲三法印,大乘提一实相印。《法华经· 方便品》:“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法华玄义》 卷八上:“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三印印之, 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是魔说。大乘经但有 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 印,是魔所说。” 上述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等,只是在 不同场合的说法,无实质差异。智□在《法华玄义》卷 八,列举实相十二异名,即妙有、真善妙色、实际、毕 竟空、如如、涅□、虚空、佛性、如来藏中实理心、非 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微妙寂灭。说明一实相印可总 摄缘起、无常、无我、寂灭等,合三、四、五法印为一 实相印。
中道 佛教教义。佛教认为最高的真理。所说道理,不堕 极端,脱离二边,即为中道。《大宝积经》卷一百一十 二:“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常无常是中,无色无形, 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我是一边,无我是一边,我 无我是中,无色无形,无明无知,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同经卷五:“若说有边则无有中,若说有中则无有边,所 言中者,非有非无。”《大智度论》卷四十三:“常是 一边,断是一边,离是两边行中道。”又“诸法有是一 边,诸法无是一边,离是两边行中道”。大小乘对中道 解释不尽相同。①小乘佛教一般以八正道为中道。《中 阿含经》卷五十六:“有二边行,诸为道者,所不当学, ……舍此二边,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于定而得自 在,趣智趣觉趣于涅□,谓八正道。”②天台宗以实相 为中道,把中道作为三谛之一,即空谛、假谛、中道第 一义谛。③法相宗以唯识为中道,主张无有外境故非有, 有内识在故非空,非空非有是中道。即是唯识义。《成 唯识论》卷七:“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 故,亦即是中道。”④三论宗以“八不”为中道。《中 论疏》卷二:“中道佛性,不生不灭,不常不断,即是 八不。”中道又是一真不二之谓,含义亦与真如、法性、 法身、法界、佛性、实相等相同。
业 佛教术语。音译“羯磨”。最早见于印度的古奥义 书,是婆罗门教、耆那教、生活派(邪命外道)等都袭 用的术语。佛教中一般解释为造作。人的身、口、意造 作善法与不善法,名为身业、口(语)业、意业。业生灭 相续,必感苦乐等果,果是业果,结果的因谓之业因。业 虽由人的身口意所造,但受烦恼的支配。《大智度论》 卷九十四称:“烦恼因缘,故起诸业。”这样就构成惑 (烦恼)、业、苦(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大毗婆沙 论》卷一百二十三说:业有作用(语业)、行动(身业)、 造作(意业)三义。唯识论者认为,身语二业是假业,意 业是感果的主体。唐窥基在《义林章》中说,二业(身、 语)三业(身、语、意)皆是假立,然有差别,身语二 业,假表业体,实是表色,非是业性;其发身语现行之 思,实是业性招异熟果。 业的分类甚多,所招业果,为业因的果报,报有总 别,其引发总报的业称引业,成满别报的业称满业。身 语意三业,由于身的行动和语的音声都有对外表示能使 人知的意义,所以谓之表业,此通三乘。大乘更加意表, 认为意业于自内心有其表示,所以也是表业。《瑜伽师 地论》谓“唯自起心,内意思择,……但发善、染污、 无记法现行意表业”。现行与身表、语表、意表共于身 中各自产生业体(善恶功能),这种业体不为人知,名 为身无表业、语无表业、意无表业。声闻乘不立意表和 意无表业。《俱舍论》立无表有三:①律仪。有防非止 恶的功能;②不律仪。有作恶止善的功能;③非律仪非 不律仪。介乎二者之间。根据善恶报应和尽业说还建立 四业:①黑黑业。恶业名黑,恶业招感苦果(恶报),因 果皆黑;②白白业。善业名白,善业招感乐果(善报), 因果都白;③黑白业。指善恶交织之业;④不黑不白业。 为解脱善恶诸业的无漏业。此外,尚有思业(意业)、思 已业(身语二业)等之别。
轮回 佛教教义。又作流转、轮转等。音译僧娑洛。谓众 生于六道中犹如车轮旋转,循环不已,流转无穷。印度 婆罗门教、耆那教等都采用这种理论作为它们的根本教 义之一。轮回的思想最早见于“梵书”,在“奥义书” 中有比较系统的阐述。“奥义书”认为,一个人的灵魂 (我)在死后可以在另一个躯壳中转生,转生的形态取 决于他生前的行为(业),行善者得善报,行恶者得恶 报,有的可以进入天道、祖道(人间),有的则堕落入兽 道,沦为畜生等。佛教沿用了这个原则并作了进一步的 发展。原始佛教采用业感缘起的学说解释轮回之道。认 为众生今世不同的业力在来世可以获得不同的果报,贪 嗔痴等烦恼可造成恶业,由恶业招感苦报。苦报之果,果 上又起惑造新业,再感未来果报,往复流转,轮回不止。 因此轮回贯通现在、过去和未来三世,包摄六道(天上、 人间、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四生(胎生、卵 生、化生、湿生)。但是佛教认为有情的生命是依缘而 起并且处于经常不息的演变之中,那么造业、受报、进 入生死轮回的主体是谁呢?有些部派佛教为了解释这个 问题,提出了变相灵魂的“中有”或“中阴”理论。例 如犊子部提出了“不可说的补特伽罗”,补特伽罗(我) 意译为“数取趣”,意思是说一次一次地在六趣(道) 中轮回受生,也就是轮回的主体;经量部提出了“胜义 补特伽罗”,认为补特伽罗是由永恒的体性“一味蕴” (“报主的细意识”)所构成,它是由前生转到后世的 主体;大众部提出“一心相续说”,认为有情的心和心 所的相续活动中,有着一种永恒的内在本性,这种本性 就是轮回的主体。以上这种轮回主体的学说在大乘佛教 中又有了新的发展。大乘瑜伽行派认为阿赖耶识在轮回 中被称为执持识,执持识是无始以来各种生类轮回转生 的生命的主宰,也就是轮回果报的主体。
法 佛教术语。《俱舍论》卷一称“能持自相故名为法”。 这是传统的解释,意即凡具有质的规定性,并为人们所 认识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就称为法。根据这种解释,由 于大小乘及派别的不同,其分类也不同。通常有以下三 种: 三科 大小乘都承认的分类法,即把一切诸法分为 五蕴、十二处(又称十二入)、十八界。①五蕴。即指 构成人的五种要素的集聚。色,即物质世界,对人来说 是指身体及肉体的物质性;受,即感觉;想,即表象作 用;行,即意志;识,即统一各种心理作用的意识。② 十二处。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境(色、 声、香、味、触、法)。亦即六种感觉器官及其相对的 客观对象。③十八界。即六根、六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三科的分类法,要求佛教徒从这三方面来观察人和 人所面对的客观世界,目的是破除“我执”的谬见,认 识“无我”的道理。 五位七十五法 小乘说一切有部对宇宙万有的分类 法。他们把宇宙间的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分为两大 类: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有生灭变化的现象称有为法;非 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无生灭变化的现象称无为法。有为 法中分为色法十一种,心法一种,心所有法四十六种,心 不相应法十四种。无为法只有三种。总计七十五种,故 称五位七十五法。①色法。物质现象,即五根(眼、耳、 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和无表色 (亦称无作色,指外表不显的物质现象),计十一种。② 心法。精神现象,一种。③心所有法。心法派生或随属 的现象或作用。有四十六种,分为六品:一为遍大地法: 普遍都有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受、想、思、触(感触)、 欲(欲望)、慧(智慧)、念(记忆)、作意(意愿)、 胜解(以为)、三摩地(三昧),计十种。二为大善地 法:善的精神现象。有信、勤(努力)、舍(精神放松)、 惭(惭愧,对自己而言)、愧(惭愧,对别人而言)、无 贪、无□、不害(不杀、非暴力)、轻安(心情舒适)、 不放逸(不断努力)十种。三为大烦恼地法:较大烦恼 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无明(无知)、放逸、懈怠、不 信、□沈(昏沉)、掉举(心不平静)六种。四为大不善 地法:不善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无惭、无愧两种。五 为小烦恼地法:一般烦恼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忿(怒)、 覆(掩饰错误)、悭、嫉、恼(狠戾)、害、恨、谄、诳 □(骄傲)十种。六为不定地法:不定的精神现象或境 界。有恶作、睡眠、寻(寻求)、伺(深度的或细心的 贪求)、贪、□、慢、疑八种。④心不相应法:与色、 心皆不相应的,即既非精神又非物质的现象。有得(成 就)、非得、同分(众生各各自我类似的一些活动)、无 想果、无想定(不去思想外界,使心不动)、灭尽定(用 尽力量,使思想不活动)、命根(生命的器官)、生、住 (阶段性的停止)、异(变化)、灭、名身(音节合成 的概念)、句身(句子的合集)、文身(字母的合集)十 四种。⑤无为法。分虚空无为(认识真理犹如虚空的精 神现象或境界)、择灭无为(通过智慧的拣择力,断灭 烦恼而悟得的精神现象或境界)、非择灭无为(非通过 智慧的拣择力,而因缺乏条件致使不生的精神现象或境 界)三种。 五位百法 瑜伽行派对宇宙万有各种现象的分类法, 包括心法八种,心所有法五十一种,色法十一种,心不 相应法二十四种,无为法六种,合计共百种,故称五位 百法。①心法。分八识,即眼识(视觉)、耳识(听觉)、 鼻识(嗅觉)、舌识(味觉)、身识(触觉)、意识(统 一各种心理作用的意识)、末那识(思维度量的识)、阿 赖耶识(根本识)。②心所有法。分六品、五十一种。 遍行:有作意、触、受、思、想五种。别境:有欲、胜 解、念、定、慧五种。善:有信、精进、惭、愧、无贪、 无□、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十二种。根 本烦恼:有贪、□(仇恨)、痴(愚昧)、慢(傲慢)、 疑(犹豫不决)、恶见(错误见解)六种。随烦恼:有忿、 恨、复、恼、嫉、悭、诳、诌、害、□、无惭、无愧、 掉举、□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遗忘)、散乱、 不正知二十种。不定:有悔、睡眠、寻、伺四种。③色 法。分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尘(色、声、香、 味、触)和法处所摄色十一种。④心不相应法。分得、 命根、众同分(众生的共性)、异生性(形成众生之间 不同的本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 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区别)、相应 (因果相称)、势速(变化的速度)、次第(序列)、方 (空间)、时、数、和合性(总体)、不和合性(分解) 二十四种。⑤无为法。分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 无为、不动灭无为(不为苦乐所动的境界)、想受灭无 为(灭断一切感性思维,直观证悟的境界)、真如无为 (达到最高真理的精神境界)。 诸家释义 以上仅是法的一种最常见的用法。实际 上,在佛教文献中,法的含义多种多样,用法及其内涵极 其复杂。例如:①真理、法则、规范。见《法华经·方 便品》、《维摩经》等。②正当的事情(非指善行)。见 《出曜经·无放逸品》。③指作为理法的缘起。见《中 阿含经》卷七。④教导、佛陀的教导、佛法。见《维摩 经》、《义足经》、《出曜经·无放逸品》、《有部律 破僧事》、《法华经》、《中论》、《百五十赞》等。 ⑤三宝之一。见《中阿含经》卷十一。⑥具体的戒律, 学处。见《游行经》和《大般涅□经》。⑦指十二部经。 见《般泥洹经》。⑧本性。见《中论》。⑨型。见《维 摩经》。⑩意之对象,六境之一。见《般若心经》、《金 刚般若经》、《中论》、《维摩经》等。(11)存在、对 象。见《维摩经》、《辨中边论》、《庄严经论》、《唯 识三十颂》、《成唯识论》等。(12)用文字表达的意思。 (13)心的活动,心的功能。(14)实体。(15)三身之一的 法身。见《唯识三十颂》。(16)与主语相对之述语。见 《正理门论》。(17)相当于中国因明中的义、后陈、差 别、能别。见《因明大疏》。(18)密教中的祈祷、修法。 见《百五十赞》、《观音经》、《华严经》、《灌顶经》 等。
三学 佛教教义。学佛者必须修持的三种基本学业,即戒、 定、慧。 戒 亦称增上(卓越)戒学,指戒律。即防止行为、 语言、思想三方面的过失。由于大小乘的不同,其戒律 也有所不同。另外对出家的僧侣和在家的居士也有所区 别。例如小乘有五戒、八戒、二百五十戒等;大乘有三 聚净戒、十重四十八轻戒等。小乘五戒为:杀生、偷盗、 邪淫、妄语、饮酒。八戒为:在五戒外另加卧高广大床、 花□璎珞、歌舞戏乐。二百五十戒:即二百五十项应戒 的言行细目,合并为五项时,称五篇门。大乘三聚净戒 为: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十重禁戒为:杀 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说过罪、自赞毁他、悭、 □、谤三宝。四十八轻戒为:不敬师长、不举教忏、背 正向邪、不瞻病苦等四十八项具体戒条。 定 亦称增上心学,指禅定。即摈除杂念,专心致 志,观悟四谛。小乘有四禅,大乘有九种大禅、百八三 昧等。小乘四禅为:①初禅。即禅定的初级阶段,这时 沉思于专一,摈除情欲、消除不善心,这就是“离”。由 此渐进而生喜乐,即欣喜与慰安。但此时尚有思虑,尚 未达到表象的沉静,故称初禅。②二禅。由初禅进而安 住一想,达到表象的沉静,获得一种更高的喜乐。③三 禅。由二禅进而舍离喜乐而达到完全安静境地,获得轻 安的妙乐。这时已产生了智慧,达到了正念和正智的阶 段。但此时尚有身体上妙乐的感觉,所以对涅□境地来 说还有一段距离。④四禅。由三禅再进一步,完全超脱 苦、乐,连自身的存在都已忘却,达到舍念清净的境界。 即涅□境界。九种大禅为:自性禅、一切禅、难禅、一 切门禅、善人禅、一切行禅、除烦恼禅、此世他世乐禅、 清净禅。百八三昧为:般若经典中所说的一百零八种禅 定,《大智度论》卷五有详细说明。 慧 又称增上慧学,亦即智慧。慧就是有厌、无欲、 见真。摈除一切欲望和烦恼,专思四谛、十二因缘,以 窥见法,获得智慧解脱。 三学概括了全部佛教教义,也包含六度、三十七菩 提分等全部修行法门。三学中以慧最重要,戒和定都是 获得慧的手段。只有获得慧,才能达到最终解脱的涅□ 境界。
识 佛教术语。梵文vi(分析、分割)和 j□□na(智) 的合成语,意指对对象进行分析、分类所起的认识作用。 在佛教教义中有多种含义:①一切精神活动的主体,是 “心”、“意”的异名。《俱舍论》卷四谓“心、意、 识体一”,云端佛学,“随义建立种种名相”,“集起故名心,思量 故名意,了别故名识”;②心的一种特殊功能,与“心”、 “意”略有不同。谓能缘之心对所缘之境有了别作用。 《成唯识论》卷五称“识以了境为自性”;③五蕴中之 “识蕴”,即小乘所讲“六识”和大乘所说“八识”的 心王;④十二因缘中之“识支”。《俱舍论》卷九有“于 母胎等正结生时一刹那位五蕴名识”之说。 识是佛学的中心思想之一,其说遍于大小乘、显密 教、性相宗。有一识、二识、三识、五识、六识、八识、 九识、十识等不同学说。 八识 瑜伽行派和法相宗主张八识,即眼识、耳识、 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前五识 属于感觉,第六识既管思维,也管感觉。第七识以“恒 审思量”即不停顿地起思虑作用为其特性,其作用胜过 第六识,并联系第八识与前六识,名为末那。第八阿赖 耶识也叫藏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三义。以含藏一 切诸法种子,为有漏无漏一切有为法的根本。一些大乘 派别多沿用八识说,但稍有变化。《大乘义章》卷三所 讲八识,其中第七识名阿陀那识,第八识名阿梨耶识。 九识 性宗主张九识。即于八识之外,另立证有无为 的真如识。梁真谛译《摄大乘论》,将第九识名为庵摩 罗识,又名无垢识或清净识。但唐玄奘译《摄大乘论》 仍用八识,以第九识为第八识异名。谓第八识有染净二 分,取染分的有为有漏名阿赖耶识,取净分的无为无漏 名庵摩罗识。 十识 密宗依《释摩诃衍论》讲十识。其第九识名 多一识,第十识名一一心识,又称一切一心识。 十一识 梁真谛译世亲《摄论释》卷五,将识分为 十一种:①身识。眼、耳、鼻、舌、身五根;②身者识。 即染污识;③受者识,谓意根;④应受识。色、声、香、 味、触、法六尘;⑤正受识。眼、耳、鼻、舌、身、意 六根;⑥世识。生死相续不绝之识;⑦数识。一乃至阿 僧□数之识;⑧处识。器世界;⑨言说识。依于见闻觉 知的一切言说;⑩自他差别识。谓自身他身依止上之差 别;(11)善恶两道差别识。指生死多种之差别。 一识 成实学派及经部只讲一识、谓一识依于六根 而缘六境。密教亦有主张一识之说。 二识 《大乘起信论》说有二识:①阿梨耶识,又 名无没识;②分别事识,又名意识。即依阿梨耶识而生, 能分别色声等六境的眼耳等六识,合称分别事识。 五识 《大乘起信论》又根据识的作用立五识:① 业识。谓依根本无明之惑而始动本心之识;②转识。即 转业识而生能见作用之识;③现识。随能见的作用而现 所见的幻妄境界之识;④知识。对自心所现之境而生种 种邪分别之识;⑤相续识。由邪分别而于爱境生乐觉,于 不爱境生苦觉,苦乐之念连续不断,并依之而起惑业,使 生死相续之识。前三识相当于《成唯识论》中阿赖耶识 的自体分、见分和相分;后二识属于意识的作用。 此外,尚有主张五识或六识的,其含义与八识之前 五识、前六识略同。而显密两教皆主张有无量识,认为 外境无量无边,如来智慧又甚深无量,故识亦是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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