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群疑》十一-云端佛学
时间:2016-09-16 07:20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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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群疑》十一-中国佛教文化网 62、莲花在佛教表示什么? 在佛经中说,人间的莲花不出数十瓣,天上的莲花不出数百瓣,净土的莲花千瓣以上。莲花表示由烦恼而
62、莲花在佛教表示什么? 在佛经中说,人间的莲花不出数十瓣,天上的莲花不出数百瓣,净土的莲花千瓣以上。莲花表示由烦恼而至清净,因为它生长于污泥,绽开于水面,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深一层涵义。而莲花除了莲瓣,还有莲蓬、莲子,莲瓣、莲蓬可观赏,莲子可食用;莲子又可生长,栽培更多的莲花。莲花开放于炎热夏季的水中,炎热表示烦恼,水表示清凉,也就是在烦恼的人间,带来清凉的境界,这都是莲花所表徵的美德。所以,比喻从烦恼得到解脱而生于佛国净土的人,都是莲花化生的。 三界的众生,以淫欲而托生,净土的圣人,则是以莲花而化身,因此,莲花表示清净的功德和清凉的智慧。对于圣人而言,是无形的,颢现于凡夫之前,便以人间所熟悉的形象来表现。所以,我们所见的佛像和佛经中介绍净土佛国中的圣贤,都是以莲花为座;或坐、或站,都在莲台之上,是代表著他们清净的法身,庄严的报身。 ------------------------------------------------------------------------ 63、燃顶、燃臂、燃指有必要吗? 根据原始佛典以及比丘戒律,凡是损毁、伤害、虐待自己的肉体,均非佛所允许。至于印度苦行的外道,用火、用水、用刀,以及种种自虐方式,使自己的肉体受苦,作为修行的方法,目的是为自己赎罪而求得神的宽恕。其起源可能跟用动物乃至生人祭神有关,神类喜欢血食,以生肉供养是表示最高的虔诚。然而,即使用苦行能达到某些目的,却不是佛教修行的方法和方式。所以,比丘戒规定,凡四股残缺五官不全者,不得受比丘戒。 可是,在大乘经典中,就有燃顶、燃臂、燃指的记载。例如《梵网菩萨戒经》轻垢戒第十六条说:「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又在《法华经》的〈药王菩萨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记载,其中说:「若有发心,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头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于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土、山森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大乘的苦行,是由释迦牟尼佛的因地修行的方式而来,他在往昔修行菩萨道时,曾做种种的舍身供养及救生供养。比如他曾经为了向罗刹恶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喂;又曾在雪地见到饿虎,因缺食物,几只幼虎也将饿死,所以投身饲虎。这是基于「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的菩萨精神而倡导苦行。 苦行的本身跟神教所修的苦行不同,也和以生人血食祭神的意义不同,在中国的《高僧传》中,有〈忘身篇〉及〈遗身篇〉,专门收集舍身修行的高僧事例。千古艰难唯一死,人无不爱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舍或用火烧身,那是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忍苦耐心的。 但是,正常的修行法是以人的行为为标准,以人间的伦理思想为基础,若有违背常情常理的行为,便不是常人所能用而当用的,否则会使自己产生更大的烦恼,并且招致他人的物议。修行应根据原始佛教的精神,以人间身修行,佛法应是普遍大众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如果强调特殊的菩萨行,而忽略了人间性、人类的共同性以及社会的普遍性,那就很难产生普化世间的功能,至多只让人评为奇行和异行而已。如此即使能够博取若干人的尊敬,也不能达到佛法普及化的效果。 燃指焚身的例子,在近代有八指头陀敬安禅师燃掉两指;在越南有广德焚身;在台湾也有某法师燃去一指,其目的都是为了某一桩心愿。这些行为者的存心和勇气值得赞叹,但是我们不应效法,否则就偏离了佛法住世的正途。 至于燃顶虽有根据,出家人受戒烧戒疤则没有出典可察,而且也为时不久。在佛教流行地区,不论南传北传,除了中国之外,没有另外一个国家有此习俗。在明末清初之前的中国,也没有这样的风气。而中共在文革之后,恢复传授三坛大戒,也废止了这项规定。只有台湾还在新戒头顶烧香疤,然而这大概也烧不了多久了,所以我们不必提它。至于头上烫十二个、九个、六个、三个,乃至一个香疤,都没有多大意义,只能说,烫得越多,表示发心越诚;如果是出于戒师们的硬性规定,那跟发心者本人的愿心无关。所以,我极不赞成戒师规定烧戒疤。 ------------------------------------------------------------------------ 64、在家学佛与出家学佛的不同在那里? 居士能够说皈依吗?居士可以讲经吗?居士可以化缘吗?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吗?居士能为信徒念经拜忏超度吗?居士能够参与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务吗? 以上六个问题常有人问起。照理说,那些都是出家僧众的分内事,非居士所当做,万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学佛的立场;否则应现出家相,不该一方面舍不得离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权利,这不是在家学佛的本意。在家学佛是为了获得佛法的利益而学佛修行,护持三宝,是三宝的外护,不是三宝的核心。 然而,时代变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数却增多了。在没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许在家居士代说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归命佛法僧三宝,其是以僧宝来说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说三皈,皈依僧宝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写过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宝〉,收在《明日的佛教》一书中,其中对三皈对象的僧宝,就有很详细的说明。 总之,居士虽不可越俎代庖,自称皈依师,但他们可以在无人说法处及无人说法的时地,代替僧宝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师说三皈。不过,对一般众生,如种种动物,其不论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随时为之说三皈,使众生普种善根,作为未来得度之因。 至于讲经说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说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长者居士代佛为僧众讲授法义。如大乘经中,就有维摩诘居士说法,胜蔓夫人也有说法的记载,因此,居士说法应该没有问题。依古来惯例,居士不得以说法来赚取生活费用,是因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谋生方式,不靠讲经说法维生。但是,目前这个时代一切讲求专业,弘法也须专业化。如果居士以弘扬佛法为专业,应该酌量收取报酬,作为养家活口的生活之资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讲经说法为谋财手段,大受供养,漫无限制,那就不是学佛的居士应有的心态了。除此之外,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专业性的服务,也应该接受适量的待遇以维持家计。 至于化缘,其本意是让没有接触过佛法的人有接触佛法的机会,所以比丘要沿门托钵乞化善缘,原来目的不在饮食,而在种植信佛学法的善根。现代人提到化缘就联想到向人要钱,这并非佛法的本意。当然,透过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双方都得实益,不过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给人佛法而目的在于要钱。现今化缘多半是为建筑寺院,很少是为了个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团体和寺院乃至个人,为了举办、保成某一种文化教育慈善事业而产生,比如印经、办学校、建医院、孤儿院、老人院等,面对此等活动,出家人应该做,居士们当然也应该做。 中国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训,就是以要饭来办学,这是值得鼓励的。因此,居士化缘,但问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若为拥护三宝,当然可以;若为社会福利,同样可以;但若为购买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来营个人私利、图个人享受,那就是违背因果的。 寺院,《法华经》称之为塔庙,原本是用来供佛的舍利,后来才作为珍藏佛的法宝。在有佛有法之处,一定有僧人照顾,所以在塔庙的旁边有僧房,这就完成了住持三宝的形象。俗人亲近三宝,若住于寺院,称为近在,其目的是学习出家的威仪及修行的生活,并且为僧伽大众服劳役,称为耕种福田。 佛典中尚无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来,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为中心,他们住于寺院,生儿育女,代代相传,是职业的宗教师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像民初的杨仁山、欧阳渐、韩清净,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业的。他们都有道场,但不以寺院称之,比如只园精舍、金陵刻经处、支那内学院、三时学会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类道场的例子,都是用精舍、学会、学院、莲社、居士林、居士会等等名称,不曾用过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派的喇嘛,或是神道教的庙祝,而不是住持。因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宝,居士既非三宝之一的僧宝,怎能当住持?名实不副,是违背佛教伦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应该念经拜忏。佛教既然鼓励生前结社共修,死后也当有同修的助念超度。因此,居士当然可以替人助念,为人超度。不过,问题在于若干在俗之士以为人诵经拜忏超度亡灵为专门职业,如先天、龙华、一贯道等斋教就有这种情形。他们平时不敬僧宝,一旦有人过世需要超度,就出现专为亡灵超度的斋公斋婆,且学僧尼常用的经忏佛事到处赶场。他们既是职业性的诵经团、拜忏队,当然就不免论工计酬,然这种现象是佛法所不许的。 也有人问,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这应该不是问题,只要是用来诵经拜忏、修行佛教仪轨,而不是作为赚钱谋生的途径,就没什么不可。问题是,学会法器的敲打唱念之后,很可能被人东邀西请,忙得不可开交,以至舍弃了自己的本行职业而把经忏佛事当成专业,这是必须防止的事。在家居士的谋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谋生,虽不会饿死,也不会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赶经忏? 至于出家人的事务,所谓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参与,更不可干涉;这就好比你不是某团体的成员而去干涉该团体的事务一样,参与已属不可,何况干涉?所谓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仪、戒律的清净与否以及僧众之间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过问,就像自己不是军人身分而走入军营去论断军纪,或处理军人的事务。 出家人本为一体,因为是凡夫,所以他们之间可能有矛盾。但是僧无隔宿之怨,更无不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转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来处理僧众的琐事。如果居士插足进去,反而使得事情扩大,而且口舌更多。所以居士进入寺院,只需热心护持,不可帮一个说一个,谈论是非,制造纠纷。常言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为信佛、学佛、护持三宝而亲近寺院,故不要因为见到你所不顺眼的僧众现象而生讥嫌,自寻烦恼。 ------------------------------------------------------------------------ 65、以出家僧众为佛教重心的传统能继续维持吗?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佛教从印度到中国,乃至到韩国、日本和越南,两千五、六百年来,没有发生过这个问题。但是在一百年前,日本佛教由于明治天皇时代实行维新政策,并且为了增加人口,以从事对外扩张,所以对于佛教的出家僧众,用种种的压力,使他们娶妻吃肉,从此之后,日本佛教渐渐转变为在家人住持寺院的风气。因为他们是专业的寺院经营者,所以仍被视为僧侣。到了二次大战之后,韩国也出现了在家的佛教教团,迄今为止,韩国就有出家和在家两派共存而不互融的事实。我们中国以及香港、星马和北美地区,也渐渐有了独立的居士佛教组织。他们虽不反对出家僧团,也不一定做为出家僧团的外护者。当然,由于一向的标准观念,居士不能代表僧宝,所以还没有人以居士的身分,名目张胆地接受信徒的皈依。然而,这种现象还能够维持多久而不变质?这需视出家僧团弘法力量的强弱,以及人才人数之多寡而决定。如果僧中无人才,无能领导四众的弟子,则中国佛教转为以在家居士为中心的时日不会太远。 在佛的时代,以及佛涅盘后几百年中,僧中龙象辈出,在家居士依止僧众修学佛法是正规现象。到了大乘佛教抬头之时,就有以在家居士为中心的观念出现,比如《维摩经》的维摩居士,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国在明末之后,居士佛教也渐渐抬头。民国初年以来,居士的人才也出了不少,甚至印光大师多以居士为摄化对象。想其目的,也在于与其让居士脱离僧众,不如以一代大师的身分,专门摄化他们为三宝弟子。今后的僧众是否能够维持传统的地位,要看僧众之中是否有人能够感化居士,摄皈其为三宝弟子。 据我所知,今日有不少的大德居士,虽然也学佛,但不请求僧众举行皈依三宝的仪式。因为在《六祖坛经》里言:「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东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恶。但心清净,即是自性西方。」致使一般自视较高的居士,不愿向僧众稽首顶礼,自称弟子。另外,根据净土教典,往生西方不一定要以皈依三宝作为条件,虽然《观无量寿经》主张中上品以上者需要受持三皈依,具足众戒,但是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没有规定要受三皈,只要临命终时,恳切持念阿弥陀佛名号即可。 当然,中国是以儒家文化思想为正统的形式,历数千年而未尝衰竭。信佛而崇儒,或崇儒而信佛,都是抱著和僧众为方外交的态度,虽然曾经有过皇帝、皇太子、宰相、大臣,如梁武帝、则天武后、唐宣宗、张商英等,对大德高僧执弟子礼,但总是少数。因此,历来中国佛教信徒虽然很多,真正皈依三宝,称为三宝弟子的比例却不多。佛教主张依法不依人,教团以三宝为中心,不以特定的个人为对象。但是中国人一向持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观念,以人为重,以法为轻,若有学行俱优、智慧与慈悲并重于世的高僧出现,自然形成以僧宝为佛教中心的局面。 不过,今后的情况可能更为艰钜。因为面临科学文明、民主思潮、自由情执,要使僧众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与皈敬,必须提出相等的努力和代价。其实,是不是能够保持僧宝为佛教的重心,应该不是问题。如果重视僧才的培养、储蓄和适当的应用,僧众因为没有家室之累及世务之缚,无论在学问和修持,智力和悲愿,平均应该优于在家居士。我们不必为将来谁是佛教的重心而争论、担心,但看我们僧众对未来社会的前瞻和因应,能否掌握住不变随缘的方向而定。 ------------------------------------------------------------------------ 66、未来的社会还有人出家吗? 上一条举出《六祖坛经》及《维摩诘经》的例子,可见在家也能修行,修行不一定要出家。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想要出家和能够出家的人,必然越来越少。现在,可以有几千几万个人共同工作的工厂和公司,却很难见到几百几千人的出家僧团再现。因为工厂等工作场所的从业人员,都有他们各人的家,家庭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分开的,在紧张、激烈或单调的工作之余,尚有他们休闲、娱乐等的享受。出家的僧团则不同,从朝至暮,从天黑至天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生活在清苦、单调、规律、精进、不放逸的状态中,除非具有深厚善根、坚忍毅力和宏大愿力者,否则很不容易适应。 过去,出家的僧众住于深山大泽的丛林之中,不易受到物质世界的诱惑。而今天较大的寺院,都成了观光胜地,寺院的僧侣,不得不和来自各方善男信女,以及观光的旅客有所接触;为了经营寺院,弘扬佛法,也不得不深入民间。因此影响到出家人修道生活的宁静和清净,除僧相、茹素、不结婚和没有个人财产之外,几乎和在家人相似。所以一般根器的人,如果不遇到大善知识的提携、勉励,很难自动发心出家,出家之后,也很难至死不渝。 当然,三世诸佛成佛,都是现出家大比丘相。历史上的罗汉,不论男女,都是出家相,古代各宗祖师,绝对多数也是现出家相的。因为出家的生活方式,依据戒律而住,自然而然可以免除许多的困扰与牵累。对个人而言,能够专精于佛法的修学与福慧的增长;对社会大众而言,可以心无旁顾,全心投入,奉献出自己身心的全部,为佛法的弘扬,对众生的救济,做最大的努力,虽在不休不息的自利利他的生活中,依然可以感受到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乐趣。他们不须为明日担忧,不须为出路钻营,他们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处。 因此,只要正统、正信的佛法存在一天,出家之门就永远敞开,出家的路,还是有人走的。纵使不再出现几百几千人的长期共住同修的现象,出家人的愞浮酢鮋不会断。当然,如何在未来社会开发出家生活的环境,需要用我们的智慧做深远的考虑与策划。但是,只要有人以大悲愿心发心出家,他们就会在任何艰难的情况下,披荆斩棘,走出他们的康庄大道。 ------------------------------------------------------------------------ 67、佛教对于女性地位的看法如何? 佛教称女性为女众,有关女众的地位,常被讨论的例子,是「八敬法」。依「八敬法」女众不能独立,必须仰靠男众,不能和男众共住,也不能离开男众太远而住;必须要请男众的长老上座,每半个月为女众说法教诫,女众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须通过男众的证明;比丘尼虽然受戒一百年,还要礼拜新受比丘戒的男众。因此,到今天为止,女众在佛教之中,始终没有地位,特别在锡兰、缅甸、泰国等上座部的区域,甚至于不许女众成为比丘尼,只能够成为过出家生活而无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众加入佛教的僧团之后,她们已在大声疾呼,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权利。她们在东方觉得女性没有地位,回到西方的社会,出家的佛教女性,生活的困难更多,这是一个奇特的现象。因为到西方传佛法的还是以男众为主流,男众并没有一定要歧视女众,可是佛教的传统,如何来突破,这是关键所在。 今天在西方的美国,有一群佛教的女众,出版了一份季刊,叫《 Kahawai 》的杂志,它的副题是「女人与禅」(Journal of Women and en ),已经出到第九卷。在锡兰,也有一群女众发心,出版了一种每月通讯,名称叫做《 Parappvdvwa》,副题是「 Nuns Island」(尼众岛),已经出到第四卷。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以达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在印度的佛陀伽耶,也召开了历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会。 民国七十六年三月在台湾出版的《当代》杂志第十一期,古正美博士写了〈佛教与女性歧视〉专论,说明佛教的女性歧视是出于上座系化地部,例如「八敬法」和「女人有五障」,都是化地部所强调的。所谓五障,就是女性不能成佛、不能为魔王、不能为王帝释、不能为梵王、不能为转轮圣王。其证明晚期的大众部、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对这种观念持有异论。属于一切有部的《佛说龙施女经》,便反对女人的五种障碍说,指出《增一阿含》卷二十二及卷五十,所叙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爱道、须摩提等,不但信心十足,而且还以做女人为光荣。空系大乘的《道行般若经》,强烈反对转女身为男身而后成佛的理论。嗣后,《维摩诘经》、《顺权方便经》、《诸佛要集经》、《阿□贳王阿术达菩萨经》、《大净法门经》、《宝女所问经》、《佛说须摩提菩萨经》及《佛说无垢贤女经》等,都有申张男女无差别论的作用。 事实上,考察佛陀时代的男女观,应该从重视于基本的平等著眼,如罗汉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学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说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况是女性。所谓「佛」就是彻底的解脱者、圆满的智者和无上的济世者,男性可以做到,女性当然也不例外。不过,从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我们不能否认,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来得脆弱、优柔且倚赖性重些。所以为了保护女众修道生活的安全,鼓励女众成为佛门龙众,男众应该多尽一分心力协助女众,但这并不等于高压、歧视。如对大比丘尼──佛的姨母波□波提(即大爱道),比丘大众谁说不敬?在经律中提到,女性是诱发比丘情欲和贪欲的根源,为了防止欲火中烧,故对比丘们说女身不净,以女身为对象而修不净观。这是在修持过程中,所采的方法及防范措施,未必表示对女性的歧视。 女性之中,也有女中丈夫、巾帼英雄,可是终究没有男性的伟人那么普遍。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保障女权,但其效果并不如何的显著。今天全世界一百六、七十个国家之中,女性而成为国家元首的,在数十年来,曾有以色列的梅尔夫人、印度的甘地夫人、现任的英国柴契尔夫人、菲律宾艾奎诺夫人,还有,斯里兰卡也出过一位女性的总统。成为宗教领袖,而为世界知名的,出现过德瑞莎修女,她得到过一九七九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在工商界,据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富比世》杂志(FORBES)的统计,一九八七年美国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仅有三位是女性,而我们知道,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几乎是相等的。为什么知名的杰出女性人数,较男性少了许多?问题是由于传统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为幕后英雄,但女性本身有著与生俱来的弱点,亦是事实。 我们不要强调佛教男女两性的绝对平等或不平等,应该接受佛的教示,所谓「法住法位」,各有其立场的本位,各守其分,各尽其责,彼此尊重,互相协助。如果遇到男女四众共同集会的场合,当视会议的性质安排席位,有代性以及有职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应该和男性共同列席于平等的地位。如果是普通一般的仪式场合,男众和女众应该分区而坐。 我另外还有几篇同类的文章,请参考──《佛教制度与生活》所收〈佛教的男女观〉;《学佛知津》所收〈今后佛教的女众问题〉、〈关于女尼的称呼〉、〈比丘尼与八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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