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是迷人的。男女双方接受了亲友美好的祝福,其一切性行为不但合乎两个人感情发展的需要,遵循个人自然欲望,更被社会认可,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那个时候把你和他的灵和肉结合在一起,这是新鲜的、神秘的、永远也值得回忆的。有人说:“这是一个使人兴奋激动而又迷人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一切关于男性和女性的最后一帷轻纱都将被揭开,一切神秘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传说都将被证实。唯其秘密,所以我们必须谨慎。以使新婚之夜的记忆永刻在相互心灵的丰碑中。神圣的新婚之夜也会极大地召唤男女双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明白自己在以后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将来建立一个稳定和谐家庭打下基础,这才是神圣“新婚之夜”最重要的使命。可是,对于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说,“新婚之夜”已经永远丧失了。“生活在一起”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和神秘感了。婚姻对他们来说已经程式化,甚至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而同居关系则为以后维护女方的正当权益埋下了祸根-----要知道,婚前同居可是你们自愿的,没人拿刀逼迫你,它也不会为社会认可,为法律所保护。如果你将来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只能对你们报以同情,却无法帮助你们。要知道,社会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是他的合法妻子。那些婚前性行为的男女偷偷摸摸,十分草率地撕去了男女之间的最后一层轻纱,但没有条件让你去仔细品尝爱的甜蜜。他们的性欲匆匆来又匆匆去,除了留给他们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负罪感以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一切怎么能和那朦胧的,温柔的,蒙着玫瑰色轻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他们实在是把应该加倍珍惜的东西给浪费了。 6、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 由于婚前性行为可能造成遗弃,未婚先孕,丢脸,怨恨,报复,暴露马脚,受到惩罚等许多后果,这常常会引起某些意外事故。如有个女孩被“始乱终弃”以后,和另个青年结了婚,婚后由于内疚就向自己丈夫述说自己“受骗失身”的遭遇,年轻气盛的丈夫怒不可遏,于是就带上兄弟找那个人算帐,在争执中刺死了那个男子,犯了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而那个女子又得面临新一轮痛苦;还有个思想开放的男青年,使一个女子未婚怀孕以后。怕事情败露,又怕承担责任于己不利,就下毒手把女方杀害,沉尸河底,后来当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即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同样有个女孩,在其18岁时就和一个男子同居,在其22岁并怀孕以后才知道她的男友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和另一个女人结了婚,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不但如此她还赌气不听劝告坚持生下那个孩子,并还幻想和男友重温旧梦。要知道,她自己都没工作,以后拿什么去抚养自己,承担一个作母亲的责任,以后不又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有个女孩由于和男方草率发生了性关系后,又被男友告之分手,悲愤交加的她,心存报复,于是在最后和男友发生完关系曾其熟睡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将对方阉割,然后服下大量安眠药并打开煤气试图和陷入昏迷状态的男方一起殉情。虽然事后被人发现而获救,但却落下一方脑瘫成为植物人,一方终生残疾无法生育,给双方家庭和社会造成痛苦和严重负担的恶果。。。。。。。。这些都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发生的案例,由此可见,婚前性行为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它是一种性错误,但在一定条件下,它就会导致犯罪,罪与错往往是息息相关的。“爱到浓时方生恨,恨到烈时方显狠”,有些人因感情问题犯罪时她也是不由自主的,真到了犯罪了以后再去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婚前性行为它不单单是个人的事情,它还有可能成为社会问题,那种认为这是个人私事的想法,是很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 我们这个社会不赞成婚前等不负责任的性行为,这不是由于我们的封建意识在做怪,而是因为它的的确确能给当事人双方,特别是给女方带来不可预见的严重后果。如果你做了,那你以后生活不辛的可能因素将会增加。既然那个男子口口声声称爱你,那他就要尊重你,就要和你结婚,给你一个可以依靠的将来,而不是光顾自己的感受,只争朝夕----他说他这一辈子都爱你,为什么连这几天都等不及?要知道,要是我们的社会每个男人都能在得到你以后履行他作为男子汉的责任,我不反对你们在生理成熟的情况下发生表达你们互相爱意的行为。但我们社会恰恰就是各种各样的男人都有,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很复杂,所以,为了你们女孩以后的幸福生活,请大家三思。毕竟,在现今这个复杂,充满诱惑和虚幻的社会里,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和明辩是非的能力很重要。在婚前矜持一些,这没有坏处,它可以帮助你更清楚地辨别他是不是一个可让你依靠的男子:他是为一时之快,贪图朝夕温存?还是真心实意的爱你一辈子?这才是它最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女子总是责怪男人没有责任心,但是你们可曾想到,你们的轻率和不自重正是男人责任心日缺重要的原因。想想吧,一个男子既然可以在婚前就可以以“爱”的名义和你上床,他为什么还要娶你?是人都知道,婚姻是种责任和束缚。激情一过,他同样可以以“不再爱”的理由来抛弃你。片面性解放和婚前性行为受伤的只能是女人。恋爱的过程不是上床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而是两人在思想上沟通和感情融合的过程。恋爱就要发生性关系是人们对恋爱的误解,婚前性关系为将来女方可能的不辛埋下了隐患。 既然婚前性行为会造成那么多的严重后果,为什么有些男女还要发生婚前性行为呢?这就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原因: 被动的情况是:双方在恋爱过程中过分地亲昵,从而引起了性冲动,在一时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同时,有时女方还由于男方的信誓旦旦,花言巧语的诱惑,心一软就答应了。针对以上情况,就应该避免在恋爱过程过早的亲昵行为,同时必须保持头脑冷静、理智、坚决。如果对方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就应该在这方面自制;如果对方是真正地爱自己的,就应该维护双方爱情的纯洁,不要使爱情蒙受耻辱,不要给女方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如果对方不是这样,而是自私地只顾眼前的一时之快,那么这样的男人就根本不值得爱。 主动的情况是:认为这是“时代的恋爱方式”,男女谈恋爱就应该如此,这当然是很大的误解。社会越发展,人们在性问题上就应该是越文明,越健康,越高尚,个人需要就越要和社会需要相一致的,就越要求相爱的双方特别是男方要为女方着想,尊重她的意愿。个别的,少数的女性把以身相许看成是“拴住”男方的一种策略。要知道,这是很无知和幼稚的。这样做,拴住的不是他,而是你们女人。不过,事实上是,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不可能美满,幸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