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食禁果难咽苦果 未婚同居女性哭到妇联 近来,未婚同居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广州市妇联权益部反映:今年5月至今,每周都有几位未婚同居或未婚生子的女性到妇联寻求法律保护,人数明显比新《婚姻法》出台前增多。
追索费用分文未得 每天一醒来,阿碧都得望着天花板叹气———我是个未婚妈妈,儿子才半岁多,日子要怎样熬下去呢?
阿碧今年29岁,在芳村区某超市打工。 两年多前,她认识了30出头的阿全。阿全是个小生意人,嘴上好似抹了蜜,很会哄女仔,没多久阿碧就和他拍起拖来。去年6月,她发现自己珠胎暗结,便想要阿全一个“说法”。阿全倒很爽快,说,我们年纪都不小了,既然有了,就把孩子生下来。趁孩子还没出世,我这几个月出去赚多点钱,回来就娶你。阿碧满心欢喜,瞒着家人躲到粤西一个朋友家待产。 没想到,从那以后阿全就开始失踪,打手机,暂停使用;打家里电话,永远都说他外出未回。今年3月,孩子出世,阿碧辗转回到广州,等待她的是阿全已有家室的事实。 阿碧向妇联咨询后得知,新《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且阿全应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今年8月,阿碧向芳村区法院起诉。法院调解后阿全表面上同意每月支付500元至孩子18岁。可几个月过去了,阿碧至今未拿到一分钱。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阿全的房产、存折等统统都写着别人的名字…… 阿碧不知这杯自酿的苦酒该如何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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