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当中,我认为我们都应该抽一点时间来“学戒”。我发现对于佛门戒律,不仅未学佛的人知见不对,有时一些佛门中人对戒律的理解都是不够到位的。曾有一位佛友就写信问过我,说对于造相同罪业的人来说,是否受了戒破戒、犯戒比不受戒的人还要重?其次是为什么杀人比杀一只鸡的罪报大,不是说众生平等么? 其实,这位佛友的疑问还是牵涉到一个胜义谛和世俗谛之对应关系的问题。首先,从胜义角度看,一个人无论是否受戒,杀生自会有杀生的果报,诚如知法者与法盲犯了法同样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样。破戒的果报不是什么外力所加,是自身心识的业因感召,其间并不存在受戒比不受戒罪业更大之别。破了戒就没有戒,因果不爽,对于任何人都一样。从世俗谛来讲,知法犯法比无知或过失犯法的罪性当然相对会大一些。反之于逆境违缘中能坚持守法的人,比那种没有找到犯恶的下手机会显得守法的人也要殊胜可贵得多。佛经上也讲过,末法时期的人能持戒极端不易,末法人持一分戒比正法时期的人持五分戒功德要大。所以一切尤如硬币的两面,我们要一分为二来看。 戒与不戒首先在于心,果报大与不大仍然也在于心。释迦牟尼有一世为救500个商人,万般无奈下(当时没有选择的余地),破戒杀了一个企图害这500商人的大恶人,结果他死后升了天。这个佛门公案并不是在鼓励修行人破戒杀人(实则上释迦牟尼心中无有“犯恶”或自私自利之念)。这恰是说明大圣人、大菩萨为了利益众生作了舍我其谁的重大牺牲,即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大雄无畏。事实上释迦牟尼不仅救了500个商人,同时也免使那个大恶人造下更严重的罪。当世是取了他的命,但根本上却是替他避免了更多的恶缘和冤冤相报(是“杀渡”,即是能保证来世渡他)。那么,释迦牟尼其死后升天并非说明佛不落因果,只是当世杀人的业力抵不过其善业力的大,故杀人的果报往后挪了一下而已。但对大圣人、大菩萨而言,心无染著,心净土净地,予诸苦不苦,天堂、地狱与佛净土在其眼里并无分别,下地狱行的无非都还是利益众生、如法修行之事,故他们能坦然面对一切是非和因果。这叫不昧因果。 所以这个不昧因果不等于是不受因果。所谓六道众生轮回受报之说,什么依存于不同属性的空间,有什么地狱、天堂、佛土等等的不同,这些都是一种因为众生有分别意识及相应出俗谛名言而为之安立的传法。我们凡夫以为有“我”,恐惧失去“我”,因无智慧,被业力所牵分断生死,隔阴之迷等因缘所至,心识分别所缘,故才有六道轮回之苦。而这一切苦在佛菩萨等眼里是不存在分别的,故圣人受诸苦不觉得为苦。 我们再从俗谛角度而论,人身为道器,人身难得,相对畜牲饿鬼等类而言,自是善趣,其业障较轻,所以杀人与杀鸡之罪业自会有轻重之分。比如五逆重罪中,杀父母、杀阿罗汉就比杀普通人罪重。这其实非常的好理解,就是在世俗中一个人如连父母也杀,自会受众人唾弃,其业障之深可见而之。所以在俗谛中一切法都有其相对性,再则,在世俗中过失杀人与故意杀人的罪相也不同一样。修行亦如此,对戒的毁犯在于发心的有无及大小。而我们从胜义谛的角度讲,众生平等,众生亦与诸佛平等,因为佛性一样故。予实相中无二无别,迷时为众生,悟后为佛。所谓罪业无自性(善业也一样,善是修行的助缘和资粮),心灭罪亦灭,罪业是可恕可转化的,因诸行无常故。所以当一个人心识净化,空了,即是已彻底灭罪了。 关于戒律的知见问题,我们其实还可以进一步往细处说一下。 老实讲,佛世尊当年所订立的许多戒律都是有其“密意”的。正因为对于门外汉、初学者、修行未达到一定次第者、所修法门不相应者,有些极有可能会误导他们,引起他们误解,甚致引起一些疑谤,所以在一般情况下都秘而不宣。比如出家人的戒律就比较严格而具体,这是因为他们是专业的修行者,自然就要对自己实行较高的要求。既然修学有次第,自然戒律也会随之而相应。就拿一些出家人“过午不食”来讲,所谓过午不食即中午之后只喝水不吃任何食物。大家都知道,我们这样的生命叫“饮食男女”。食和性是我们生命最基本的两大特征,自然也是导致我们身不由己参予六道轮回的根本动力,我们这样的生命,是因男女之爱欲而来到这个属性的空间的,而出家人在主动断欲的前提下,继而从饮食上超越这种六道之根本习性,予智慧解脱自然大有裨益。 能过午不食且又能断欲者,一般身心都清明朗澈,气脉通畅,故修行的障碍很小。再说,六道中另类的一种生命叫饿鬼,他们的饮食习惯是下午进食,有些因其业障深重而不能如意饮食,眼巴巴见我们进食,自会痛苦万状,故哪怕仅因慈悲情怀,一些修行人也乐意“过午不食”。其实对于任何修行人,若真敢从男女或饮食上入手修行,那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佛门中常有高僧大德过午不食,夜不到单(即不卧床睡觉),却能满脸红光,健康长寿。可见世俗生命的规则对他们并不起作用,他们的心已不染执于这些事相,待功夫渐入佳境后,自然就能超越这些粗重的六道习性。 所以,我们生命的规则在于习性,不在于事相,其间并无统一不变的世俗道理。就象贵州人祖祖辈辈都吃辣,吃得再多也不易上火,而广东人沾丁点儿辣味儿身体就立马上火,有的喉咙还肿得很厉害。不过,既然诸行无常,习性便是可以改变的了。象狼只吃肉,是典型的肉食动物,而被人类训化成狗后则成了杂食动物,象宠物狗的饮食习性则更接近人类,什么冰淇淋、奶油蛋糕都爱吃。大象、牛羊等只吃植物却一样有营养,且身体格外强健有力。一些修行人辟谷后自然断食数载,精神能与天地相往来,可以与宇宙实行最精微的能量和物质的交换,身心一样非常健康。所以,生命既没有永恒不变的习性,也没有统一固定的样式,一切属性规则都是因执取而成的习惯和习性。就拿我个人来讲,我素食后就比食肉时身心都要健康和清明。 当然,说到这里我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法无定法,都是缘起的产物,是法就总有一定的针对性。故而修行的法子很多,处处在在,点点滴滴都是下手处,出家人有出家人的手段,在家人有在家人的法子,不同境界有不同的修法,一切都要量力而行,各人的具体情况和机缘不一样,我们均不可一概而论,更不可盲目效仿和执著。在实际的用功中,一个人尚有觉知能力已是殊胜,即在起心动念的当下,予一切不合法度的东西马上觉知返照,提起正知正见,安驻于正念之中。这,便已是最核心最本质的“持戒”了,这就叫如法修行。当身戒无大的过患后,便能持心戒,若还能训练自己起歇止妄念,净化心识,那已是在修习禅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