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的本意是为了爱护生命,但是放生如果放得不正确不适当,它造成的后果却未必真能符合本意,甚至与本意相违背。要改变这种现象,便需要以环境教育对‘放生’的行为与观念作转化,保留其爱护生命的原始精神,舍弃不正确的做法,放弃刻意维护传统的放生形式,真正实践爱护生命的理念,也就是‘积极护生’。 反省大规模的放生行为,可以发现其行为模式是捕捉动物→囚禁动物→买卖动物→‘放生’动物。在这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到,动物原本是自由的、健康的,但却因为人类的这种所谓的慈悲,爱护,没来由的被捕捉、囚禁,最后才被放生。这造成的结果可能有: 1. 动物被放生到不适当的环境,因为不能适应导致大量死亡。比如陆龟被放生到海中、人工饲养大的鸟类被放生到野外等。 2. 放生的动物经过捕捉、运送、关闭等过程,非死即伤。 3. 放生外来物种,由于没有自然天敌,破坏原来的自然生态,使原生物种面临危机。比如大陆画眉被放生到台湾的野外,造成和台湾本土画眉杂交,基因污染。 面对这种不正确的做法,宗教界可大力宣传放生原义,并积极向政府进言,发展新时代动物保护、环境保护与积极护生的大功德论。宗教学界可举行各种研讨会等活动,向政府和公众广为宣传。争取政府支持,共同来督促政府设立相关的各项办法,甚至法律法规。 民间环保和动物保护团体可担任媒界或解说义工,更可配合学术界进行研究调查,从而推广大护生、大功德论的普及面。 何谓大护生、大功德?首先,我们必须改变盲目的放生行为与观念,不执著于放生的形式,以慈悲心为宗旨,以随时随地救护动物为行为准则。为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当随时吸收正确的动物保护知识,发挥更积极的护生精神。更积极的方式应是保存这些动物的栖息地,同时共同阻止不适当的猎捕压力。尤其必需矫正刻意买卖‘放生用动物’,防止对动物造成伤害。而在具体行动方面,可参考法鼓山圣严法师的做法:圣严法师执行的护生做法是提供一笔经费,与专业动物园合作。合作的内容则是收容、医护一些受伤、无处可归或不适应当前环境的动物,请专家照料保护,等动物恢复健康,再评估是否有适合放生的自然栖息地。如果没有,则考虑继续收留他们,照顾他们。这种做法,动物的来源是那些原本就已经生病、被遗弃或因为种种原因需要人为照顾的,而不是为了“放生”而去捕捉的,不涉及商业买卖,不会波及无辜,所以说,这是真正对生命有帮助的。 如果我们有能力,还可以考虑更大规模的做法,当然这需要量力而行。比如我们可以参考英国与日本‘国民环境信托’的做法,这种环境信托的方法是要人们团结起来,一人出一些钱,保护一块土地范围之内的自然环境,参与这种信托活动的人们,也可以排班去监督、管理这块土地,使其成为民间的自然保护区。这种做法对于秉持护生理念的佛教徒而言,更能淋漓尽致的发挥其慈悲护生的善念,由于土地信托的方式,所保护照顾的是一整块土地,所以不但保护了以这块土地为栖息地的动物,云端佛学,也保护了这块土地上的生态系统。可谓是一种大护生,大功德。 另外,积极护生除了维护野生生物栖息地之外,也要关照城市中的动物,尤其是日趋严重的流浪动物问题。以佛教为主的关怀生命协会为例子,不但创办了‘台湾动物之声’杂志,更促进了动物保护法的设立,对于流浪狗的收容问题也十分用心,推动保护流浪狗、收容流浪狗、给流浪狗结扎,等等活动,如此一来,流浪动物就能得到有效的帮助和保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