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6年9月7日下午发布了关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法制建设中的标志性进展,它首次以具有法律文件性质的条例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让我国的宗教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并开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又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政策,对宗教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其中第二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问:宗教及信仰的界定,应该如何确定宗教与非宗教,以及宗教与信仰之间的关系? 其中还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据了解,遏制宗教商业化是此次修订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遏制“当信仰变成生意。”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 (二)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 (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 (四)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的; (五)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要以身作则,上传要遵循以上规定,传播正面声音。 修订草案第三条“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怎么叫合法、非法、极端、渗透? 现在宗教存在的几个问题:在宗教场所外非法传教;在宗教场所外举行集体宗教活动干扰其他公民正常生活;向未成年人传教,在学校里搞宗教活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在新的修订草案中也都有所体现。全面准确地学习理解和贯彻实施好《条例》,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社会化管理,才能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李雪静) ,云端佛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