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的果报还需自受-云端佛学(2)
时间:2018-04-20 03: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次
《八师经》说:“与他人的妻女邪淫,会遭到其丈夫的严惩,并殃及自己的家人。也会被官府逮捕,遭受严刑拷打。死后还要在地狱、畜生中依次受罪。好不容易再得人身,家里也会发生妇女淫乱的丑事。我因为见到这样的报应,不敢再有任何邪淫行为。” 有些人会认为,我配偶长得难看,邪淫债报应在配偶身上无所谓,还是赚了。 呵呵,因果之所为因果是对应的。在身体上造的罪,往往要在身体上受罪去还。你夺取了别人心爱的东西,是要用你心爱的东西去还!你不在乎你妻子,那么你在乎什么就要用什么去还! 就如上文中的赵老板、西门首富。钱再多,势力再大也要用各种病痛,各种辛劳,各种心酸去还,不是钱的问题,是业力的原因。 作恶时享受快乐、心里面欢喜、赞叹恶行。那么就不但身体受罪,而且更要从心里去还,从感受去还。日后的心灵要经受各种痛苦,烦恼,悲痛,悔恨的反复折磨…… 因为邪淫对别人造成的痛苦是长期的,所以报应也是长期的,并且是复利方式的偿还,严重得不偿失! 《萨遮尼乾子经》偈云:“自妻不生足,好淫他妇女,是人无惭愧,常被世诃责。现在未来世,受苦及打缚,舍身生地狱,受苦常无乐。” 有部分人前世的福报大,现今鸿运当头,大的报应是没有那么快到来的。但因果此事,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到时候旧账新账,连本带利一起算!一下子就翻不了身了。这样的例子如上文的西门首富,老司机赵老板等等数不胜数。 人若是做了坏事,却屡屡得逞,那么绝不是好兆头,那是诱惑你堕入深渊的甜头,犹如古代行刑前的那顿断头饭。 《法句经》: 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 莫轻小善,以为无福,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 此文若有错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愿所有众生共戒邪淫,得大自在!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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