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的修订进一步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本草案第二条说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不得歧视宗教信仰的公民,这说明国家对宗教的重视,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条说明国家对宗教各项活动的重视与保护。
尽管这只是一个修行草案,但能体现出政府对宗教的保护。这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我国宗教管理政策越来越完善,云端佛学,宗教政策对宗教活动起到了“引导方向”的作用。 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多种宗教并存,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宗教事务条例草定》的修订也花费了很多的调研。所以特别期待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是一部“亲民”的条例,它不仅能够成为宗教工作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服务引导宗教界人士的“法宝”,还能够让群众看得明白,记得清楚,用得自如。只有当《宗教事务条例》被宗教工作者、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所熟知,所理解,这部条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才能实现。
非常期待新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王炳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