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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浅释(十二)云端佛学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浅释(十二)
  
  因为真空实相绝待划一,个中本无生灭、垢净等相可言,只因众生迷昧,妄生别离计度执着,以是才有这些虚妄之相的呈现——缘聚则妄见为生,缘散则妄见为灭(凡夫生而复死,死而复活,六道循环妄见生灭);随恶缘之染浮名为垢,随善缘之熏妄为名净;悟时妄计为增,迷时妄计为减。今用般若空观照之则见真谛理,即不生;用假观照之则见俗谛理,即不灭;用中观照之则见中谛理,即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与不增不减的原理亦复如是。
  
  尚有,要当知,这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凡夫所迷之法;四谛、十二人缘、智得,是出世圣者所修之法。「生灭」指「蕴入处界」;「垢净」指「谛」、「缘」;「增减」指「智得」。因众生迷真逐妄故有生灭。十二人缘的「流转门」是属苦、集二谛,为凡间因果是「垢」;「还灭门」属道、灭二谛,为出凡间因果是「净」。菩萨修行其证道时为增,断惑时为减。
  
  今言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声名实相的理体本无凡圣修证、因果等事可言,直显般若真空。
  
  全句的意思是说:啊!舍利弗!这些五蕴等统统诸法,它的征象固然是假,然而它的本体就是真空实相,原来没有所谓缘聚为生,缘散为灭;也没有出障为净,随流为垢;悟时为增,迷时为减等的虚妄之相。以是说,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破相文专为破凡夫及二乘人之迷我、法二相而施设的。先破凡夫着五蕴之我相,凡夫所执我相,不精彩、心二种。迷心则着思着想,执缘影虚妄觉得心;迷色则着身着物,执四大幻质为实我,执万有假象为实法;自无始来,未肯暂舍。
  
  「是故空中」,此四字当连贯到无智无得句。「是故」二字乃承上起下之词,谓承上文诸法空相,起下文无色,无受、想、行、识;以致无智亦无得。「空中」谓真空实相之中。无色等的「无」字就是空的意思。蕴空的原理已如上述。
  
  前照见五蕴皆空,是约五蕴自己虚妄而言,今是就真空实相理性中,本无此等虚妄之相而说。这是对付迷心侧重,迷色较轻者而说的,故合「眼、耳、鼻、舌、身」为色蕴一,开「意」为受、想、行、识四蕴。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此破十二入。六根为内六入,六尘为外六入,合之为十二入。「入」是涉入之义,谓根能涉尘,尘能入根,根尘相互涉入而生识,而且为识之所入。又名十二处(旧译为「入」,新译为「处」,处是依托的意思,是说识乃依托六根六尘而生起的)。换句话说,六根、六尘为识的所生处。六根为所依,六尘为所缘。
  
  眼、耳、鼻、舌、身、意。此为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根」是能生义(犹草木之根能生枝干),谓眼等六根能生眼等六识——眼根对色境即生眼识……意根对法境即买卖识,故称之为「眼根」。
  
  眼有缘色的浸染,根专司视之器官;耳有缘声的浸染,根专司听之器官;鼻有缘香的浸染,根专司嗅之器官;舌有缘味的浸染,根专司尝之器官;身有打仗的浸染,并为眼等诸根所依的总构造,根即专司举措之器官;意有知觉的浸染,根即专司思虑之器官。前五根为四大所成属物质;后一根为心所依之属精力。但小乘早年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则以八识中的第七末那识为意根。
  
  此六根若依心理学的名词来说,在体质方面谓之:目、耳、鼻、舌、皮肤、思维。就浸染方面则谓之:视官——眼根,听官——耳根,嗅官——鼻根,味官——舌根,触官——身根,以及生理学的感官——意根(官,职的意思,此六者各有其职司——眼司视,耳司闻……)。
  
  又此六者有「扶尘根」和「净色根」的差异。扶尘根,或作浮尘根,乃怙恃所生的,是外现之外形,体粗而浊,但有形质,全蒙昧觉。经中所谓: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颡,意如幽室见。由于它能辅助正根——净色根的浸染,故名扶尘。又此眼等六根乃虚浮不实之法,故名之为「浮尘」。此浮尘根为所依,于中别有能依的「净色根」,又名「胜义根」,此为正根——乃眼、耳、鼻、舌、身等六浮尘根之实体,有发识取境的成果,胜于浮尘,故曰胜义。又因清净四大所成,故称之为净色根。此根隐于内部,体细而净,如同琉璃,非肉眼所能见,要是天眼则能见之;与心理学家所谓之神经细胞相似。此眼等六种净色根,若就心理学名词来说:即视神经——听神经——嗅神经——味神经——触神经——感神经(这不外是一种比喻,不行执而为实)。
  
  如上所说,眼的扶尘根,就是眼球;眼的胜义根,就是视神经,但光有胜义根——视神经,而没有浮尘根——眼球,就会像瞽者一样,云端佛学,可能光有浮尘根,而没有胜义根同样不能产生浸染。必需扶尘根与胜义根二者俱备,我们的眼睛,才气产生浸染。其他耳等诸根的环境亦是一样。
  
  色、声、香、味、触、法,此为「六尘」。「尘」有染污、摇动二义:一、此六种能染污真心,故以六尘称之。二、此六尘常在生灭变换,即动摇义。六尘亦名「六境」,因色等六法,为眼等六根所工具的对象——境。前色等五尘是心理的工具,属色法;后法尘是精力的工具,属心所法。由于是六根所缘的六种地步,故名「六境」。
  
  「色境」,眼所见的统统工具——青黄赤白,黑白周遭,以致男女描摹。「声境」,耳所闻的统统工具——琴瑟管弦、环佩、颂扬,以致男女声音。「香境」,鼻所嗅的统统工具——龙麝、栴檀、沉香、脂粉等各种之香。「味境」,舌所尝的统统工具——甘甜、咸淡、酸辛、苦辣,以致统统饮食鲜味。「触境」,身所觉触的统统工具——冷暖、滑涩、轻重、优柔(如上妙衣服之触受)。「法境」,意所缘的统统工具——五尘落射影子——已往统统事物的幻影。(此六尘境,于每境之中都具有「可意」、「不行意」二种,以及「俱生」、「和合」、「变异」三种。即所谓可意色、不行意色、可意声、不行意声,以致可意法、不行意法。譬喻丑恶之境,见之令人厌恶,此谓不行意色;柔美之境,见之则生欢欣,此谓可意色。又欢悦之声闻之适意,此谓可意声。愁苦之声,闻之生恼此谓不行意声。香、味、触法亦复如是。至于俱生、和合、变异——譬喻栴檀、沉香等,它的香气是与生俱来的,这叫「俱生香」。由物与物和合经人工建造而成的香,如香水等,这叫「和合香」。由物质变异而生的假如类成熟时所增进的香,这叫「变异香」。又如甘蔗之甜、黄莲之苦,这都是随其天性而然的,谓之「俱生味」。由多味和合而成的,如烹饪之味,谓之「和合味」。由随时所变生之味,如瓜熟而甜,姜老而辛,谓之「变异味」。余者例此可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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