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文化悠久的国家,历史剩遗在山川名胜的背景,已经足以表示整个文化的光辉。何况它的精神,还是永远常存宇宙,正在不断地继往开来呢!仅以丛林创建的制度来说,它给全国的山光水色,已经增加了不少诗情画意,表现出中国文化的风格,唐代诗人杜牧有诗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还只是描写南北朝以来的江南佛教事迹,到了唐朝以后,因为丛林寺院的兴盛,可以说:率土之滨,莫不有寺。名山之顶,何处无僧。所以后人便有“天下名山僧占多”之咏了。加上以唐人气度的雄浑,宋人气度的宽廓,二者融会在寺院建筑之中,我们在全国各地,到处都可见到美仑美奂,壮丽雄伟的塔庙。只要你翻开各省的省志,各州、府、县的地方志,要查名胜古迹,僧道寺院,便已占去一半。缅怀先哲,追思两三千年的流传至今的事物,岂能不令人痛恨这班一知半解,妄自蔑视中国文化的人们!须知一个根深蒂固的文化,建设起来,是经过多少时间,和多少哲人的心血所完成。要想改变,以适应世界的趋势而争取生存,那也要学而有术,谋定而后动,岂是浅薄狂妄,轻举妄动所能做得到的吗? 丛林与帮会社会 丛林禅寺,虽然足僧众集团专修的一个佛教社会,究竟它是具有宗教组织,和戒条的管理的。否则,在佛教慈悲平等的观念下,如果发生人事情伪的纠纷,比之普通社会,恐怕还难处理,所以传说中便有“宁带一千个兵,不带一百个僧。”就是这个意思。但是过去的住持和尚们,和其他被请任为丛林的班首执事们,他们的德行才智,姑且不论,就各人的身世经历来说,大多都还有一番涉世的经验,因此古人称此中是“龙蛇混杂,凡圣同居”,确实是最难分辨的。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失意英雄,亡国志士,或是身世有难言之痛的,很多都在心灰意懒之余,托迹禅门,参求正果,自以红鱼青磬,了此残生的,事实并不太少。当唐宋以来禅门兴盛的时候,一个丛林中所容纳的僧众,往往多经千计,所以在严格执行清规戒律以外,势必阴以兵法部勒弟子,也是极其可能的事。唐、宋、明,开国之初,少林寺等僧人,帮助李世民、赵匡胤、朱元璋辈平定天下,功成不居,退归林下,这也是历史的事实。例如田雯《游少林寺记》说:唐僧昙宗,住河南少林寺,精通武艺。武德四年,太宗时为秦王,奉命讨王世充。昙宗等十三人,参加战阵。以威猛善战,克敌制胜。太宗奉昙宗为大将军,其余不愿为官者,各赐紫罗袈裟一袭。少林寺便将石刻御剳嵌于壁间云云。又例如《樵书二编》卷九载,僧兵湖广士兵论云:“明嘉靖癸丑,倭兵入犯苏淞海滨,以兵民御之,败而走者三十七阵矣。操江蔡公克廉募僧兵歼灭之。自后我师与倭战多凯旋。凯旋自天员一阵始也。”“倭犯杭城,三司会僧兵四十人御之。其将为天真、天池二人。天池乃少林僧。于是交兵,大破倭奴。倭人走袭上海太仓。蔡公驻节于苏,走金币至杭,聘取僧兵。杭方戒严,莫肯与。鹿园(僧名)无以谢蔡公,使入请月空等十八人,原非御寇四十人之列。三司遂听之。鹿园与月空曰:尔之见都院也,宜述僧兵众寡小敌之形,徼其礼币而善辞之,脱有不允,可荐少林僧天员为将,见讲《楞严经》于天池山中,乃将材也。月空见蔡公,辞不获,遂荐灭员。天国就聘出山,乃五月十日也。蔡公馆之于瑞光寺,与月空同处。月空领杭僧兵十八名,天员领苏僧四十八人,协力征剿。又选蛇山兵十人,与月空合为一枝。六月初十日遣哨兵六团,有贼百余人。奋力追击,贼惧而逸。复屡战辄胜,凡翁家港所逃,及老营之贼,悉剿灭无遗。计僧所伤亡者四人耳。”尤其是朱元璋微时,曾在皇觉寺为僧,当然他了解丛林的制度,所以他的初期官制,还有如丛林班首称呼的存在,例如都察院等的称谓,便是丛林的情调。因为明代的官制,是因袭元代的旧制,再参酌唐宋的制度,加以改变而来,元代的官制,受喇嘛教和刘秉忠的影响,许多地方,都带有僧团的意味,虽然有耶律楚材之才之美,仍然难以出其窠臼。 当南宋金元之间,道士丘处机师徒等,便仿照禅宗丛林制度,创立全真道,保存民族文化。到了清兵入关以后,前明的亡国大夫,与一般有知识的人士,独抱亡国之痛,凡义不降清,或者想图谋恢复的,他们有鉴于士大夫的容易变节,便暗中联络江湖豪侠等辈,渐渐就形成为民间帮会的组织,相传如顾亭林、李二曲、黄黎洲、傅青主等人,就是在幕后倡导其事的中坚分子。当然此中参加的,一定有许多逃名避祸的明朝遗老,自藉和尚道士的身份活动的。所以这种帮会社会的组织,除以传统文化的忠孝仁义为骨干,志在反清复明,其他规矩仪式,都是仿照丛林制度的形式。例如清初的哥老会(洪帮),以及以后分化为青帮、红帮,等等,它的外表只是一种社会活动,内在的目的,还是企图为民族国家,恢复大业。其他如在北方一带,以三教合参的理门,以后称为“理教”,它的组织,也是参照丛林制度的。等而下之,如明清两代的各种道派,以及大刀会、红枪会以及各种似道非道的道术门派,或多或少,总是因袭丛林的规矩来组织的,由此可见丛林制度,它在中国各阶层的社会里,确是有它历史上的特殊影响。 结 论 中国传统文化,素来是以儒家为主流。儒家高悬大同天下的目的,是以礼乐为主道政治的中心,由于礼乐的至治,就可以实现《礼运》篇的天下为公的目的。但是经过数千年的传习,一直到了唐代,才只有在佛教禅宗的丛林制度里,实现了一个天下为公的社会。它在形式上,固然是一种佛教僧众的集团,然在精神上,它是融合礼乐的真义和佛教戒律的典型。“礼失而求诸野”,如果讲到一个真善美的社会风规,恐怕只有求之于丛林制度了。但是也还不能做为治国平天下的规模,因为国事天下事,与丛林社会相比,其艰难复杂,又何止百千万倍。人是一个有情感和理性的生物,无论性和情,只要偏重在哪一面,就不能两得其平,结果都不会安定人生的。丛林制度它能普及流传,不外四个原因: 第一,因为出家了的僧众,已经发自内心的,抑弃了世事人欲的情感牵扰,虽然住在丛林里,过的是集团生活,又是绝对自由追求自我理想的境界。 第二,宗教的信仰,和发自因果分明的观念,已经不需要外加的法律管制。 第三,各人由内心的自净其意,发为规矩,便是最高自治的原理。 第四,维持生命生活的经济制度,早已作到福利的要求,所以他们只要管自己的身心修养,其余的一切就都可以放下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