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定律是宇宙万有生灭变革的法例,也就是说“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凡间上岂论荣华贫贱,善恶之报,都逃不出因果。以是说学佛先要明因果。 以上的标题正好用来表明因果报应。“一脚三十板,云端佛学,半饼三年粮”这个典故,听说产生在明朝期间的安徽迎庆寺。八月十五中秋节,常住派给每位和尚一个月饼,有个小沙弥在吃饼时,被寺院的一头狗跟从着不断叫吠。小沙弥不耐心踢了牠一脚。其后认为本身不该该这样做。也许是狗肚子饿了,于是便分了半个饼给狗吃。 自此往后,年华舜逝,小沙弥年六十九岁时,在掌管大殿香灯师之职。有一天知府(即县长)前来烧香,寺内公共师闻讯俱到山门外,夹道接待这位县长的降临。县长认为公共师父对他恭顺重敬,欢欣不已。来到大殿,觉察香灯师没有出来欢迎,一怒之下,命待从打他三十大板。县长回府后,又感想无缘无端打了香灯师三十板,有点惭愧,为了赔偿这个纰谬,便制作一所茅蓬(小寺院)来扶养香灯师。香灯师怕得不敢接管,住持僧人有慧眼,把前因效果逐一奉告,香灯师才肯接管县官的扶养。公然于三年后七十二岁时圆寂。 由此可见因果报应,跬步不离,丝绝不爽,是千古稳固的纪律,也是最公正的裁决。于寺院做狗有功,回身可成为县官;小沙弥踢狗一脚,要受三十板的果报;又与狗分享一个饼,得到三年的粮食扶养。可知善恶果报,都是自作自受。 明白因果原理之后,对本身身口意三业统统举动天然会审慎,发心断恶修善,这就是学佛入家世一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