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蒲松龄笔下,放生作品数量可观,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聊斋》中有关放生的篇章多达20余篇,诗文中与放生相关的内容也为数不少,他本着宽容、包容的心态,基于对生命的充分体悟,对放生内蕴进行了主题式解读。放生主体有人类,也有狐鬼精魅;放生行为方式有主动选择,也有被动接受;放生双方有单向的放生,也有彼此双向互动的放生;放生心理取向有无意之间成就的放生,有瞬间念起偶一为之的放生,更有始终如一坚持不懈的放生;放生原因有因人格魅力、精神感召触动引发的放生,有缘于爱情而直接施行的放生,有因爱情而爱屋及乌间接的放生,也有为友情而大开方便之门的放生,更有因敌对仇雠化解宿怨的放生。 总之,放生是爱生、尊生、重生、敬生、救生,也是好生、惜生、悯生、忧生、顺生。放生在蒲松龄笔下呈现出五彩纷呈、开放多样的态势,体现出一种博大的生命意识与深情的人文关怀。为便于直观了解蒲松龄作品中放生的主体、方式、心理和因由,兹将《聊斋》中的主要放生篇目列表如下(见表)。
生的前提是放,只有当生命处于困境忧患,才有放的行为,蒲松龄借助对放生的描写,指出芸芸众生的种种生存困境。《象》中众象见狻猊意将搏噬肥者。“象战栗,无敢逃者,惟共仰树上”,似求猎人怜拯。《青凤》中耿生“会清明上墓归,见小狐二,为犬逼逐。其一投荒窜去,一则皇急道上。望见生,依依哀啼……似乞其援。”神通广大的八大王更是为渔鳖者所获。在这里无论是没有灵通不能变化的普通生物,还是颇具神通的神仙精魅都一样难逃“变故在斯须”的厄运。蒲松龄在本应给予柔情与温暖的放生情境中注入了无可奈何的感伤情调,从而使放生温情表面笼罩着一层悲凉凄恻的悲剧氛围。人之生与忧俱生,物之生亦与忧俱生,悲剧伴随着生命的始终。 蒲松龄一生穷愁潦倒,人生抑郁之悲、生之惨痛体验深刻,悲剧意识如影随形。在其宣泄情感书写孤愤的《聊斋》中的放生主题,深度彰显着无处不在的生命劫难与生存坎坷,明显烙印着蒲松龄的身世之感及其对生命生存的深层体悟以及体悟之后对放生的强烈诉求。放生之于蒲松龄,一方面是仁慈善良的道德渴望与生存悲剧的最终解脱,是对物对人生命的救赎;另一方面也是对众生平等、积善行德的精神关怀,是敬畏生命的理性思索,是万物生命等量齐观观念的外化。 蒲松龄在不厌其烦地讲述放生行为的同时,也极力渲染放生后琴瑟和谐的景象,这种对放生后的情景描述往往是蒲松龄着墨最甚之处,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的放生,往往有一段深情绵邈的结果表述。如《小翠》中放生只是蒲松龄一笔带过的引子,重点展开铺叙的则是因放生带来的一系列报恩事件:小翠代母报恩下嫁恩人痴呆之子,并为之疗疾,为其家去祸。类似的篇章还有《西湖主》、《八大王》、《小梅》、《花姑子》等。《诗经•卫风•木瓜》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踞。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聊斋》放生回报是投桃报李、互示友好的表示,是“行善不以为名而名从之;名不与利期而利归之;利不与争期而争及之。”利义关系的诠释与注脚,也是“人生业果,饮啄必报”善恶果报观念的积极反馈。 “人在他们的存在中和其他存在者相遭遇,命中注定要把自己的存在作为一个问题来面对,因此,他们在所做的各种事情中就和存在有双重的关联。”蒲松龄从“绽出之生存”、生命之存在出发,立足深度的生命意识与广阔的生态视野,展现了放生主题多重的文化境域与深度的人文意义。 蒲松龄放生主题文化溯源 “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蒲松龄放生作品内容的形成与思想表达也是如此,不是凭空而出,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成因。 明清时期人们对放生有了更为全面而深刻的认识,放生现象蔚为大观,蒲松龄是其中的佼佼者。纵观《聊斋》的放生作品,前人历来的放生思想、题材类型以及作品的艺术表达方式等,皆给蒲松龄的放生描写以种种滋养。 首先,蒲松龄积极吸收儒家“恻隐之心”,“仁者,浑然与物同体。”释家“上及人伦下沾蝼蚁,但能救死,无不放生”思想,积极宣扬仁人爱物。如耿生怜见被犬逼逐的小狐,对之“提抱以归”(《青凤》)。王六郎以“仁人之心”“怜抱中儿”,救投水妇人性命(《王六郎》)。蒲松龄在《放生池碑记》中更把这种思想加以深化与升华,他说“昔齐宣王不忍一牛,子兴许其可王;宋哲宗盥而避蚁,程子以为推之即帝王之要道。非为偶杀一物,遂为不仁,而仁心可由是而充耳。”“仁民要矣;抑思爱者仁之始,仁者爱之推。夫苟任己欲,则欲生贪,贪生杀,以是而司牧于上庸有念民膏而抚字者乎?” 爱物不杀与仁民念民爱民密切相关,饱含着蒲松龄的期待与祝愿,与孔子、欧阳修等仁者提倡的重生爱民精神一脉相承。其次,前人放生作品启迪了《聊斋》“花妖狐魅”放生的题材选择,《聊斋》俗称“鬼狐史”,花妖狐魅占据了绝大多数的篇章,其放生的形式、程序、结果与魏晋南北朝、唐小说中放生描写多相近似。如《幽明录•毛宝》写“晋成康中,豫州刺史毛宝戍邾城。有一军人”,放所养白龟于江,“后邾城遭石氏败,赴江者莫不沉溺”,但该军人却被先前所放白龟所救。而《聊斋》中放生作品多遵循此程式。如《义犬》中贾某对“屠人缚犬,倍价赎之,养豢舟上”,后有盗因财起意,抛贾于江。“犬见之,哀鸣投水,口衔裹具与共沉浮”,使贾得救。皆是放生主体对放生对象施行放生行为赢得果报的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