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学作为一种宗教史学,虽然是在中国史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且从观念上和形式上有着明显传统史学的痕迹,但既然带有宗教的特点,其宗教的神秘色彩总会或多或少地表露出来。世俗的理性认为不可能的事,或者司马迁认为“其文不雅驯,薦绅先生难言之”的事情,佛教史家却郑重其事地作为实录。对佛教有利的说法,传统史家以为当存疑的,一些佛教史家则宁可信其有,最明显的是关于佛教东传的时间,传统史学一般认为在两汉之间,然而有的佛教书著则宣称早至周昭王时。其原因汤用彤先生归结为三点云:“一者,后世佛法兴隆,释氏信徒及博物好奇之士,自不免取书卷中之异闻影射附益。二者,佛法传播至为广泛,影响所及,自不能限于天竺而遗弃华夏。因之信佛者乃不得不援引上古逸史、周秦寓言,俾证三五以来已知有佛。三者,化胡说出,佛道争先。信佛者乃大造伪书,自张其军”。所以如何正确区分佛教史学中的宗教属性和史学属性,认识其中不同成份的不同功能,一直是史学界所致力的课题。话说回来,由于佛教史学脱胎于传统史学,故亦接受了后者“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史风的影响。如在上述佛教传入华土的问题上,一些严谨的佛教史家及史著,若《高僧传》、《出三藏记集》等都把其所记载的上限放在汉世,说明佛教史学的史学属性往往超过了它的宗教属性。更何况有一些佛教史的著作,本来就是由传统的史学家所撰,因此无论在狭义还是在广义佛教史学的范围里,对照传统史学与佛教史著中的记载,世俗的传统史学家和宗教家都能各取所需,并不会把事情搞混。 所以,佛教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史学。其特殊性在于它具备了历史学与佛学的双重性。也就是说,对佛教史料的整理、研究与阐述,以及对佛教史载和史学的整体评价,都必须以历史的与宗教的双重角度进行之,才能正确而不失偏颇,才能真正理解古今佛教徒的心路历程和佛教在中国流传的真实轨迹,对史学与宗教学都有意义。 总之,佛教史学在中国的出现,既丰满了佛教自身,扩大了它的社会影响,也为中国传统史学乃至社会文化带来了新的成份,它的存在有着历史与宗教的双重意义。因此佛教史学作为二种文化的一个结合点,很值得作进一步的探究。而其对传统史学来说所具有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克服这种局限性,也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