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当官者把贪污习以为常,且贪得无厌。福禄本有定数,以不法手段取得财物,是留下怨恨和债务给予子孙去偿还。为官者,喜欢喝酒,喜欢淫慾,喜欢肃杀,均因贪财而起,放纵贪念,泯灭良心,拼死也要贪污。不仅损阴德而积怨。命里注定有到最後就会有,不靠非法手段取得,样福报才会久。贪污得来钱财,现前就会被人骗走倒债。用诵经持斋方式来赎所犯罪过,固然是良心发现,可能化解其业报一、二分,但不真正悔过,那是大错特错。用不正当的方法所得钱财去布施,那是没有助益,若忏悔後再犯,罪业更深。当官的人,只要方便行善,宽待穷人、好人,解救冤枉受害的人,热心为民服务,维护社会安宁,便是很好的善行功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