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灭度后,迦叶尊者曾经提出这样的原则:“佛所已制,不许废弃;佛所未制,云端佛学,不许再制。”因此,历代的许多大德,都不敢赋予灵活适应的生命。 而以印度人的观念来规范中国人,以古代的观念来规范现代人,宁可让戒律废弃一边,也不愿意让它于时代潮流适宜。 《五分律》卷二十二中有如此说明:“佛言:虽是我所制,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可知佛教戒律,并不刻板,只要不违背佛制的原则,就可以随方应用,自然也可以随着时代的潮流而应用,但是怎么随方应用,就必须熟悉戒律之后,才可以灵活圆融,才不会违背佛制的原则。时代虽然有新旧,但是律制的精神则是历久常新的,不能泥古不化,更不能因为有些不适应,而废弃不用。 要发扬佛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悲精神,要圆融地理解戒律,使之更好地于新时代相适宜。 (责任编辑:admin) |